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碳達峰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一、《方案》制定背景和出臺目的
2020年9月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向世界宣布,“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一承諾體現了中國在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大國擔當,我國將進入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歷史時期,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將會發生重大轉變。2022年12月省政府適時出臺了《山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確保全市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根據國家和省碳達峰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
《淄博市碳達峰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制定依據和參考文件
1、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
2、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22〕242號);
3、淄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淄博市實施減碳降碳十大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淄辦發電〔2021〕93號);
4、《淄博市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三、碳達峰工作重要舉措
《方案》明確提出,到2025年,我市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10%以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7.5%,二氧化碳排放較2020年下降20.5%左右,為全市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的指標任務,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方案》還細化了主要工作任務、政策保障要素和組織實施措施。
主要任務是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
1、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主要包括大力發展新能源、推動煤電節能降碳、合理調控油氣消費、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等四部分內容;
2、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主要包括大力推動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堅決遏制“兩高”行業盲目發展、推動重點工業行業碳達峰行動、大力實施工業余熱再利用等四部分內容;
3、節能降碳增效行動,主要包括提升節能管理能力、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等四部分內容;
4、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行動,主要包括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推進農村用能結構低碳轉型等四部分內容;
5、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主要包括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動運輸結構調整、促進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加快專用車新能源化、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等五部分內容;
6、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主要包括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促進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扎實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健全
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體系等四部分內容;
7、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主要包括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機制、提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能力、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加強碳達峰碳中和人才引育等四部分內容;
8、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主要包括鞏固生態系統碳匯作用、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等三部分內容;
9、全民綠色低碳行動,主要包括提高全民節能低碳意識、推廣節能低碳生活方式、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強化領導干部培訓等四部分內容;
10、綠色低碳對外合作行動,主要包括加快發展綠色貿易、開展對外交流合作等兩部分內容。
四、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
按照省碳達峰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減碳降碳十大行動的成熟經驗做法,對碳達峰重點難點問題、主要節能降碳工程和具體節能降碳舉措等多個方面,反復研究梳理并廣泛征求各區縣、市各相關部門、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意見建議,對收到的意見建議進行系統梳理、充分研究、吸收,并在《方案》中作出相應的修改和完善,未吸收的意見和建議也進行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2023年3月22日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方案》,4月17日通過公平競爭審查,5月4日通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5月8日通過合法性審查。
《方案》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和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兼顧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符合大多數群眾和企業的根本利益,盡最大可能維護所涉及群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尊重公序良俗。所列主要工作任務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包括人力、物力、財力在可承受范圍以內,出臺實施的時機成熟。
原標題:文稿解讀|《淄博市碳達峰工作方案》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