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政府印發了《廈門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提出2025年,島外各區至少有1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廠投產運營,全市建成1個年處理量100萬噸級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綜合基地,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5%以上。全文如下:
廈門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閩政辦〔2023〕1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3年,島外各區完成1處以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廠用地選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25%以上。
2024年,島外各區基本建成1個以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廠,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0%以上。
2025年,島外各區至少有1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廠投產運營,全市建成1個年處理量100萬噸級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綜合基地,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5%以上。基本建成以區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為主、各類中小微民營企業投資建設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為輔,布局合理、產能匹配的資源化利用體系。
二、重點工作
(一)加大政策引導扶持
2023年底前,制定我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財政扶持、稅收減免等獎補政策,推廣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以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綠色、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責任部門: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廈門市稅務局、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政園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廈門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
(二)加快利用設施建設
2023年底前,編制我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專項規劃(2023-2035年)。嚴格按照工作目標推進落實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選址及建設工作。積極引導國企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基地的投資、建設、運營,力爭促成規模大、技術含量高的企業投資建設,培育成一批龍頭企業,為行業發展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
(三)實行建設運營獎補
2023年底前,制定出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獎補配套政策。落實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和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積極爭取污染治理和節能減碳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2024年起,市、區要將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廈門市稅務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區政府
(四)強化產品推廣使用
在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海綿城市建設等項目大力推廣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并落實好財政性資金占主導的建設工程項目優先使用再生產品的政策。支持預拌混凝土企業在生產C30及以下強度等級混凝土時,使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再生骨料。落實好將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建設工程項目優先納入綠色建筑、優質工程等各行業領域示范獎補項目等政策。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五)推進產品認證監管
協調推動我市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對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活動及生產應用進行監督。落實好將符合條件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納入省級綠色建材產品推廣應用目錄的政策。及時更新發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價格信息,為工程建設預決算提供支撐。
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建設局、市工信局
(六)加大產品科普宣傳
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和媒體宣傳作用,結合全國節能宣傳周等綠色環保宣傳活動,開展科普宣傳,普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常識,增強社會公眾節約資源和環保的理念,提高公眾優先使用再生產品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圍。
責任部門:市建設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各區政府應當履行本轄區內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主體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體系,認真開展轄區范圍內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管理,負責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的選址及落地建設,對違法違規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進行查處。
(二)加強部門協同推進
市建設局負責牽頭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制定我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管理辦法,指導推廣應用再生產品。
市發改委負責指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立項、資源循環利用基地設立,支持企業做好享受國家和省級相關扶持政策、財政補貼等工作。
市工信局會同市建設局負責指導培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并申報列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名單等。
廈門市稅務局負責落實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依照《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和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等。
市資源規劃局負責指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供地,配合市建設局編制《廈門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專項規劃(2023-2035年)》。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門負責指導所在行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再生產品推廣應用等。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
市金融監管局負責引導各銀行金融機構積極對接并提供綠色金融服務等。
(三)加強工作監督考核
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落實情況納入市級城鄉建設品質提升工作考核內容。市、區要定期組織開展本轄區建筑垃圾收運、處置和再生產品推廣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實施方案落地見效,確保完成既定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