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鹽污水資源化處置利用及收集設施維護改造項目和濃鹽水集中處理及中水回用資源化處置特許經營權項目發布競爭性磋商公告,項目總投資額為22367萬元,特許經營期15年。
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鹽污水資源化處置利用及收集設施維護改造項目和濃鹽水集中處理及中水回用資源化處置特許經營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鹽污水資源化處置利用及收集設施維護改造項目和濃鹽水集中處理及中水回用資源化處置特許經營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內蒙古產權交易市場網站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14: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QT304524020184
2、項目名稱: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鹽污水資源化處置利用及收集設施維護改造項目和濃鹽水集中處理及中水回用資源化處置特許經營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總投資額:22367萬元
5、供應商最低投資金額:22367萬元
6、特許經營范圍:本項目為新建類項目,特許經營范圍為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鹽污水資源化處置利用及收集設施維護改造項目和濃鹽水集中處理及中水回用資源化處置項目運營及維護、收取濃鹽水處置費用等內容,在特許經營期內負責運營及維護,保證濃鹽水收集、處置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實施機構在特許期內主要負責監督管理、溝通協調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與服務要求”。
7、特許經營期限:自項目進水即項目移交之日起15年,經營期限屆滿特許經營權終止。
8、特許經營地點: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9、特許經營方式:本項目為新建類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模式實施,擬將待建成的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鹽污水資源化處置利用及收集設施維護改造項目和濃鹽水集中處理及中水回用資源化處置項目授權成交的特許經營方,由其擁有運營及維護和處置濃鹽水等相關權利。由成交的特許經營方全資成立特許經營項目公司,負責運營及維護,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期內通過濃鹽水處置費用等商業類經營收入收回全部投資并獲得合理回報。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
2、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該區域建設市場;
3、供應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資金、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供應商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通用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供應商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無被接管破產狀態的財產,有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狀況及相應的償債能力;
8、供應商近三年未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9、供應商在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上查詢無失信記錄,即截止開標當日評審時審查供應商未被記入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等失信名單;
10、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
三、獲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內蒙古產權交易市場網站進行會員注冊,在網上獲取磋商文件。請注意在獲取磋商文件時間內下載磋商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項目。
提示: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加密上傳響應文件須使用CA。
2、本次項目的澄清/修改/變更/重新采購公告會通過網站發布,請參加的潛在供應商及時登錄系統查看。
3、平臺服務費
本次磋商文件不收取費用,供應商在獲取磋商文件前需交納平臺服務費500元,交納后不予退還。
四、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4年3月11日14:30,潛在供應商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E交易平臺傳輸遞交電子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未完成響應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傳輸送達的響應文件,平臺不予接收。
2、地點:通過E交易平臺上傳電子版響應文件。
3、響應文件解密時間:60分鐘,超時將無法解密響應文件,視為響應無效。
注:本次為遠程線上開標,供應商無需到現場,無需遞交紙質響應文件,可遠程登錄系統使用CA鑰匙進行解密開標。
五、開啟
時間:2024年3月11日14:30(北京時間)
地點: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2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內蒙古產權交易市場、內蒙古自治區企業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易交易發布,其他網站轉載無效。
原標題:2.23億!阿拉善高新區高鹽污水資源化處置利用特許經營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