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大氣十條”和“藍天保衛戰”之后,第三個國家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終于正式面世。
12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的通知,對未來5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頂層設計。《行動計劃》一方面堅持以往“嚴”的基調,另一方面也有很多新的內容,同時還為環保行業帶來了很多新商機。
1 堅持“嚴”的基調 未完成目標地區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
印象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一直非常“嚴”,比如當年的關停散亂污、煤改氣、秸稈禁燒等,一度甚至引發過很大爭議。這一次,《行動計劃》也堅持了以往“嚴”的基調,其中的很多字眼,都能讓人體會到環保工作的“力度”。比如,產業結構調整方面,《行動計劃》要求:
嚴禁新增鋼鐵產能;重點區域……逐步退出限制類涉氣行業工藝和裝備;逐步淘汰步進式燒結機和球團豎爐以及半封閉式硅錳合金、鎳鐵、高碳鉻鐵、高碳錳鐵電爐。
“嚴禁新增”“逐步退出”“逐步淘汰”,將來在實施中就意味著一大批設備的淘汰更新,以及嚴格的紅線。
能源方面,《行動計劃》要求:
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
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有序推進以電代煤,積極穩妥推進以氣代煤。
這些和上面的鋼鐵產能一樣,也意味著新的紅線。
和群眾生活有關的,有:
持續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各地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重點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開展秸稈焚燒重點時段專項巡查。
這些,都意味著農村散煤取暖、秸稈焚燒治理,將一如既往地堅持力度,不會放松。
總體來看,中央對地方政府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考核仍將是非常嚴格的,比如:
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空氣質量未達標的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編制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路線圖及重點任務,并向社會公開。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超額完成目標的地區給予激勵;對未完成目標的地區,從資金分配、項目審批、榮譽表彰、責任追究等方面實施懲戒;對問題突出的地區,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
在“考核指揮棒”的作用下,地方政府也將持續加大工作力度,保持大氣污染治理的高壓態勢。
2 氨污染防控、大氣法修訂 “新”內容多多
未完成目標地區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那么,《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制定的目標高么?實現起來難度大不大?應該說也不算太高。
《行動計劃》要求: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達標,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參考2022年的數據,去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是0.9%,已經首次降低到1%以內了。再以北京為例,2025年的目標是“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而事實上,2022年北京的PM2.5年均濃度已經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了。
不過,去年是特殊情況,受疫情因素干擾,數據比正常年份偏低。今年疫情管控結束,工廠復工復產,污染狀況又有所反彈。
所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制定這樣的目標,還是比較“保守”的,要求并不高。
不過,目標切合實際,并不意味著《行動計劃》內容也沒什么新意。事實上,《行動計劃》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比如,《行動計劃》規定:
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氨排放控制試點。推廣氮肥機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糧技術。研究畜禽養殖場氨氣等臭氣治理措施,鼓勵生豬、雞等圈舍封閉管理,支持糞污輸送、存儲及處理設施封閉,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強氮肥、純堿等行業大氣氨排放治理;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
氨污染防控、氨逃逸等,過去似乎只是在理論研討中聽說過,如今也變成現實要求了。
《行動計劃》還提出,要“研究啟動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不知大家作何感想,反正我的第一反應是,這也太快了吧。上一版大氣污染防治法可是2015年剛剛修訂完的,感覺才實施沒幾年,就又要修訂了!
不過,這也反映出中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速度之快,用短短十年時間就完成了別的國家20年、30年才能完成的任務。前幾年還在治理PM2.5呢,現在就開始攻關臭氧和碳排放了。此外,《行動計劃》還要求,國家加強對成渝地區、長江中游城市群、東北地區、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的指導,將粵港澳大灣區作為空氣質量改善先行示范區。從最早的京津冀周邊28個城市,到后來的汾渭平原,再到新的成渝地區、長江中游城市群、東北地區、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范圍在逐步擴大,涉及地區也越來越多了。
3 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 第三方機構弄虛作假依法追究責任
除了一如既往的“嚴”,“新”內容很多,《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還給環保產業帶來了許多新機會和新要求。
比如,《行動計劃》提出: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生產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環境和大氣成分監測等領域支持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多措并舉治理環保領域低價低質中標亂象,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這算是直接對環保產業的利好了,培育龍頭企業,有助于環保企業發展壯大;治理低價中標,則是切切實實擊中了以往行業的痛點,對癥下藥。
在細分領域,比如監測,《行動計劃》要求:
完善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基本實現縣城全覆蓋,加強數據聯網共享。完善沙塵調查監測體系,強化沙源區及沙塵路徑區氣象、空氣質量等監測網絡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非甲烷總烴監測,重點區域、成渝地區、長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較高的城市開展光化學監測。開展亞洲地區沙塵暴監測預報預警服務及技術研發。在沙塵路徑區開沙塵源譜監測分析,聚焦北京市進行沙塵源解析,評估各地沙塵量及固沙滯沙成效。
沙塵調查監測、非甲烷總烴監測、光化學監測,都屬于新的監測領域,這些新領域的打開,無疑將為環境監測行業釋放出新的需求。 再比如,《行動計劃》提出,重點區域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輕型環衛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這對于像是盈峰環境這樣的新能源環衛裝備制造企業來講,真的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了。
還有,《行動計劃》規定:
開展餐飲油煙、惡臭異味專項治理。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及在線監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加強排查整治,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要安裝運行在線監測系統。各地要加強部門聯動,因地制宜解決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油煙及惡臭異味擾民問題。
《惡臭污染治理,下一個千億級市場?》,看來還真讓我們說中了。
不過,先別高興太早,在開啟更多新機會的同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也帶來了新的監管要求。
比如,《行動計劃》要求,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這就對污水處理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
《行動計劃》還規定:
加強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將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治理、運維、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定期依法向社會公布。
大家知道,今年以來,生態環境部一直在致力于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上面這些要求,也延續了今年以來的態勢。
應該說,《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既做出很多新的規定,有助于為環保產業釋放新的市場;又對環保企業提出了更高、更新、更嚴格的要求,值得環保企業注意。
總的來說,《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對于環保產業來講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歡迎大家共同討論。
原標題: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這么多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