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網28日報道,在澳大利亞試管嬰兒(IVF)法律正在接受大規模評估之際,有醫療機構呼吁允許澳家庭自主選擇第3個孩子的性別,以保持家庭成員的性別平衡。不過,根據澳衛生部擬定的針對IVF診所的新法律,澳家庭可能被禁止出于文化或種族方面的原因選擇胎兒性別。
專家吁允許自選胎兒性別
報道稱,澳洲生育專家正在游說國家衛生與醫學研究委員會(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NHMRC),呼吁允許澳家庭利用IVF選擇胎兒性別,以平衡家庭成員的性別比例。
澳生育學會(Fertility Society of Australia)主席查普曼(Michael Chapman)近日呼吁,允許擁有兩個同樣性別孩子的家庭選擇下一胎的性別,以實現家庭性別平衡。他稱,“我看到過很多倍感挫敗的夫妻,他們已經生育了3個或4個同一性別的孩子,他們非常渴望擁有另一種性別的孩子。”
除了生育專家外,很多澳民眾也支持允許家庭自主選擇胎兒性別,如來自悉尼的吉姆與德里克·埃利斯(Kim and Derek Ellis)夫婦。他們曾通過IVF生下一對雙胞胎姐們花。吉姆稱,她非常期待能夠自主選擇未來寶寶的性別。她說:“我的答案很直接,我支持自主選擇寶寶性別。”
自選性別或助長性別偏見
NHMRC審查小組主席奧爾弗(Ian Olver)表示,新法可能會禁止澳家庭利用IVF選擇*胎的性別,但因某些遺傳性疾病而選擇胎兒性別的案例除外,如一種罕見出血性疾病——血友病,這種疾病通常會遺傳給男孩。“我們不太希望因為允許家庭自主選擇胎兒性別而助長性別偏見的風氣。”他說,“我并不認為有很多人認同某種性別比另一種性別更,后者支持家庭出于文化或種族原因選擇胎兒性別。”
不過,奧爾弗還透露,NHMRC正在對有關引入以色列式法律的呼吁進行研究,即若某個家庭已擁有相同性別的孩子,那么可允許他們選擇下一胎的性別。
澳醫學協會(Australian Medical Association)主席加努恩(Michael Gannon)亦表示,為實現家庭性別平衡的性別篩選“并非對醫學科學的合理利用”。
此外,澳基du教游說團體(Australian Christian Lobby)也于近日提交了意見書,表示強烈反對任何形式的非醫學性性別篩選行為,并認為這種行為可與墮胎相提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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