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宛政辦〔2023〕32號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陽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官莊工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南陽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4日
南陽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辦〔2023〕3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規、環保標準、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個底線”,嚴把準入、執法、督察問責“三個關口”,強化措施、壓實責任,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南陽,為高水平建強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生態保障。
二、主要目標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質量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到2025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6.5%,重污染天數比例低于0.8%,力爭實現空氣質量二級達標;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80%以上,劣V類水體和縣級城市、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丹江口水庫陶岔取水口水質持續穩定達到Ⅱ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美麗南陽建設取得新成效。
三、重點任務
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綠色低碳轉型戰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安排部署,著力解決制約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結構性、根源性問題,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提升,突出抓好“十大行動”。
(一)城市空氣質量提升進位行動。
1.推進空氣質量排名進位。研究制定南陽市環境空氣質量提升進位行動方案,推動我市空氣質量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逐年提升進位,2025年進入全國168個重點城市前100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2.創建空氣質量二級達標城市。研究制定南陽市空氣質量限期達標方案,全力推動我市空氣質量到2025年實現二級達標。桐柏縣、西峽縣、淅川縣、南召縣、鄧州市要編制實施空氣質量限期達標方案,精準設定階段性目標,桐柏縣、西峽縣、淅川縣、南召縣2024年實現空氣質量穩定二級達標,鄧州市2025年實現空氣質量穩定二級達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桐柏縣、西峽縣、淅川縣、南召縣、鄧州市政府負責落實)
(二)交通運輸清潔行動。
3.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到2025年,除應急車輛外,全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城市建成區的載貨汽車(含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物流車)、郵政用車、市政環衛用車、網約出租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國有企業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貨車運輸,場區內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三排放標準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機關事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4.加快推進“公轉鐵”“公轉水”。加快工礦企業、港口、機場、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新建及遷建煤炭、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在新建或改擴建集裝箱、大宗干散貨作業區時,原則上同步建設進港鐵路,加快南陽鐵路二級物流基地建設,發展鐵路+新能源車等綠色運輸模式。火電、鋼鐵、石化、煤炭、有色等行業大宗物料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能源綠色低碳發展行動。
5.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加快非化石能源發展,以光伏發電、風電為重點,以生物質、抽水蓄能、地熱能、氫能等為補充,因地制宜推動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協同化發展。到2025年,風電裝機達到26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400萬千瓦以上,全市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820萬千瓦以上,建成千萬千瓦級電源基地。(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6.推進煤電結構優化升級。大力推廣應用電廠供熱改造等先進技術裝備,對現役火電機組進行供熱改造,有效提高電廠機組綜合利用效率。推進南陽中譽發電有限公司2臺1000兆瓦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供熱改造,建設內鄉縣至鎮平縣長距離供熱工程。2024年年底前關停整合30萬千瓦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合理半徑范圍內的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穩妥有序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7.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穩妥推進以氣代煤。2024年年底前,全市分散建設的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完成清潔能源替代,或者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到2025年,現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等工業爐窯改用清潔低碳能源。(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工業行業升級改造行動。
8.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鋼鐵、水泥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年底前南陽漢冶特鋼有限公司完成鋼鐵企業有組織和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監測評估報告報中鋼協公示;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泥有組織和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鋼鐵、水泥、焦化企業清潔運輸超低排放改造。國家、省績效分級重點行業以及涉及鍋爐爐窯的其他行業,新建、擴建項目要達到績效分級A級水平,改建項目要達到績效分級B級以上水平;新建、改擴建(含搬遷)鋼鐵、水泥、焦化項目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強化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控制,推進磚瓦、石灰、玻璃、陶瓷、耐材、碳素、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深度治理,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污設施處理能力、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著力解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突出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9.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耐火材料、石灰、鑄造、礦石采選與加工、鈣粉、冶金輔料、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行業企業集中地方要制定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分類實施淘汰關停、搬遷入園、就地改造。全市原則上不再新增化工園區,南陽官莊先進制造業開發區、桐柏縣先進制造業開發區要制定“一園一策”綠色化升級改造方案,2024年年底前,完成生產工藝、產能規模、能耗水平、燃料類型、污染治理等方面升級改造任務,建立揮發性有機物管控平臺;到2025年,力爭配備專業化工生產廢水集中處理設施(獨立建設或依托骨干企業)及專管或明管輸送的配套管網。(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0.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產能。有序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逐步淘汰步進式燒結機、球團豎爐和獨立燒結(球團)、獨立熱軋工序。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五)黑臭水體消除行動。
11.推進黑臭水體治理。把黑臭水體治理納入河湖長制重點工作,鞏固提升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果。按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明確的黑臭水體識別要求,定期進行排查,特別要把小微水體、河溝、坑塘等水體做為重點進行全面排查,對影響城市建成區內河水質的建成區外上游、支流水體納入流域治理同步推進。對之前已整治但標準較低以及排查過程中新發現的城市黑臭水體要納入整治清單,逐條分析黑臭原因、主要污染來源,確定主責部門,明確治理期限,有序推進整治。加快城鄉黑臭水體排查整治,采取截源控污、清淤疏浚、水系連通、生態修復等措施,到2025年,縣級城市及縣城建成區、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水利局、農業農村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2.提升城鄉污水處理成效。推進鄉鎮政府駐地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大財政資金和專項債支持力度,2023年年底前鄉鎮政府駐地基本實現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持續開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按照“總量平衡、適度超前”的原則,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擴建工作。中心城區白河南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項目2025年9月底前建成投運;其他縣(市、區)結合城市經濟發展實際,按期完成“十四五”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各項水生態治理工程建設。推動城市排水系統溢流污染控制。加強雨污管網問題診斷,全面推進建筑小區、企事業單位內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接、錯接改造。城市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建成區要積極有序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通過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調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頻次。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排水系統溢流污染控制試點,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工程措施,降低汛期污染物入河湖量。到2025年,各縣(市、區)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占比達到90%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六)美麗幸福河湖建設行動。
13.建設美麗幸福河湖。按照“持久水安全、優質水資源、宜居水環境、健康水生態、先進水文化、科學水管理”標淮,開展美麗河湖、幸福河湖建設。開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80%入河排污口溯源及30%整治任務,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及70%整治任務,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開展美麗河湖、幸福河湖建設,到2025年之前,建成一批國家級、省級美麗河湖優秀案例,每年建設1~2條省級幸福河湖,各縣(市、區)每年建設1~2條市級幸福河湖。(市水利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4.加強重點河湖保護治理。以唐河、白河、淮河、排子河等治理任務相對較重的河流為重點,建設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提升重點流域、區域水環境質量,促進斷面水質穩定達標。開展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實施一批生態保護和修復項目,推動河湖水生態功能恢復,“十四五”期間完成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長度13.8公里、濕地恢復(建設)面積2平方公里。保障重點河湖生態基流,制定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做好水量調度。到2025年,重點河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達標率達到9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5.推進礦山生態保護治理。加強生產礦山綜合監管,壓實礦山企業主體責任,嚴查只開采不治理、非法采礦問題,堅決遏制非法采礦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行為。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和環境問題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與污染狀況調查評價;到2025年,完成21825畝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其中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完成修復4032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七)南水北調水質安全保障行動。
16.加強南水北調水環境保護。以環境整治、污染防治為重點,深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沿線突出環境問題和風險隱患排查。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丹江口水庫入庫(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完成南水北調中線干渠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196個村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不斷加強丹江口水庫水質監測、監控、預警、應急處置能力,每年開展環境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加大老灌河干流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組織開展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常態化開展水華監測預警,確保“一泓清水永續北上”。(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7.實施丹江口庫區治理工程。整縣推進水源區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實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復工程,以西峽縣、淅川縣、內鄉縣為重點推進石漠化治理,加快實施丹江口水庫水源區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工程。開展丹江口水庫水生態健康狀況試點評價,健全水生生物資源監測網絡體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八)農業綠色發展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
18.加強農業節水和面源污染防治。以高標準農田示范區建設為重點,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推廣節水技術,完善節水措施,全面提高糧食生產水資源利用率。集約利用地下水資源,嚴厲打擊違法取水行為。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種養循環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6%以上,示范應用全生物降解地膜,農膜回收率達到90%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9.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學習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扎實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鞏固提升整治成果。科學選擇改廁模式,強化后期管護,推進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健全村莊環境衛生常態化保潔制度,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加快構建“縣級政府主導、法人主體建設運維、部門監管、村民參與”的治理體系,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以上,淅川縣、西峽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100%。(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九)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治行動。
20.抓好督察交辦問題整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生態環境部監督幫扶等反饋問題的整改。明確整改任務、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標準,建立完善驗收銷號機制,加強現場督查和幫扶指導,適時組織“回頭看”,確保問題徹底整改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市直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21.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問題發現、交辦、督辦、整改閉環工作機制,以工業企業違法排污和數據造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不到位、“四水四定”落實不嚴格、“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礦山生態破壞、侵占文物古跡等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排查整治,杜絕問題反復出現。(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十)環境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22.全面提升監測監控能力。實施全市鄉鎮空氣站升級改造,實現市域內六因子(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監測全覆蓋。加強丹江口水庫和匯水區水環境監測。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總磷、總氮、重金屬等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加強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監測監控領域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23.持續提升監督執法能力。推進生態環境領域體制改革,深化垂直改革,推動生態環境領域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執法隊伍建設,持續開展執法大練兵活動,建設一批執法實戰實訓基地,開展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機構規范化達標創建活動,力爭2024年年底縣級執法機構大氣、水等領域常用執法裝備達標,2025年年底縣級執法機構裝備標準化建設全面達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24.鞏固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健全環境應急專家隊伍,進一步完善“一河一策一圖”環境應急響應方案,探索開展化工園區“一園一策一圖”工作。加強跨省、市、縣流域環境應急聯合會商和信息通報,動態更新聯防聯控信息,開展流域上下游聯合應急演練。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在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一領導下,成立工作專班,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制定專項方案,明確責任分工,推進任務實施,形成密切合作、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各縣(市、區)要成立工作專班,細化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強化政策措施。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環保信用評價、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保護司法聯動、環境公益訴訟等制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
(三)強化督導考核。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牽頭攬總作用,對本行動方案開展情況定期調度,綜合運用督查通報、經濟獎罰、公開約談、聯合執法、追責問責等多種手段,督促責任落地見效。將本行動方案落實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四)強化宣傳引導。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平臺,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經驗做法和亮點特色,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全民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自覺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注重發現和總結典型,及時推廣好經驗、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