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監督管理,推動提高調查工作質量,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自2023年11月1日起組織對全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實施質量監督檢查,現發布《關于組織做好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就開展2023-2024年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的有關情況進行說明:
監督檢查范圍
(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地塊的初步調查活動100%納 入: 1.企業用地調查確定的潛在高風險地塊,或者曾經列入土壤污 染重點監管單位的地塊,或者《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中規 定的從事過
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 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以及農藥、鉛蓄電池、鋼鐵、危險 廢物利用處置等土壤污染防治重點行業生產經營用地; 2.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或者 規劃用途不明確的地塊。 (二)社會輿情重點關注地塊的初步調查活動100%納入。 (三)對符合《關于印發蘇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報告評審工作指南的通知》(蘇環辦字(2023)82號)評審范圍 的其他地塊初步調查活動開展抽查。各地抽查比例根據實際情況 確定。其中,對在當地承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數量較多、調 查報告評審一次性通過率較低、當年出現過監督檢查改正復核不 通過、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反饋調查報告結果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 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質量抽查發現調查報告結果存在重大問題 的單位,加大對其調查活動監督檢查的頻次。
監督檢查單位
2023-2024 年度市級監督檢查工作由蘇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承擔。
監督檢查時間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確定監督檢查對象及檢查方式
監督檢查單位在收到采樣分析計劃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 對該項目開展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環節及方式,并告知報告編制單位。監督檢查地塊清單及時與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共享。
附件:附件1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控系統與APP使用說明
附件2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市級監督檢查基礎信息表
附件3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市級監督檢查意見單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市級監督檢查改正回復單
附件4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
附件5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控制技術規定(試行)
附件6土壤調查與質控-土地使用權人與調查從業單位用戶版
附件7蘇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指南
通知全文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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