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南昌市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工作積極性,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以獎代補資金管理,近日,南昌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南昌市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以獎代補實施方案(試行)》(下稱《方案》),明確將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鼓勵先進、強化示范”的原則,對上一年度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典型實施以獎代補,每年獎補資金在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安排,不超過當年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總金額的3%。
《方案》獎勵對象為上一年度在生態環境部門獲評國家級、省級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包括但不限于低碳、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示范)創建的縣(區、開發區、管理局)、工業園區、社區、商場、學校、景區、企業及其他國家級、省級政策文件明確的創建主體。獲評國家級試點示范的創建主體,按照縣(區、開發區、管理局)、工業園區10萬元,社區、企業等其他創建主體8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獲評省級試點示范的創建主體,按照縣(區、開發區、管理局)、工業園區5萬元,社區、企業等其他創建主體3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同一創建主體在同一年度獲得多個命名的,執行最高級別的獎勵標準,不重復獎勵。
此外,《方案》明確,各創建主體獲得的以獎代補資金,由各創建主體統籌安排,原則上要用于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提高低碳(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水平,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循環化利用,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宣傳和經驗模式推廣等方面。
原文如下↓
南昌市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以獎代補實施方案(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提高南昌市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工作積極性,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以獎代補資金管理,根據《南昌市低碳發展促進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聚焦率先“作示范、勇爭先”目標定位,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深入推行全市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持續鞏固低碳試點城市成果,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建立正向激勵機制,以高水平創建助推碳達峰碳中和,為全面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美麗南昌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本方案旨在鼓勵各級各類創建主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工作。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鼓勵先進、強化示范”的原則,對上一年度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典型實施以獎代補。
三、主要內容
(一)資金來源
每年獎補資金在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中安排,不超過當年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總金額的3%。
(二)獎勵對象
上一年度在生態環境部門獲評國家級、省級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包括但不限于低碳、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示范)創建的縣(區、開發區、管理局)、工業園區、社區、商場、學校、景區、企業及其他國家、省文件明確的創建主體。除目前現有的低碳、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示范創建形式外,如后續國家、省出臺新的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形式,可參照本方案執行。
(三)獎勵標準
獲評國家級試點示范的創建主體,按照縣(區、開發區、管理局)、工業園區10萬元,社區、企業等其他創建主體8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獲評省級試點示范的創建主體,按照縣(區、開發區、管理局)、工業園區5萬元,社區、企業等其他創建主體3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同一創建主體在同一年度獲得多個命名的,執行最高級別的獎勵標準,不重復獎勵。本實施方案原則上不對個人進行獎勵。
(四)獎勵程序
南昌市生態環境局每年根據生態環境部、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同意開展試點工作文件確定當年獎勵對象,在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計劃中提出獎勵對象及以獎代補資金意見,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批復的年度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計劃及本實施方案撥付資金。
(五)資金使用管理
各創建主體獲得的以獎代補資金,由各創建主體統籌安排,原則上要用于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提高低碳(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水平,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循環化利用,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宣傳和經驗模式推廣等方面。
各創建主體要進一步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財政局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和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對擠占、挪用獎補資金的,將收回獎補資金; 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的,按照《預算法》《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國家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思想認識。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和有力抓手,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要深刻認識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以獎代補“杠桿”作用,加大資金投入,從整體上提升社區創新綠色低碳發展的水平。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要在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主動擔當、銳意進取,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公眾進一步提高綠色低碳意識,主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建設,推動形成政府引導、部門協調、政策扶持、公眾參與、輿論監督的“雙碳”工作氛圍。
(三)強化紀律監督。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加快資金執行進度,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創建以獎代補實施全過程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檢查,自覺接受執紀監督部門的紀律監督及社會各界的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確保資金獎補過程與結果公平、公正,獎補資金使用合理、合規、合法。
五、本方案自2024年1月12日起實施,由市生態環境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