2.4 控制柜
2.4.1 控制柜的尺寸應符合《高度進制為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GB/T3047.1的規(guī)定。
2.4.2 控制柜表面應平整、勻稱,焊接處應均勻牢固,不應有明顯的歪斜翹曲變形或燒穿等缺陷。
2.4.3 控制柜內電氣、電子元器件應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
2.4.4 控制柜內接線點應牢固,布線應符合設計樣圖和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
2.4.5 控制柜中所用導線及母線的顏色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
2.4.6 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
2.4.7 控制柜的柜體底部應具有與基礎固定的安裝孔。
2.4.8 控制柜的頂部宜有吊環(huán)等,以便吊裝。
2.4.9 控制柜的防護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GB4208的規(guī)定。
2.4.10 控制柜應配有各種智能傳感器,可實現無人值守、編程控制和遠程控制。
2.4.11 控制柜面板的顯示功能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控制柜面板宜有顯示界面。
2 控制柜面板宜有電源、電流、電壓等顯示。
3 控制柜面板可有水泵啟、停狀態(tài)顯示。
4 控制柜宜可設定壓力、實際壓力、頻率顯示。
5 控制柜面板可有故障聲、光報警顯示。
2.4.12 控制柜電氣性能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控制柜各部件的溫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控制設備》GB/T 3797的規(guī)定;
2 控制柜帶電電路之間、帶電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控制設備》GB/T3797的規(guī)定;
3 設備中帶電回路之間、帶電回路與導電部件之間測得的絕緣阻值按標稱電壓至少為1000Ω/V;
4 介電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控制設備》GB/T3797的規(guī)定;
5 安全接地保護控制柜的金屬柜體上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2.5 潛水泵
2.5.1 潛水泵應具有相關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潛水泵平均運行時間不得少于2500h。
2.5.2 潛水泵與管道連接應牢固。
2.6 管路系統
2.6.1 管材應采用不銹鋼管。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焊接鋼管》GB/T12771的規(guī)定。
2.6.2 管路配用的管件應用不銹鋼材質。
2.6.3 管材、管件、閥門的選用及連接方法應符合《室外排水設計規(guī)范》GB50014和《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42)的規(guī)定。
2.6.4 管道系統排水管管材材質應滿足《室外排水設計規(guī)范》GB50014和《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GB50268)的規(guī)定。
2.6.5 管路在處應設有排水設施。
2.6.6 管路在泵后應設止回閥。
2.7 控制裝置
2.7.1 液位控制設備的電子儀表裝置應安裝于控制柜內。
2.7.2 安裝固定液位控制器及懸掛電纜應避免纏結或末端在泵站的入口,控制器應避免被障礙物干擾。
2.7.3 起停液位的設置, 一臺潛水泵必須設置2個液位使用,2臺潛水泵至少設置3個液位使用。
2.7.4 控制裝置應實現泵站液位自動控制運行。
4.1 施工準備
4.1.1 泵站安裝前應做好相應的技術交底工作。
4.1.2 泵站施工區(qū)排水系統,應根據站區(qū)地形、氣象、水文、地質條件、排水量大小進行施工規(guī)劃布置,并與場外排水系統相適應。基坑外圍應設置截水溝。
4.1.3 在泵站設備安裝之前,必須研究好機電設備安裝圖,確定機泵、電氣設備所采用的的施工工藝,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建立完整的施工質量檢查程序和控制措施。
4.1.4 現場設備、工器具及施工材料應定點擺放整齊,場地保持整潔、通道暢通。
4.1.5 施工前應做好施工標志及觀測儀器的埋沒。施工中應做好現場觀測和記錄。
4.2 泵坑開挖
4.2.1 應有泵坑開挖方案并且嚴格按方案開挖。
4.2.2 基坑的開挖斷面應滿足設計、施工和基坑邊坡穩(wěn)定性的要求。
4.2.3 泵坑底部應采取降水措施。
4.2.4 采取合適的基坑支護方式,避免泵坑坍塌。
4.2.5 泵坑開挖結束后,確認泵站進出水管連接管以及電纜等現場條件具備,才能進行泵站安裝。
4.3 混凝土底板安裝
4.3.1 坑底應平整,并宜鋪上一層10mm厚碎石層。
4.3.2 混凝土安裝地基可選擇預置施工、直接澆注在坑底或直接澆注在壓實層上。
4.3.3 安裝在水泥底板上的地腳螺栓應先于泵體的安裝。
4.3.4 水泥底板應水平。底板的上平面必須打磨光滑。
4.3.5 地腳螺絲在一圈內均勻分角度安裝。
4.4 泵站吊裝
4.4.1 用升降套索把泵站從水平位置起吊到垂直位置。在這個工作階段,殼體上的吊鉤是不允許使用的。
4.4.2 垂直起吊預制泵站時,吊鉤受力應均勻。宜用起吊套索或吊繩來保護泵站和泵蓋以免夾壞。
4.4.3 就位前,應用毛刷清潔水泥底板表面,確保安裝面和泵安裝法蘭之間沒有泥土等雜物。
4.4.4 泵站吊裝時泵站的進出口方向應與進出水管方向一致。
4.4.5 泵站應垂直安裝,并固定地腳螺絲。
4.5 泵坑回填與壓實
4.5.1 泵坑回填應在泵站筒體安裝無誤后進行。
4.5.2 回填材料宜為卵石、石沙、碎石類土、沙土,顆粒尺寸不宜超過13~25mm。
4.5.3 回填宜分層逐一回填,每層高度不宜超過30cm,回填土壓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2中6.3的規(guī)定。
4.5.4 坑內的進出水管處回填土應壓實。回填層到泵筒體距離頂面30cm 時,嚴禁使用夯土機等設備。
4.5.5 回填質量驗收應符合《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2和《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300的規(guī)定。
4.6 調試
4.6.1 調試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 設置、安裝是否正確;
2 可能產生真空的管路,真空破壞閥應有足夠的過流面積,動作應準確可靠;
3 進、出水管路上的閥應開啟,其它裝置均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4.6.2 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必需的供電電源的容量、電壓等級、電氣保護裝置應滿足所安裝的機電設備的要求。
4.6.3 泵站調試按國家相關施工驗收規(guī)范進行,分階段進行調試。
4.6.4 泵調試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固定連接部位緊固;
2 轉子及各運動部件運轉正常,無異常聲響和摩擦現象;
3 附屬系統的運轉正常,管道連接牢固無滲漏;
4 泵的安全保護和電控裝置及各部分儀表均靈敏、正確、可靠。
4.6.5 泵站采用快速閘門斷流且其下游側還設有事故閘門時,應調整其自動控制的聯動配合時間滿足機組保護的設計要求,現場操作和遠方控制可靠。
質量檢查與驗收
編輯5.1 一般規(guī)定
5.1.1 質量檢查與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jiān)理(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質量檢驗。
5.1.2 檢驗批的劃分可根據與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與驗收的原則,由施工、監(jiān)理及建設單位共同商定。
5.1.3檢驗批質量驗收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進行驗收,由監(jiān)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進行驗收。
5.1.4 預制泵站施工質量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和相關專業(yè)驗收標準的規(guī)定。機電設備安裝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泵站安裝及驗收》SL 317的規(guī)定。
5.2 檢查與驗收
Ⅰ主控項目
5.2.1 預制泵站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外壁應光滑平整,無氣泡、裂縫、凹陷和破損變形。
2 井筒色澤一致,接口完好,無裂紋變形。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2.2 預制泵站的零部件、裝置、元件和主要材料,安裝所用的裝置性材料和設備用油,應符合工程設計和其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并有檢驗合格證或出廠合格證。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2.3 井底座與管道安裝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井底座接管標高允許偏差0~10 mm。
檢查數量:每接口1點。
檢驗方法:用全站儀或水準儀測量。
2 井底座與管道連接的每個接口牢固、井內無異物。
檢查數量:每接口1點。
檢驗方法:用反光檢查鏡對每個接口檢查。
3 井底座中心偏差小于或等于20 mm。
檢查數量:每井1點。
檢驗方法:用全站儀或經緯儀測量。
5.2.4 井筒安裝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井筒上口標高允許偏差±10mm。
檢查數量:每井口中心1點。
檢驗方法:用全站儀或水準儀測量。
2 井筒垂直允許偏差0.5o.
檢查數量:每井周壁4點。
檢驗方法:用全站儀或經緯儀測量。
Ⅱ 一般項目
5.2.5 預制泵站基礎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基礎標高允許偏差0~15 mm。
檢查數量:每井1點。
檢驗方法:用水準儀測量。
2 基礎兩側寬度允許偏差0~10 mm。
檢查數量:每井坑2點。
檢驗方法:用直尺測量。
3 基礎厚度允許偏差0~10 mm。
檢查數量:每井坑1點。
檢驗方法:用直尺測量。
4 基礎回填使用的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按國家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和設計要求進行檢查,檢查檢測報告。
5.2.6 井坑回填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回填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2 不得帶水回填,回填應密實。
3 回填密實度應與管道管溝回填密實度一致。
4 回填應按設計要求分層對稱回填并夯實。
3 井坑回填土密實度應符合表6.7.2的要求;
檢驗數量:井筒四周4點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檢測報告、檢查施工記錄、用填土密實度檢測儀測量。
5.2.7 井筒直徑變形不得大于設計井筒直徑Do的0.03倍。
檢驗數量:井筒四周2點
檢驗方法:鋼尺測量。
運行與維護
編輯6.0.1 水泵經維修后,其流量不應低于設計流量的90%;其機組效率不應低于原機組效率的90%。泵站機組的完好率應達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機組的可運行率應達到98%以上。
6.0.2 機電設備、管配件每二年應進行一次除銹、油漆等處理。
6.0.3 泵站及附屬設施應經常進行清潔保養(yǎng),出現損壞,應立即修復。每隔3年應刷新一次。
6.0.4 進入泵站井筒內維護時,應有安全保護措施。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須校驗, 合格后方可使用。
6.0.5 應根據泵站檢查結果,定期對泵站井筒清通及清淤。
6.0.6 排水泵站應有完整的運行與維護記錄。
6.0.7 管道維護和檢查的安全要求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guī)程》CJJ6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