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十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征求《十堰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從規劃背景、發展現狀、充電設施布局規劃、充電設施實施保障措施等方面詳細做了介紹,范圍為十堰市全市,包含鄖陽區、丹江口市、鄖西縣、房縣、竹山縣、竹溪縣。
總體規劃目標
近期:至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清晰、布局合理、使用便捷的充電設施網絡,確保滿足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
專用服務網:基本實現各類配建停車位“3車一樁”,建立“車輛運營、停放與充電一體化”的可持續發展模式;
社會公用網:建成區充電服務半徑不超過2公里,縣域建成區充電服務半徑不超過4公里,農村區域充電服務半徑不超過6公里,重點鄉鎮按照 “一鎮一站”實現覆蓋,城際層面實現高速公路充換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自用基礎網:基本實現居民區配建停車位“多車一樁”,充換電設施基本覆蓋。
遠期:至2035年,全面建成“車樁相隨、智慧高效、充電無憂”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支撐能源綠色供給和低碳交通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十堰市建成區充電服務半徑不超過1公里,縣域建成區充電服務半徑不超過3公里,農村區域充電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鄉鎮全覆蓋,實現專用網、公用網、自用網三網之間高效互通。
分階段規劃重點:
2023-2025年規劃重點:主要以“點”“線”為重心,在重點停車場、商業綜合體、交通樞紐、熱門景區等地方布局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按“面”統籌考慮,縮小十堰市建成區充電網絡半徑至2公里,縣域建成區充電服務半徑不超過4公里,農村區域充電服務半徑不超過6公里,重點鄉鎮按照“一鎮一站”原則實現全覆蓋,結合電動汽車車流量新增布點,進一步完善充電設施布局網絡。
2026-2035年規劃重點:全面建成十堰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實現“車樁相隨、智慧高效、充電無憂”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十四五”充電設施布局規劃方案
本次十四五期間,十堰市共規劃建設充電站1260座,13694個充電樁。
其中新建公共充電站937座;公交車充電站72座;物流車充電站69座;環衛車充電站65座;公務車充電站117座;智能有序充電樁4309個。
十堰城區:
共規劃建設充電站389座,8470個充電樁。其中新建公共充電站256座;公交車充電站11座;物流車充電站33座;環衛車充電站45座;公務車充電站44座;智能有序充電樁2475個。
鄖陽區:
共規劃建設充電站105座,1078個充電樁。其中新建公共充電站69座;公交車充電站18座;物流車充電站10座;環衛車充電站2座;公務車充電站6座;智能有序充電樁423個。
丹江口市:
共規劃建設充電站111座,748個充電樁。其中新建公共充電站80座;公交車充電站13座;物流車充電站6座;環衛車充電站2座;公務車充電站10座;智能有序充電樁229個。
鄖西縣:
共規劃建設充電站107座,1090個充電樁。其中新建公共充電站77座;公交車充電站6座;物流車充電站5座;環衛車充電站3座;公務車充電站16座;智能有序充電樁245個。
竹山縣
共規劃建設充電站86座,578個充電樁。其中新建公共充電站62座;公交車充電站4座;物流車充電站4座;環衛車充電站4座;公務車充電站12座;智能有序充電樁214個。
竹溪縣:
共規劃建設充電站388座,1216個充電樁。其中新建公共充電站347座;公交車充電站6座;物流車充電站9座;環衛車充電站8座;公務車充電站18座;智能有序充電樁513個。
房縣:
共規劃建設充電站74座,514個充電樁。其中新建公共充電站46座;公交車充電站14座;物流車充電站2座;環衛車充電站1座;公務車充電站11座;智能有序充電樁210個。
重點任務及實施計劃
重點任務
推動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1.加強規劃指導
組織編制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研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完善獨立占地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并將有關內容納入本地城鄉規劃和配電網建設改造規劃,做好與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銜接。
2.完善標準規范
編制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技術規范,實現充電標準統一。開展充電設施場所消防等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及時制修訂相關標準。完善充換電設備、電動汽車電池等產品標準,明確防火安全要求。制定無線充電等新型充電技術標準。完善充電基礎設施計量、計費、結算等運營服務管理規范,加快建立充電基礎設施的道路交通標志,逐步建立以國家、行業標準為主,地方標準為輔,相互銜接、協調配套,符合實際的充電設施領域充換電關鍵技術、工程建設、運營服務、維護管理等標準和道路交通標識體系。
3.明確配建要求
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按不少于規劃停車位20%的比例配建充電樁;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應全部預留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配建的充電樁原則上不少于規劃停車位的10%。研究制定老舊住宅小區、公共建筑物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樁配套改造實施辦法、私人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充電樁車位管理辦法等。
4.大力推進設施建設
各市要著力推進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動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開展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建設,盡快形成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單位和個人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充電車位分時共享的市場機制。
5.引入社會資本
十堰市要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車場站以及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加快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吸引各類投資主體建設運營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及智能服務平臺。
加強配套電網保障能力
1.加強配套電網建設
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給予支持,切實做到“設施建設、電網先行”。電網企業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規劃、建設與改造,保障充電基礎設施無障礙接入,滿足充電設施運營需求。用電設備在100kW以上的充電站,應采用10(20)kV電壓等級供電。用電設備的容量在100kW及以下的充電站,可采用380V電壓等級供電。
2.完善供電服務
電網企業要為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簡化手續,提高效率,限時辦結,加強效率監督和問責。用戶在項目建設意向確定后,應及時向供電部門提交用電報裝申請,在合理時間內,供電部門積極開展電源配套項目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由電網企業負責建設和運行維護,不得收取接網費用,相應資產全額納入有效資產,相應成本據實計入準許成本,通過電網輸配電價回收。
加快標準完善與技術創新
1.加快推進充電標準化工作
加快修訂出臺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等標準,積極推進充電接口互操作性檢測及服務平臺間數據交換等標準的制修訂,開展已有充電基礎設施改造,加快實現充電標準的統一,實現不同廠商充電設備與不同品牌電動汽車之間的兼容互通。進一步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相關工程建設標準與管理規范,以及計量、計費、結算等運營標準與管理規范。進一步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設置場所消防等安全技術措施的研究,及時制修訂完善相關標準;完善充換電設備、電動汽車電池等產品標準,明確防火安全要求。加快建立充電基礎設施的道路交通標識體系和相關規范。
2.積極支持關鍵技術的研發應用
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加快高功率密度、高轉換效率、高適用性、無線充電、移動充電等新型充換電技術及裝備研發。加強檢測認證、安全防護與電網雙向互動、電池梯次利用、無人值守自助式服務、樁群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依托示范項目,積極探索充電基礎設施與智能電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發展的技術方案。
探索可持續商業模式
(1)加強與電網公司的合作,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地方應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場站以及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場主體,引入社會資本建設運營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及智能服務平臺。加快形成私人用戶居住地與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機制,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
(2)引導商場、超市、電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輔助充電服務。鼓勵充電服務企業與整車企業在銷售和售后服務方面創新商業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特許經營權質押等融資模式,借鑒合同能源管理等業務模式,推進商業模式創新。大力推動“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相關商業模式與服務創新,引入眾籌、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等新興業務模式,積極拓展智能充放電、電子商務和廣告等增值服務,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實施計劃
2023-2025年期間,規劃共新建充電站1260座,充電樁13694個。其中專用網充電站323座,充電樁3793個;公用網充電站937座,充電樁5592個;自用網智能有序充電樁4309個。
2023年建設專用網充電站67座,充電樁739個;公用網充電站243座,充電樁1294個;自用網智能有序充電樁1061個。
2024年建設專用網充電站109座,充電樁1330個;公用網充電站320座,充電樁1836個;自用網智能有序充電樁1382個。
2025年建設專用網充電站147座,充電樁1724個;公用網充電站374座,充電樁2462個;自用網智能有序充電樁1866個。
編輯 | 孟楠
關于征求《十堰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