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建筑垃圾管理部門職責以及源頭減量、聯單管理、處理方案備案、運輸、綜合利用、消納、跨區域平衡處置等內容作了規定。
為加強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切實提高《條例》立法質量,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省司法廳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成聯合調研組,赴廣州和韶關市專題調研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廣東省建筑垃圾產生量持續增加,處理能力與處理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凸顯,成為制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主要因素之一。2021年,省人大常委會對實施《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的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指出建筑垃圾管理缺乏足夠的法制支撐,上位法新增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等制度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銜接規定,亟需加快建筑垃圾管理單獨立法。
目前,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存在處理能力不足、收運處置不規范、綜合利用水平低、部門聯合監管機制不完善等突出問題,亟需立法解決。廣東省在建筑垃圾消納、資源化利用和數字化監管等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廣州、深圳、東莞被國家列為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城市,多個地級以上市出臺了建筑垃圾管理法規規章或文件,建筑垃圾管理體系不斷健全。實踐中這些成熟的經驗做法,有必要進一步總結提煉,在《條例》中予以明確。
《條例》的出臺實施,將對廣東省加強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為推動建筑垃圾治理綠色發展、協調發展、安全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提供助力。
《條例》建立起全過程管理制度,對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活動進行全過程管理,并建立全過程聯單管理制度;明確源頭減量措施,分別規定了政府、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源頭減量責任。省住建廳表示,《條例》對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電子聯單管理作了規定,明確建立省級建筑垃圾跨區域平衡處置協作監管平臺,是在傳統管理方式上的一個創新,將有力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條例》強化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門、處置場所運營單位對消納場、綜合利用場所建設運營的安全管理責任,并將停止消納的場所也納入安全管理范圍,為安全生產提供法制保障。《條例》明確,縣級以上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門應當對上述場所定期開展安全風險排查,提出整治意見。
省住建廳表示,《條例》針對省內建筑垃圾跨區域平衡處置無法可依的問題,對跨區域平衡處置和生態補償制度作出創新性規定。根據調研中普遍反映的執法難的問題,建立跨區域、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對跨區域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違法行為開展聯合執法,有利于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法治化、規范化、精細化水平。
《條例》還完善了保障支持措施,明確各級政府應安排必要的資金用于建筑垃圾管理,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將建筑垃圾轉運設施、綜合利用場所、消納場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解決選址、用地難的問題。推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綜合利用項目,細化對綜合利用產品的扶持措施,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優先使用綜合利用產品,還將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情況納入本省依法設立的建設工程項目獎項評選內容。
此外,《條例》對未建立管理臺賬或生產臺賬以及未分類運輸建筑垃圾的違法行為,設定行政處罰。相關單位未建立管理臺賬或者生產臺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將工程渣土、工程泥漿與其他建筑垃圾混合運輸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廣東人民城管
整理:廣東省環境衛生協會微信編輯小組
原標題:廣東:建立省級建筑垃圾跨區域平衡處置協作監管平臺 對跨區域擅自傾倒建筑垃圾開展聯合執法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