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政策出臺的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對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出重大戰略部署,明確提出“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要求。
2021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強調了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進行了全局謀劃和系統設計,明確要求各省級政府加大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出臺生態保護補償引導性政策和激勵約束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意見》精神,進一步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加快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出臺的意義
此次出臺的《實施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將進一步加快健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兼顧、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協調推進、強化激勵與硬化約束協同發力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三、《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為七大部分。主要內容有:
(一)改革目標
堅持統籌謀劃、協同推進,政府主導、各方參與,到2025年,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完備;到2035年,適應美麗湖南建設目標要求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定型。
(二)重點改革任務
一是健全分類補償制度,做好重要生態環境要素保護。包括健全水流、森林、濕地、耕地、草原生態保護補償等5個分類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內容。
二是完善縱向補償制度,加大生態安全重點保護力度。包括加大縱向補償投入力度、完善省以下縱向補償機制、強化縱向補償激勵約束等3個方面內容。
三是健全橫向補償機制,促進生態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利益共享。從推進跨省橫向補償機制建設和推進省內橫向補償機制建設2個方面發力。
四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快推進多元化補償。提出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權交易制度、推進碳排放權交易、探索水權和用能權交易、拓展市場化融資渠道、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等6條改革措施。
五是完善相關領域配套措施,增強改革協同。包括加快推進法治建設、完善生態
環境監測體系、發揮財稅政策調節功能、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等4個方面內容。
(三)落實舉措
《實施意見》著力強化三個方面措施,從落實主體責任、健全考評機制、強化監督問責等3個方面壓實工作責任,推動改革落地見效。
原標題:湖南省財政廳解讀《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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