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12月5日發布關于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的通告,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煤發電、熱電聯產及原料用煤企業除外),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用設施應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改為專用鍋爐并配置高效除塵設施。
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的通告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鞏固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治理成效,持續打好藍天保衛戰,有效改善全市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和《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區范圍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合圍區域和外圍的特定區域:
(一)武漢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具體包括陽邏大橋—甘棠互通—盤龍城互通—東西湖互通—蔡甸互通—軍山大橋—江夏互通—豹澥互通—北湖互通所圍區域。
(二)武漢繞城高速公路外圍的下列區域:
1.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東段外延片,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中華大道—泉崗街—龍泉大道—三叉港北岸—豹澥湖北岸—武漢市行政邊界—長江右岸—陽邏大橋—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2.航天產業基地核心片區,具體包括倒水左岸—長江左岸—鄂江左—長江左岸—漲渡湖岸線—陽一線—紅旗線—漲渡湖大道(規劃道路)—倒水左岸所圍區域。
3.新洲區邾城片區,具體包括柳界公路—舉水左岸—問津大道—滬聶線(318國道)—京廣線(106國道)—柳界公路所圍區域。
4.長江新區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長江左岸—倒水右岸—甘棠大道(318國道)—什仔大道(318國道)—黃陂大道—黃武公路—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5.黃陂區前川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黃武公路—黃陂大道—灄水右岸—合武鐵路—漢麻鐵路—京九街—西寺大道—岱黃高速公路—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6.黃陂區武漢航空城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橫麻線鐵路—京廣高速鐵路—水祁線—朝前街—祁泡線—天孝公路—彭家河—080鄉道—陳李灣臺渠—童家湖岸線—攔漬堤—孝漢大道—機場二高速—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7.東西湖區柏泉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下港右岸—府澴河右岸—淪水右岸—京港澳高速—硚孝高速—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8.東西湖區新型工業化示范園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總干溝—荷沙路—惠安大道—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9.蔡甸區城關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漢江右岸—公園路—樹藩大街—西環路—蔡甸大街—新福路—蓮花湖大道—茂興路—成功大道—漢江路—漢陽大道—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10.蔡甸區常福工業園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常貴路(規劃道路)—老漢沙公路—小奓湖北岸—蔡甸區行政邊界—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11.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黃陵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行政邊界—黃陵大道—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12.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紗帽片區,具體包括武漢繞城高速公路—通順大道—黃陵磯大道—漢南大道—馬影河右岸—江上路—陡埠大道—江大路—長江左岸—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所圍區域。
二、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煤發電、熱電聯產及原料用煤企業除外),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用設施應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改為專用鍋爐并配置高效除塵設施。
三、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長江新區、風景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禁燃區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市發改、經信、財政、自然資源規劃、生態環境、城管執法、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各自職責,加快建設相關基礎設施,加大清潔能源供應和推廣力度,并切實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四、我市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燃料組合類別調整為國環規大氣〔2017〕2號文中的“Ⅲ類(嚴格)”類別,具體為: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者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五、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