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的2014年度任務面臨挑戰。來自水利部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1月1日,已有4053萬農村居民和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得到解決,但與年初既定的6000萬目標依然存在一定差距。
截至11月1日,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已完成投資281億元,投資完成率79.2%,共建成2.69萬處集中式供水和4.19萬處分散式供水工程,已解決4053萬農村居民和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
然而,在2014年還剩下2個月不到的時間內,要解決近200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水利部門的相關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快。
10月30日—11月1日,水利部部長陳雷深入四川省涼山州德昌縣、冕寧縣、西昌市,眉山市仁壽縣等地,實地檢查督導農村飲水安全等工作。隨后,水利部副部長李國英、胡四一先后率領督導檢查組分別赴山東省、陜西省督導檢查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根據中央要求,“十二五”期間,要在持續鞏固已建工程成果基礎上,進一步加快建設步伐,全面解決2.98億農村人口和11.4萬所農村學校的飲水安全問題,使全國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公開資料顯示,3年來,累計完成投資1067億元,解決了1.88億農村居民和2617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58%提高到2013年的73%。
雖然進度較快,但也面臨一些問題。今年5月,水利部召開做好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會議時,陳雷說,“今明兩年規劃內尚有1.1億農村居民和1535萬農村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需要解決,剩余人口大多位于自然條件差、人口居住分散、工程建設成本高的地區,建設難度遠超以往,多數都是難啃的硬骨頭。”
此外,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還表示,在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上,前期解決的一些地區設備不足的問題,較為容易,但如果水源遭受污染或破壞,解決起來就比較困難。
誰來保障飲水安全
目前,很多地區的農村環境整治試點工作正在陸續從建設向運營管理過渡。確保設備長期穩定運行,防止設備“曬太陽”,成為欠發達地區面臨的主要問題。
就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而言,其運行主要存在兩個問題:
一是滿負荷運轉的資金難承受。以蘇北某鄉鎮一個小型污水處理廠為例,由于資金有限,加上附近村民的生活污水達不到滿負荷運行。目前,這個污水處理廠每年的運行成本縣財政還能承受。但如果隨著鄉鎮中心村人口增加,污水達到滿負荷處理,那么對于欠發達地區鄉鎮來說,污水處理廠一年的費用很難承受。
二是維護經費難保障。污水處理廠建設是政府出資,但后期的運行和管理卻需要地方自己想辦法。目前,除少數縣將運行管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外,大部分僅有很少的補助經費,不能滿足正常運行的需要。
對此,眾多專家則認為,解決水安全問題的根本在于確保飲用水水源地安全。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子健認為,在重要水源地,應加強監測,建立完善的預警系統。除了建設備用水源,飲用水安全事件還警示各地應加強日常水質管理。供水企業應對一定時期的水質狀況進行分析,對水環境發生的影響變化進行檢測,按照需要適時給出變化的警戒信息及相應對策。
2013年初,住建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供水企業在年底前建立水質信息公布制度,加快水質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年1月15日,北京市自來水集團在公布自來水水質信息。為應對南水北調水進京后可能存在的“水黃”,北京自來水集團正籌建應急飲用水儲備中心,將儲備能夠滿足50萬人一天的基本飲水需求。
“為保障飲用水安全,制定專門法勢在必行。”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認為,飲用水安全管理法律體系亟待健全,應對水源地、水輸送、水生產、水消費等都作出規范。
令人欣慰的消息是,環保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緊鑼密鼓地編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重點是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較好湖泊等高功能水體,消滅劣Ⅴ類等污染嚴重水體,加強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規劃考核斷面水質監測。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說,自來水從水源地、水廠、管網到用戶家中,都要有相應的管理規范,政府、企業、公眾包括物業公司均須負起責任。
【新聞助讀】農村污水處理獲亞行3億美元貸款扶持
亞洲開發銀行(亞行)20日在北京與中國本土污水處理企業——桑德有限公司(桑德)簽訂一筆3億美元的貸款協議,通過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PPP”模式,支持中國提高農村污水處理能力。
根據協議,桑德將通過與中國部分鄉鎮政府簽署特許經營權方式,為農村社區引入小型標準化污水處理設備,確保到2017年在100個鄉鎮每天處理總量為24萬噸的污水。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中國城市的污水處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但相比之下農村地區的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和污水管網依然短缺。亞行研究認為,目前中國鄉鎮地區所產生的污水中,得到有效處理的不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