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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滬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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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
中文同義詞: 順-1-乙酰基-4-[4-[[2-(2,4-二氯*基)-2-(1H-咪唑-1-基甲基)-1,3-二氧戊環-4-基]甲氧基]苯基]哌嗪;*; CP2005;酮亢唑
英文名稱: Ketoconazole
英文同義詞: ,3-dioxolan-4-yl)methoxy)phenyl)-,cis-;fungarest;fungoral;ketoconazol;ketoderm;ketoisdin;kw-1414;nizoral
CAS號: 65277-42-1
分子式: C26H28Cl2N4O4
分子量: 531.43
EINECS號: 265-667-4
性質
熔點 146°C
折射率 -10.5 ° (C=0.4, CHCl3)
儲存條件 2-8°C
color white to light yellow
Merck 5302
CAS 數據庫 65277-42-1(CAS DataBase Reference)
用途與合成方法
抗真菌藥 是一種咪唑類廣譜抗真菌藥,市面上銷售的商品名稱為金*、霉康靈和可寧,通過高度選擇性干擾真菌的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制真菌細胞膜上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對淺部、深部真菌感染均有效,既能抑制真菌生長,也能抑制孢子轉變為菌絲體,防止進一步感染。低濃度抑菌,高濃度殺菌。對念珠菌屬、著色真菌屬、球孢子菌屬、組織胞漿菌屬、孢子絲菌屬及毛發癬菌等均有抗菌作用。臨床上適用治療手癬、足癬、皮膚癬、體癬、股癬、鵝口瘡、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
洗劑作為皮膚外用藥,臨床主要用于治療和預防由馬拉色菌引起的各種感染,如花斑癬、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頭皮屑),并能迅速緩解由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引起的脫屑和瘙癢。
藥理作用 1.藥理學屬吡咯類抗真菌藥,對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屬、著色真菌屬、球孢子菌屬、組織漿胞菌屬、孢子絲菌屬等均具抗菌作用,對毛發癬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對曲霉、申克氏孢子絲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屬等作用較弱。本品通過干擾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制真菌細胞膜主要固醇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損傷真菌細胞膜并改變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細胞內物質外漏。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細胞內過氧化氫積聚導致細胞亞微結構變性和細胞壞死。對白念珠菌則可抑制其自芽孢轉變為侵襲性菌絲的過程。
2.毒理學動物*毒性實驗表明,可使堿性磷酸酶明顯上升,肝細胞變性。
藥代動力學 本品在胃酸內溶解吸收,胃酸酸度減低時可使吸收減少,餐后服用可使其吸收增加。餐后服用的生物利用度為75%。單劑口服本品200mg和400mg后,血藥峰濃度分別為3.6±1.65mg/L和6.5±1.44mg/L。達峰時間為1~4小時。本品吸收后在體內分布廣泛,可至炎癥的關節液、唾液、膽汁、尿液、肌腱、皮膚軟組織、糞便等。對血-腦脊液屏障穿透性差,大多數情況下,腦脊液藥物濃度低于1mg/L。本品亦可透過血胎盤屏障。血清蛋白結合率約為90%以上。消除半減期為6.5~9小時。部分藥物在肝內代謝,降解為無活性的咪唑環和哌嗪環。代謝物及原形藥主要由膽汁排泄,經腎臟排出僅占給藥量的13%,其中約2%~4%為藥物原型,本品亦可分泌至乳汁中。
適應證 適用于下列系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
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黏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復發性陰道念珠菌病。
2.皮炎芽生菌病。
3.球孢子菌病。
4.組織胞漿菌病。
5.著色真菌病。
6.副球孢子菌病。
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無效,或難以接受*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不良反應 外用
1.常見紅斑、灼熱、瘙癢、刺痛或其他刺激癥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等。
2.可見皮膚干燥、多毛、萎縮紋、對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用藥可能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癥,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松等癥狀。
4.偶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口服副作用
1.肝毒性:可引起血清氨基轉移酶(AST、ALT)升高,屬可逆性。偶有發生嚴重肝毒性者,主要為肝細胞型,發生率約為0.01%,臨床表現為黃疸、尿色深、糞色白、異常乏力等,通常停藥后可恢復,但也有死亡病例;兒童中亦有肝炎病例發生。
2.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及納差等較為常見。
3.男性乳房發育及精液缺乏,此與本品抑制睪酮和腎上腺皮質激素合成有關。
注意事項 1.下列情況應慎用:(1)胃酸缺乏(可能引起本品的吸收減少)。(2)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損害(本品可致肝毒性)。
2.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轉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癥狀,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轉移酶值持續升高或加劇,或伴有肝毒性癥狀時均應中止的治療。
3.如同時應用*或*,應至少于服用本品2小時后服用。
4.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故服藥期間應避免長時間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可佩戴有色眼鏡。5.服藥期間禁服酒精類飲料。如發生頭暈、嗜睡時需引起注意。
6.腎功能損害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對血-腦脊液屏障穿透性差,不宜用于真菌性腦膜炎的治療;本品對曲霉、毛霉或足分支菌感染的療效亦不佳,亦不宜選用。
8.對診斷的干擾:可致血清氨基轉移酶增高,也可引起血*升高。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致畸,如發生大鼠的并指、少指(趾)及難產等。美國FDA資料表明,該藥在孕婦中應用屬C類,即動物實驗研究有毒性,對人類研究缺乏充足的資料。因此孕婦應避免應用。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類應用本品尚未證實有問題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兒發生核黃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婦女有指征應用時應權衡利弊后決定是否應用。
化學性質 白色結晶性粉末。熔點146℃,不溶于水。
用途 咪唑類抗真菌藥。
用途 為抗真菌藥,用于治療腳氣和頭皮屑過多等病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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