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延州政辦發〔2022〕20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五年,是開啟加快新延邊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新征程,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五年。延邊州委、州政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在總結“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成效基礎上,全面對標《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遠景目標綱要》,系統謀劃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延邊奠定堅實生態環境基礎。
第一章 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形勢
第一節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成效
“十三五”以來,延邊州委、州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和延邊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決打好“藍天、碧水、青山、黑土地、草原濕地”五大保衛戰,強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累計投入資金88億元用于改善大氣、水體、土壤生態環境和自然保護區等相關項目投資,有效提升了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和水平。
一、環境質量目標基本實現
水環境方面。2020年底,全州10個國省考核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100%,較2016年提升30個百分點。9個在用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標準,水質達標率100%,飲用水安全有保障。
“十三五”期間,延邊州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的排放量分別為8.62萬噸和1.19萬噸,通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建設等減排工程,累計完成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減排量分別為12432噸和1278噸,累計減排比例分別為17.89%和28.89%,超額完成省下達指標。
環境空氣方面。2020年底,延吉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362天,優良天數比例為98.9%,較2016年提升6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較2016年下降10微克/立方米。
“十三五”期間,延邊州二氧化硫排放6.78萬噸、氮氧化物排放5.67萬噸,較排放指標分別減少排放51.71%和60.27%;全州煤炭消費總量由2016年的649萬噸下降至2020年的563.02萬噸,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累計下降18.13%,二氧化碳累計減少排放194.95萬噸,超額完成省下達指標。
聲環境方面。“十三五”期間,城市區域晝間聲環境質量以二級為主,二級城市比例由62.5%上升至87.5%;一級城市比例由25.0%下降至12.5%;三級城市比例下降12.5個百分點。延邊州城市區域夜間聲環境質量以二級為主,二級城市比例下降12.5個百分點;一級城市比例上升12.5個百分點;三級城市比例持平。延邊州8個縣(市)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范圍在66.0—67.3分貝之間,交通干線兩側區域的聲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
地下水方面。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水質達到Ⅲ類水體,全州地下水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19.5%,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了初步監控。全州186個加油站全部更換雙層罐,有效遏制地下水污染事件的發生,全州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土壤環境方面。2020年,延邊州安全利用類土壤和嚴格管控類土壤采取優化施肥、調整種植結構、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農產品合格率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100%。
二、自然環境總體改善
2020年底,全州林業經營面積406.67萬公頃,林地面積357.6萬公頃,森林面積331.4萬公頃,森林覆蓋率81.5%,森林蓄積4.63億立方米,公頃蓄積140立方米,州內現有野生動物367種,野生植物3890種。
2020年底,延邊各類自然保護地面積82.93萬公頃,占全州林地面積23.19%,占全州國土面積的19.15%。其中,自然保護區13個,面積65.35萬公頃;森林公園15個,面積13.94萬公頃;濕地公園6個,面積1.41萬公頃;風景名勝區3個,面積2.23萬公頃。
2020年底,全州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面積6934.08公頃,綠化覆蓋率達到38.8%。
“十三五”期間,延邊州全面落實牧業用地27.05萬公頃,共3395個地塊。加強草原鼠、蟲害防治工作,完成草原鼠、蟲害防控面積達7467公頃,無重大草原疫情災害發生。
“十三五”期間,全州年平均徑流量在122.6—155.3億立方米之間,2020年出現最高值,全州河流年平均徑流量為155.3億立方米。河流的歷年徑流變差系數在0.29至0.55之間,州內河流湖泊無斷流干涸情況。
三、污染防治工作穩步推進
碧水保衛戰方面。“十三五”期間,全州8個縣(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和2個工業集聚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達標排放;12個鄉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完成建設,穩定運行。96個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積極推進農村廁所改造和農村污水治理工作,全州1049個行政村中,112個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通過污水處理廠(站)有效處理后排放。6個“千噸萬人”和59個1000人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完成保護區劃定。9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藍天保衛戰方面。全州125臺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完成脫硫脫硝設施改造。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369臺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全部淘汰。131家“散亂污”企業和24家規模以上揮發性有機物產生企業完成整治。建立健全煤炭質量長效管控機制,延吉市清潔煤炭交易市場穩定運轉。嚴格秸稈禁燒管控,深入開展秸稈全量化和秸稈綜合利用工作,2020年全州秸稈可收集量約為180萬噸,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8.4%,超額完成64%指標任務。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劃定,核對柴油車輛23594輛,監督抽檢率達到55.32%,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1169輛,圓滿完成柴油車路檢路查工作任務。全州累計淘汰黃標車7652輛。全州各縣(市)主次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其中延吉市達到100%。全州1014家中型以上餐飲企業全部安裝油煙治理設施并穩定運行。
“十三五”期間,完成了延吉市集中供熱有限責任公司脫硝改造、延邊石峴雙鹿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鍋爐尾氣綜合治理、汪清森工供熱有限公司脫硫及除塵改造、敦化振發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燃煤鍋爐脫硫改造、吉林敖東工業園鍋爐除塵及脫硫改造、吉林敖東延邊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鍋爐除塵及脫硫改造、吉林三三零五機械廠鍋爐除塵及脫硫改造、大唐琿春發電廠4號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有效削減了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青山保衛戰方面。“十三五”期間,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管理制度,加強6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7個省級自然保護區監管。實施森林生態修復保護和修復工程,嚴厲打擊毀林開發建設、毀林種參等違法違規問題。州生態環境、林草、自然資源、水利等部門持續開展“綠盾”專項行動,對已發現的1063個“綠盾”點位,已全部完成整改。
黑土地保衛戰方面。“十三五”期間,全州農作物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施用量連續實現負增長。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查明了全州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了全州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圍繞鉛、鋅、銅等
有色金屬采選及冶煉,關閉搬遷和歷史遺留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清單,確定了全州2家涉鉻重點整治污染地塊,安圖縣延邊光宇電池有限責任公司原廠址場地污染地塊已完成治理,安圖荒溝嶺鉻渣場地已落實風險管控。
草原濕地保衛戰方面。編制完成《延邊州重要濕地保護修復專項規劃(2021—2035)》,實現1公頃以上的濕地納入管理范疇。加強與延邊大學等高校校地合作,初步制定《琿春市敬信濕地治理恢復方案》(4468公頃),以琿春市敬信濕地保護修復作為濕地治理突破口,啟動敬信濕地起步區保護修復,加快推動延吉市五道水庫上游17公里段濕地修復建設,全州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33%以上。
四、固體廢物得到有效處理
全州現有9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2座垃圾焚燒發電廠及1座固體廢物處置設施。2020年生活垃圾產生量為48.92萬噸,處置率100%,其中焚燒發電29.08萬噸,衛生填埋19.84萬噸;全州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污泥5.19萬噸,全部進行處置或利用,其中焚燒處置0.11萬噸,綜合利用3.82萬噸,填埋1.26萬噸;全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384.31萬噸,綜合利用量183.30萬噸,貯存量107.25萬噸,處置量1093.64萬噸,傾倒丟棄量0.12萬噸;全州危險廢物產生量為27374.46噸,內部處置量為7548.84噸,委托利用量為5105.70噸,委托處置量為7036.19噸,暫存量為7683.73噸;全州(除偏遠鄉村外)醫療廢物產生量為2439噸,處置率100%。
五、農村環境日益改善
“十三五”期間,實施了45個行政村農村環境整治,統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廁工作,改廁63150戶。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工作,無農村黑臭水體。
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和完善了城村收集、鄉運轉、縣(市)處理體系,完成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全州67個鄉鎮(含1個街道)1049個村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率達到90%以上。
全州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
六、環境監管能力顯著提升
環境執法力度全面強化。“十三五”期間,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持續開展異地交叉互檢,“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等工作,穩步推進“執法大練兵活動”。全州共查處環境違法行為619起,處罰3837.4573萬元,適用“四個配套辦法”案件110起。對476家企業實行輕微預警和在線指導等幫扶措施。修訂了《延邊州公眾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獎勵辦法》,發放信訪舉報獎勵41200元。受理環境信訪投訴5059件,處理率100%。
綜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十三五”期間,修訂了《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試行)》,逐級簽訂了《決勝2020污染防治攻堅任務書》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高標準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納入普查范圍的工業源共2066家,基本摸清全州污染源底數。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及排污許可發證及登記,共發證及登記3005家,其中發證270家,登記2735家,發證登記率100%。出臺了《延邊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完成了4起生態損害賠償案件,賠償金額達198952.38元。
環境監測系統全面推進。“十三五”期間,建成6個國控和14個省控斷面水質自動站。在各縣(市)開發區及工業區建成36個空氣微型自動監測站,實時監控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臭氧、二氧化氮、空氣溫濕度、大氣壓力、風速風向等數值,實現數據實時化、網格化、精準化、智能化的目標。全面加強大數據、“互聯網+”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應用,整合現有的103家重點污染源企業自動監測設施、23家國省控水自動站、17個國省控空氣自動站,逐步完成空氣、水質、自然保護區等環境監管網絡建設,實現以生態大數據為依托的生態環境監測、預警、監管、執法為一體的工作模式。
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初步建立。“十三五”期間,推進“三線一單”成果落地,劃定188個環境管控單元,其中優先保護單元128個,總面積3.31萬平方公里,占全州總面積的78.15%;重點管控單元52個,總面積0.41萬平方公里,占全州總面積的9.76%;一般管控單元8個,總面積0.51萬平方公里,占全州總面積的12.09%。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穩步推進。2020年底,延邊州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66項整改任務,已完成64項(長期整改2項—汪清龍騰能源開發公司大量干餾渣堆存問題),完成率為97%;交辦的1591件信訪案件,已辦結1583件(長期整改8件—安圖縣二道白河鎮周邊違建問題),辦結率為99%。
應急管控力度不斷加強。“十三五”期間,強化環境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州本級和各縣(市)累計完成21場環境應急演練。未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開展了68家核技術利用單位及12家現有環境風險尾礦庫企業應急能力調查,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成功應對“巴威”“美莎克”“海神”等臺風。
疫情防控有效應對。成立全州生態環境系統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建9個專項工作組,組織開展疫情防控應急演練。疫情以來,對全州醫療廢物產廢單位、11家醫療廢水處理單位、15處人口密集場所、32家隔離場所開展不間斷檢查;累計出動檢查人員25980人次,檢查11717家次,處置醫療廢物2639噸,處理醫療廢水525600噸。
第二節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經驗總結
抓組織,明分工。成立了州委書記、州長任雙組長的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和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重大政策,協調重大問題。
“十三五”期間,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印發了《延邊州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延邊州清潔水體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延邊州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延邊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延邊州落實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文件。出臺了《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進一步落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任務責任清單》等文件,有效推動政策落地和責任落實。
州委辦、州政府辦聯合印發了《延邊州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工作方案》,在全州所有河湖分河、分段設立河長。州政府分別與各縣(市)簽訂了《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2016—2020年)》,把考核指標和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
采取秸稈地塊網格化,各縣(市)簽訂縣包鄉、鄉包村、村包屯、屯包戶的網格包保責任書,結合地塊坐標研發秸稈焚燒火點定位系統,全面加強禁燒管控。
講落實、抓整改。“十三五”期間,全州累計投入88億元用于改善大氣、水體、土壤生態環境和自然保護區保護。全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和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延吉市投資約4.5億元,完成對光進溝、東興溝、實現溝、新興溝等17處排水出口的治理工作,解決污水處理廠污水多年溢流問題,提升了布爾哈通河和煙集河的水質;琿春市累計投入4518萬元治理歷史遺留采石場、工礦場地生態修復以及各類違建拆除;敦化市先后投入2000余萬元用于雁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毀草開墾耕地問題整改;汪清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龍騰能源開發公司干餾渣大量堆存問題,完成了《龍騰公司干餾渣處置技術方案》《汪清縣龍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干餾廢渣場環境評估報告》《汪清縣龍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干餾渣處理處置和生態恢復實施方案》等,為干餾渣治理提供了技術支持。
固優勢,補短板。“十三五”期間,堅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完成“五大保衛戰”15項重點任務和9項指標,環境質量持續向好。琿春、敦化、龍井、和龍、汪清、安圖等6個縣(市)獲得省級生態示范縣(市)稱號。
第三節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機遇
“十四五”時期,全州生態環境保護處于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要抓住機遇,鞏固取得的成效和攻堅成果。
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并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明方向。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到更加突出位置,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生態文明建設上升為黨的執政理念和國家意志,戰略性地位和基礎性作用日益凸顯。黨的十九大將生態文明納入“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并提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將“生態文明”寫入憲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標和新部署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尤其是習近平總書記五年三次視察吉林省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東北振興系列講話中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示精神,為推動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是做好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最大的力量源泉。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生態文明建設明確了道路。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的決定》,明確了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基本原則,并對打造更高質量的生態經濟發展體系、更高水平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更加穩固的生態系統安全體系、更加完備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作出安排部署。
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的提高為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奠定堅實基礎。隨著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深入推進,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識有了普遍提高。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了明顯提升,尤其是在“十三五”大氣、水、土壤等五大污染防治攻堅戰中得到檢驗,生態環保能力和手段都有顯著提升,推進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進入良性循環軌道。
城鄉融和發展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全面解決生態環境城鄉二元化問題搭建了平臺。“十四五”期間,國家將進一步加大城鄉融和發展力度,強化以城帶鄉、以工促農,資金投放、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都將大幅度向農村傾斜,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將得到較大改善,農村生態保護將隨著鄉村山水林田湖草統籌修復得到有效保護,農業面源污染將隨著發展綠色農業和實施農業清潔生產得到有效控制,農村環境質量將隨著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得到有效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將隨著美麗鄉村、生態宜居鄉村建設得到有效加強。
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強大的制度保障。國家正在加速推進包括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在內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將進一步完善,覆蓋全國的主體功能區制度、資源環境管理制度、生態補償制度、環保督察制度等將持續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支撐。在新環境保護法框架下,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監管執法等領域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將持續落實,用法治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第四節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挑戰
“十三五”生態環境形勢和挑戰依然嚴峻,生態環境質量與人民群眾期待還有很大差距,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尚未根本緩解,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不穩固、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存在薄弱環節、環境風險防范壓力始終處于高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展不平衡、生態環境體制改革配套機制和有效實踐模式滯后。
生態文明理念和創新工作思路還不夠開闊。面對新形勢下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要求,對照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批示精神,對照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在日常工作謀劃中還不細致,執行力還不夠強。
環境質量改善成效還不夠穩固。受污水管網不完善、枯水期生態流量不足等因素影響,部分斷面在個別時段出現超標現象;部分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存在水質超標隱患;“十四五”地表水國家控制斷面數量由“十三五”期間的18個增至24個,優良水體達標壓力將進一步加大。受地理、氣候、機動車尾氣和煤煙等因素影響,空氣質量提升空間有限。秸稈季節性焚燒現象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受天氣條件影響,極易出現污染天氣。
基礎設施建設短板還未根本補齊。城市排水管網尚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收集管網還沒有實現全覆蓋,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不足存在溢流風險,已建成的部分鄉鎮污水處理廠還存在配套管網不完善、缺乏專業運營團隊、運行不穩定等問題。固體廢物申報平臺登記與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的數據還有出入。延邊州只有一家醫療廢物經營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所有產生的危險廢物都需運至其他地區或者省外處置,導致處置費用過高、企業負擔過重,存在運輸風險隱患和無法及時處置等問題。
結構性污染問題依然突出。全州能源結構偏煤,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大。運輸結構偏公路,公路貨運總量占比較大。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還沒有總體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
農村污染依舊嚴重。農業投入結構偏粗放,農藥、化肥施用量較大,利用效率還相對較低,有機肥施用面積較少。普遍存在農藥、化肥包裝廢棄物隨意丟棄現象,無害化處理率相對較低。秸稈離田未得到全部處理,存在違規焚燒秸稈隱患。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雖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但還存在收集、轉運不夠規范,部分村屯還有垃圾亂堆亂放的現象。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剛剛起步,全州1049個行政村中,仍有937個行政村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處理。全州規模以下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不高,處理體系不健全等問題仍然存在。
自然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水庫和小水電站枯水期下泄流量不夠導致生態流量不足;河道管理范圍內和水庫灘地被耕種現象普遍存在,河道兩岸生態隔離帶、緩沖帶建設水平不高;護堤、護坡破損,水系淤堵、連通性差等情況亟待修復。自然保護區內歷史遺留問題較多,保護區內存在企業、村屯,人為活動較多,還存在部分礦山企業關閉后未及時修復現象,生態修復問題還有待提高。
干部隊伍的能力素質還有待提升。因近幾年生態環境系統先后面臨著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國家機構改革和綜合執法改革等,致使全州環保隊伍老齡化嚴重,且專業化年輕干部梯隊配備不足,干部培訓等機制還不完善。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目標指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和延邊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生態立州”為統領,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重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加快建設“美麗延邊”步伐,爭當生態強省建設“排頭兵”。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把提高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作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重點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對生態環境改善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綠色發展不動搖,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正確處理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損害,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全面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破除制約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障礙,把環境政策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結合起來,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創新活力。
堅持底線思維。健全生態文明法規制度體系,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控制資源利用上線,守住環境質量底線,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有效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安全。
堅持系統觀念。按照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堅持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一體化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持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第三節 總體目標
“十四五”規劃發展目標:2025年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中心城市(延吉市)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8%,逐步提升優的天數比例,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氮氧化物累計減排2280噸,揮發性有機物累計減排430噸;全州24個國考斷面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達到87.5%,無劣Ⅴ類水體,無城市黑臭水體,化學需氧量累計減排2231噸,氨氮累計減排66噸;全州9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5%;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實現新的顯著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到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生態經濟成為振興發展的重要支撐,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為實現碳中和奠定基礎,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更加鞏固,高質量實現美麗延邊建設目標。

第三章 堅持綠色低碳轉型,多渠道源頭嚴防把關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歷史性機遇,把經濟高質量發展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結合起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從根本上擺脫資源依賴性的產業結構和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模式,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損害。
第一節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構建“大保護、小開發”的國土空間保護開發格局,優化生態、農業、城鄉發展空間布局。基于延邊州生態環境自然本底、承載能力以及生態環境現狀,綜合全州東北虎豹國家公園、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重要山體等,著力構建生態安全空間格局。加快推進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積極構建生態安全體系、生態產業體系、生態環境體系、生態宜居體系、生態文化體系。(州自然資源局、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林草局、州生態環境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不再列出。)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快推動“三線一單”成果落地實施,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規劃實施、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提升環評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州生態環境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城市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建設韌性、綠色、低碳城市,立足產業發展基礎和優勢,分類分區引導重點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布局,促進形成區域間分工合理、優勢互補、聯動發展的產業格局。扎實落實城鎮開發空間管控邊界,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空間的占用,盡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加強城市化地區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保護,減少工業化城鎮化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避免出現土地占用過多、水資源過度開發和生態環境壓力過大等問題。(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農產品主產區耕地保護。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大力發展生態農業、節水農業和特色農業,鼓勵支持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林產品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加強農業面源、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農村環境整治,切實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安全。(州自然資源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 加快產業綠色轉型升級
大力推動循環經濟和低碳產業發展。構建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鼓勵省級以上產業園區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持續推進高耗能行業綠色節能改造,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比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進工業、交通、城建等重點領域減碳化脫碳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決完成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州發改委、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淘汰落后與過剩產能。加強預警調控,適時調整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名單。加大水泥熟料、有色金屬及燒結磚瓦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等落后產能淘汰及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綠色農業發展體系。發展綠色農業,加快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全面推廣綠色清潔種養方式,推進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綠色畜牧業發展。發展農牧循環經濟,推廣畜禽糞污收儲運全產業鏈生態循環發展模式,促進糞污有機還田。(州農業農村局、州發改委、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構建綠色流通體系。著力構建綠色供應鏈,發展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綠色物流及綠色商貿流通,帶動上下游產業鏈綠色發展。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大力發展多式聯運。2025年底,鐵路貨運量占比提升0.5個百分點,火電、鋼鐵等重點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比例達到70%以上。推動商貿流通企業加大節能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力度,通過開展家電家具以舊換新等活動,擴大節能家電及綠色產品銷售,促進綠色消費。指導商貿流通企業加強供應商管理,引導上游企業采用綠色設計,實施綠色制造,不斷完善綠色供應鏈體系建設。推廣綠色低碳運輸工具,淘汰更新老舊車船,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有序推廣清潔能源汽車,進一步推進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務用車電動化進程。(州交通運輸局、州工信局、州發改委、州商務局、州郵政管理局、延吉車務段按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加大對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速綠色技術成果轉化,以延邊大學為依托推進建立一批綠色技術轉移、交易和產業化服務平臺。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推廣生態環境整體解決方案、托管服務和第三方治理。(州發改委、州商務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嚴厲打擊虛標綠色產品行為。完善綠色產品市場準入和追溯制度。推進低碳社區、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城鎮試點。樹立綠色消費理念。完善促進綠色消費的政策體系,深入開展反過度包裝、反食品浪費、反過度消費行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積極引導綠色出行,降低私家車使用強度,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車等綠色出行水平。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創建行動。(州發改委、州交通運輸局、州教育局、州文廣旅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 推進碳排放達峰行動
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全面貫徹落實吉林省碳達峰行動方案,結合延邊實際科學編制延邊州碳達峰行動方案,以能源、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有色金屬、建材等行業為重點,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實施電力、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依托延邊生態優勢,積極參與碳排放權交易,有序將建材、造紙等行業納入范圍,強化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加快可再生能源生產、就地消納和利用。健全排放源統計調查、監管制度,科學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建立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名錄,通過信息化手段推進納入管理的企業參與碳交易工作。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控。開展低碳和適應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壯大綠色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加快壯大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等產業,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優勢產業生態化。推進5G、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綠色環保產業的深度融合,不斷探索“互聯網+”創新綠色產業模式。加大綠色環保企業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強一批龍頭骨干企業,扶持一批精專特優中小企業。(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設清潔低碳能源體系。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進燃煤設施非煤化改造,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加強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和龍甄峰風電(二期),安圖、汪清、和龍、敦化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持續推進清潔取暖。(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工業領域等重點行業碳達峰。推動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領域碳達峰專項行動方案,明確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路線圖和實施方案,推動重點行業碳達峰。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推動近零二氧化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開展碳中和示范創建。(州工信局、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2 綠色發展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轉型升級工程
清潔生產工程。開展建材、有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農副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的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完成園區綠色化、循環化改造,從源頭減少物耗和污染物排放。
綠色產業建設工程。大力推動環保產業發展,推廣綠色建筑、綠色建材和高效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全面推進城市老舊小區改造。
二、清潔低碳能源建設工程
煤炭總量控制工程。重點推進電力、熱力、建材等行業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以點帶面推動全州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
清潔能源工程。加快“氣化吉林”建設,提高天然氣、煤炭、石油、油母頁巖等化石能源清潔利用水平。推動和龍甄峰風電(二期),安圖、汪清、和龍、敦化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
三、綠色交通體系建設工程
公共交通建設工程。建設城市內外交通節點、城鄉客運一體化網絡。加快實現區域高速公路聯網,提質改造國省干線,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具備條件的自然屯全部通硬化路。
四、綠色有機農業建設工程
耕地保護利用工程。增加有機肥施用面積,大力推廣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建設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第四章 強化聯防聯控,實現大氣質量穩固提升
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加強區域聯防聯控,突出抓好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不斷提升本地區“優”天數。
第一節 持續加大燃煤污染控制力度
加快推進散煤污染治理。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優化調控煤炭消費。強化監管,煤炭生產監管部門、煤炭銷售、流通監管部門建立煤炭洗選監管長效機制,開展煤炭質量專項檢查行動,嚴格查處劣質煤在本地區的銷售和使用。確保延吉市區域內散煤經營全部入駐延吉市清潔煤炭交易市場,2025年底,全州煤炭洗選率保持在85%以上。針對城鄉結合部居民進行煤炭消費引導,探索居民自用煤炭激勵機制,制定補貼政策,引導居民使用清潔煤炭。(州發改委、州應急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燃煤鍋爐污染治理。嚴控新建燃煤鍋爐,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推動全州65蒸噸/小時以上的大型燃煤鍋爐(含電力)進行超低排放改造。推進鄉鎮建成區供熱管網及集中供熱建設。強化監管確保國能龍華延吉熱電有限公司、大唐琿春發電廠火電機組超低排放穩定運行。(州生態環境局、州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 加強揚塵污染綜合治理
嚴格控制道路交通揚塵污染。嚴格工程散流體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遏制道路遺撒,減少揚塵污染。實行道路清潔包保責任制,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持續提高機械化清掃覆蓋面積。2025年底,延吉市主次干道路機械化作業率保持在100%,其他縣(市)主次干道達到90%以上。(州住建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嚴格管控建筑施工揚塵。落實建筑施工“六個百分之百”,建立施工工地揚塵管控“黑名單”制度,鼓勵和支持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州住建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 強化工業廢氣污染治理
加強工業煙粉塵污染防治。強化源頭防控,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原料、技術、工藝和裝備。加快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排污單位治污設施升級改造。“十四五”期間,全州工業企業煙粉塵排放達標率保持在100%。(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持續推進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加強自備燃煤機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控,確保穩定達標運行。全面開展低效脫硝設施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不能穩定達標的整改,達標無望或治理難度大的改用電鍋爐或電爐窯。2025年底,氮氧化物累計減排2280噸。(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全面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積極推進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溶劑使用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和治理,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開展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揮發性有機物的儲罐排查,逐步取消制藥、農藥、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系統旁路。推進建筑裝飾、汽車維修、干洗、餐飲等生活源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2025年底,揮發性有機物累計減排430噸。(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散亂污”企業監管。完善“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對完成整治的“散亂污”企業開展“回頭看”,及時更新動態管理臺賬,堅決杜絕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對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依法限期整治,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治理無望的“散亂污”企業,依法關停取締。(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 加大秸稈焚燒污染控制
全面實施秸稈全域禁燒,落實各級政府的監管責任,實行網格化監管。繼續實施州包縣、縣包鄉、鄉包村、村包屯、屯包戶的五級責任包保體系,實現秸稈禁燒監管無死角、全覆蓋。
加大政策扶持和科技研發力度,推進秸稈資源多途徑、多層次利用,實施“5+1”模式全量化處置秸稈,推廣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行“秸稈變肉”工程,健全秸稈收儲供應體系,培育壯大一批產業化利用主體,提升秸稈離田收儲和供應能力。2025年底,全州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州發改委、州公安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 推進交通運輸污染控制
加強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深入開展清潔柴油貨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機動車路檢路查等專項行動,加快淘汰老舊車,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州生態環境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天地車人”一體化體系建設。加強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重點移動源治理,推進“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建設,強化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監控。鼓勵將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州生態環境局、州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監管執法。嚴格同步執行國家機動車油耗和排放標準,加強油品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州商務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負責)
第六節 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協同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制定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持續改善空氣質量行動計劃,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削減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開展協同治理科技攻關,統籌考慮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制定分區域、分時段、分領域、分行業的差異化和精細化協同管控措施。2025年底,細顆粒物濃度持續降低,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升高趨勢。(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州發改委參與)
完善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體系。制定和完善縣(市)間重污染天氣應對、執法檢查、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會商、協作機制。加強縣(市)間的溝通協調、聯合執法、跨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等聯動合作,協同開展秸稈焚燒污染、燃煤污染等區域共性污染問題治理,合力應對大范圍重污染天氣。2025年底,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第七節 加強其他污染物治理
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工作。完善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使用、進出口的監管,鼓勵、支持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品的生產和使用,大力推動替代技術開發與應用。堅決打擊消耗臭氧層物質非法生產、非法貿易活動。(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延吉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加強化工、制藥、工業涂裝等行業及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的惡臭污染綜合治理。強化建設項目的有毒空氣污染物環評審批,開展鉛、汞、錫、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調查監測,建立二噁英監督監測機制。禁止露天焚燒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的物質或將其用作燃料。(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控,主動控制能源活動、工業過程、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州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突出工業生產、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商業經營等重點領域、重點時段的噪聲污染管控,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中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日常監管和集中整治,加快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2025年底,延吉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州生態環境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八節 嚴格控制碳排放
控制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升級能源、建材、化工領域工藝技術,控制工業過程溫室氣體排放。加大對二氧化碳減排重大項目和技術創新扶持力度。(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發展低碳交通,制定營運車輛的低碳比例。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交通行業節能低碳技術推廣,提高新生產汽車二氧化碳排放限額要求。2025年底,營運車輛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較2020年有所下降。(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控制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全面推行綠色低碳建筑,推廣綠色建材,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使用裝配式建筑。提升建筑節能標準,逐步實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綠色節能改造,加大綠色低碳建筑管理。2025年底,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100%。(州住建局負責)
第九節 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預案的啟動條件和應急響應措施,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管控措施及減排清單,制定高標準預警應急響應措施。(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提高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能力。完善應急會商及信息通報機制、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體系建設,持續提升預報準確度。探索輕、中度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應對機制。完善應急減排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州生態環境局、州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落實應急管控措施。時時更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重點企業動態清單》,實施“一廠一策”,落實采暖期燃煤供熱鍋爐錯峰啟爐、水泥等生產行業錯峰生產及污染天氣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和貨車白名單,實現動態管理。(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專欄3 大氣污染治理工程
一、大氣重點行業治理工程
落后產能淘汰壓減工程。實施水泥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壓減。逐步淘汰建材、化工、機械、印刷等行業污染排放大的企業,退出有機溶劑型涂料生產、瀝青類防水材料生產、人造板生產企業,以及使用有機溶劑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工藝。
重點行業綠色改造工程。開展水泥等行業綠色改造工程。有色、建材等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升級改造。
重點行業NOx深度治理工程。推動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實施水泥等行業提標改造治理工程。針對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
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工程。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行業建設適宜高效的VOCs治理設施,采取源頭削減、無組織排放管控、治污設施升級改造、油品儲運銷VOCs治理等全過程防控措施。
二、大氣難點污染源治理工程
鄉鎮集中供熱并網工程。推進數字化延吉市西部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敦化經濟開發區供熱(汽)項目及圖們鄉村振興清潔新能源供暖工程建設,推動供熱管網及集中供熱項目建設,替代鄉鎮小鍋爐。
柴油貨車污染防治工程。實施清潔柴油貨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等專項行動,加快淘汰老舊車,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加強油品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黑加油站。
柴油機械清潔化工程。實施老舊車提前淘汰更新,2025年底,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中重型運營柴油貨車。
揚塵污染治理工程。強化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加強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監督管理,建立大型煤堆、料堆密閉料倉和傳送裝置,露天堆場設置覆蓋設施或建設自動噴淋等抑塵裝置。
秸稈綜合利用工程。實施原料化、燃料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無害化“5+1”模式全量化處置秸稈,推動“秸稈變肉”工程,完善高效的秸稈收集體系和專業化儲運網絡,在敦化市、龍井市、和龍市、安圖縣建設秸稈綜合利用項目。
三、監管系統建設工程
尾氣高排放量車輛監控系統建設工程。建立健全“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推動機動車監管平臺升級,強化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監控。
秸稈禁燒監控系統建設工程。嚴格實行禁燒區管理,實現秸稈禁燒實時監控,基本消除秸稈露天焚燒現象。
第五章 加強“三水”統籌,深入推進綜合治水
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突出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三水”統籌及風險防范,緊盯水環境質量全面達標“一個目標”,抓好圖們江、松花江、綏芬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推動布爾哈通河流域水環境質量全面提升。
第一節 深化水污染綜合治理
嚴格流域水質長效管控。深入落實河(湖)長制,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層層分解到各級行政區域。對于不達標水體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問題、措施、項目、責任”四個清單。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效機制,確保“長制久清”。2025年底,無城市黑臭水體,化學需氧量累計減排2231噸,氨氮累計減排66噸。(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能力。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廠擴容建設,消除滿負荷運行隱患,提升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水平,重點實施汪清縣污水處理廠、安圖縣污水處理廠擴容改造。加快建設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工程,著重推進重點流域河流沿線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正常運行,鼓勵以縣為單位整體推進污水處理設施運維。(州住建局、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城鎮污水收集能力。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重點推動延吉市、琿春市、敦化市、龍井市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建設老城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鄉鎮等區域截污納管工程,不斷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州住建局牽頭,州發改委配合)
加大工業污水治理力度。加強重點行業管控,全面推動農副食品加工、造紙、制藥、農藥、電鍍、染料顏料等行業實施綠色化改造。加大工業園區整治,推進工業企業、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工業集中區水污染集中治理,推進工業集中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保證排水穩定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重點推進和龍市南坪污水處理廠擴建、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和圖們化工新材料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圖們邊境經濟合作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入河排污口溯源管理。實施重點流域入河(湖、庫)排污口“查、測、溯、治”。依托排污許可證信息,建立“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實行清單化管理,健全入河排污口清單和檔案。對新設置的入河排污口要嚴格審批,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強化對入河排污口的巡查力度,結合年度監測任務,定期開展監測。(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參與)
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沿河兩岸調整種植業結構,減少農藥、化肥使用量,建設隔離防護林(灌草林)對農業面源污染進行隔離,防止農業面源污染。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推廣種養結合模式,加快推進糞肥就近就地還田利用。實現沿河村屯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全覆蓋,嚴禁生活垃圾隨意堆放,避免化冰期土壤有機質隨地表徑流進入河流。(州農業農村局、州住建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 強化水資源保護
合理配置水資源。推進各河流生態補水,加強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發揮水資源剛性約束作用。重點河流嚴格落實“生態流量確定和保障實施方案”,統籌考慮各類湖庫供水工程供水任務、能力以及來水(引水)狀況和蓄水情況,合理安排生態用水下泄水量,保障重要江河生態基流。2025年底,布爾哈通河、海蘭河兩條河流達到生態流量底線要求。(州水利局牽頭,州生態環境局參與)
完善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抓好工業節水、農業節水及城鎮生活節水,全面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完善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謀劃推進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再生水輸送管網建設,提升再生水利用效能,提高國能龍華延吉熱電有限公司中水使用率。城市綠化、道路清潔、車輛沖洗、建筑施工及生態景觀用水等優先使用再生水。嚴格新建項目取水許可審批,特別是火電、石化、鋼鐵、有色、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有效利用的,不予審批其新增取水許可。2025年底,工業用水重復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集中飲用水水源安全。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確保水源地飲用水水質安全,2022年和2024年底前分別完成鄉鎮級和鄉鎮級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界標、宣傳牌、交通警示牌設置及一級保護區重點區域隔離防護。實施水源地生態治水工程,飲用水水源地上游調整種植業結構,減少農藥、化肥使用量,防止上游農業面源污染。對水質超標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各縣(市)組織制定并實施地下水修復(防控)方案。以傍河型地下水飲用水源為重點,突出防范受污染河段側滲和垂直補給對地下水的污染。“十四五”期間,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州水利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州自然資源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 推動水生態保護修復
劃定河湖邊界線及岸線保護帶,因地制宜建設河湖生態隔離帶或生態緩沖帶,恢復河湖岸線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穩步推進美麗河湖保護和建設,力爭在打造“一城一品,一縣一河”樣板河湖方面取得突破。密江河增值放流大麻哈魚苗,使之盡快形成海洋回歸種群,并由人工增值種群逐漸轉變成自然種群,2025年底,大麻哈魚種群有所提升,回流種群數量有所增加。結合“萬里綠水長廊”,加強河道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在河道兩側建設緩沖帶進行生態修復,增加河岸緩沖帶覆蓋度,逐步恢復河道生態功能和水循環系統,改善河道整體生態環境。參與對長白山森林帶等江河源頭區、飲用水水源地的水源涵養。(州林草局、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利局、州農業農村局、長白山森工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 統籌“三水”系統治理
強化“三水”統籌管理。完善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實施流域生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管理。加強河道清淤整治,建設生態緩沖帶,強化河湖連通、濕地修復,增加生態用水保障,促進水生態恢復。(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州自然資源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深化流域分區管理體系,優化水功能區劃與監督管理,明確國家控制斷面水質保護階段目標。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河流,制定并實施限期達標方案。2025年底,全州24個國考斷面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達到87.5%,無劣Ⅴ類水體。(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突出水環境風險防控。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源頭水保護區等敏感水體上游的移動源環境風險管控。開展環境風險預防性設施建設,加強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等地下水污染源對地表水的環境風險管控。在重點化工園區推動健全完善三級應急防控體系,堅持“以空間換時間”原則,制定實施延邊州“一河一策一圖”應急響應方案。(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州自然資源局、州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4 水生態環境提升工程
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工程
城鎮污水處理提升工程。推進安圖縣、汪清縣污水處理廠擴容工程,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萬噸/日。
重點鄉鎮污水處理工程。推進敦化市、圖們市、和龍市、汪清縣、安圖縣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新建鄉鎮污水處理廠(站)12個,新建尾水泡塘濕地1個。
管網建設工程。推進延吉市、敦化市、汪清縣、安圖縣、龍井市5個縣(市)實施及新建及改造污水、雨水管網工程。
二、工業園區污水治理工程
實施圖們邊境經濟合作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使其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推進和龍市南坪污水處理廠擴建、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和圖們化工新材料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新增污水處理能力6.1萬噸/日。
三、飲用水源地保護工程
對延吉市五道水庫、延河水庫及龍井市大新水庫進行清淤,進行琿春市老龍口水庫、圖們市石頭河及長安塘壩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確保水源地飲用水水質安全。
四、水系連通及生態修復治理工程
推進延吉高新區布爾哈通河、敦化市大橋鄉飲用水水源地建設生態隔離帶、人工濕地工程建設。
五、水源涵養工程
推進吉林海蘭江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規劃總面積13550公頃,開展濕地水源保護恢復工程和鳥類棲息地恢復工程。
第六章 提升土壤環境質量,推進農村污染治理
深入打好黑土地保衛戰,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推動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推進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保護和修復,嚴守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底線,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繼續實施農村環境治理,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
第一節 加強土壤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風險防控
嚴格管理建設用地準入條件。完善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機制,因地制宜采取“凈土收儲”“凈土供應”“凈土開發”或“環境修復+開發建設”等模式,嚴格污染地塊用途管制,落實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要求。鼓勵各縣(市)對列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地塊,因地制宜適當提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中的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州自然資源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整體推進土壤污染工礦企業源頭防治。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擴)建項目,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嚴格重點區域涉重金屬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分級落實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動態更新增補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十三五”耕地周邊涉重金屬企業整治清單開展“回頭看”,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鏈條。全面整治以安圖荒溝嶺鉻渣等治理為主的歷史遺留污染源,開展重有色金屬礦區污染綜合整治,完善采選、冶煉等重點監管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統籌推進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礦區土壤污染治理、土地整治等。2025年底前,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周邊土壤環境監測。(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鞏固提升農用地安全利用。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落實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確需復墾為食用農產品耕地的,應確保農用地風險管控標準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過所在地土壤環境背景值,并依法進行分類管理,加強重點監測。制定延邊州“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確保全州黑土地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2025年底,完成安圖縣安全利用類耕地300畝修復工作,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5%以上。(州農業農村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有序推進土壤風險管控與修復。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風險管控和修復。以化學藥品制造、有色金屬采選等行業企業為重點,鼓勵企業采用原位風險管控或修復技術,探索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土壤污染風險模式。受污染土壤修復后資源化利用的,不得對土壤和周邊環境造成新的污染。強化建設項目黑土地表土剝離管控措施、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監管,重點管控污染土壤非法轉運處置,加強風險管控地塊后期管理,實現風險管控和修復目標。鼓勵綠色低碳修復,探索對污染地塊綠色低碳修復開展評估。(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 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
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評估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補給區及供水單位周邊區域的地下水環境狀況,研判風險等級,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優先管控污染源清單,加強飲用水水源污染風險防范。開展“一企一庫”“兩場兩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識別地下水環境風險與管控重點。2023年底,完成以化工產業為主導的工業集聚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5年底,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完善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及相關部門聯動監管機制,推進地下水環境“一張圖”管理,實現信息共享。(州農業農村局、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利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規范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管理,構建“劃、立、治、測、管、服”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體系。落實地下水重點污染源防滲和監測措施。逐步推進地下水重點污染源開展環境自行監測,建立監測數據報送制度。(州自然資源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衛健委、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 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
管控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廣精準施肥、有機肥替代化肥、低毒低殘留農藥。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開展肥料統配統施、病蟲害統防統治等服務。2025年底,全州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分別達到43%以上。鼓勵以循環利用與生態修復相結合的方式治理農田退水。完善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提升農膜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建立農村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和市場化運營機制,推動落實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回收責任。2025年底,全州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全面推進健康養殖,優化調整畜禽養殖布局,加快形成種養結合循環發展格局,促進區域養殖總量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強化抗生素、飼料添加劑等源頭管控。加強畜禽養殖污染環境監管,實施畜牧業發展規劃和新建畜禽規模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健全畜禽養殖場(戶)糞污收集貯存配套設施,推廣糞污封閉堆漚技術。開展畜禽糞肥還田利用全鏈條監測。2025年底,全州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穩定在97%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廁所革命銜接,積極推進廁所糞污無害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重點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河湖沿岸,水體黑臭以及水質需要改善的控制單元內或附近的村莊,發展農家樂、民宿等鄉村旅游的村莊,人口較為集中村莊等地區農村生活污水,助推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重點旅游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率達到100%。開展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排查評估。以生態化、資源化、可持續為導向,選擇符合延邊州實際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2025年底,全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5%。(州農業農村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文廣旅局、州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統籌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立農村黑臭水體國家監管清單,對黑臭水體進行動態監管。實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水系連通等工程,集中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垃圾和農業污染。(州住建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農村生活垃圾處置水平。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民參與”垃圾分類體系,引導村民分類投放,實現源頭減量。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優化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布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實現自然村組基本覆蓋,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逐步提高無害化處理水平。推動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縣創建。及時總結推廣示范縣經驗和做法,完善運行管護長效機制。(州住建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5 土壊、地下水和農村汚染治理工程
一、土壌污染治理工程
工礦生態治理。對和龍市八家子鎮南溝村廢棄采石礦、吉林天池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官地尾礦庫及采礦場進行生態治理。
污染治理。對溪洞油庫7號地塊土壤及地下水進行污染治理,進一步減輕儲油庫對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
土壤污染源頭防控項目。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全面整治以安圖荒溝嶺鉻渣等治理為主的歷史遺留污染源整治。強化耕地保護力度,加強黑土地污染源頭預防,鞏固農用地安全利用,全面落實嚴格管控。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項目。對高、中風險的企業超標地塊制定風險管控方案。加強土壤重點監管企業管控,推進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實施污染地塊名錄管理,加強建設用地流轉管控。
土壤污染修復治理項目。提升耕地土壤環境質量,深化在產企業土壤污染治理。在安圖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完成全州“一住兩公”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項目。開展防滲情況排查和檢測,提出防滲整改措施。完成地下水分區劃分,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管。
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項目。以礦山開采區、油庫為重點,研究提出污染風險管控目標,制定風險管控方案。推進地下水重點污染源的地下水自行監測工作。
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項目。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環境狀況調查,建立“雙源”清單。
三、農業農村治理工程
提升村容村貌工程。實施環境衛生治理工程,對農村環境衛生進行治理。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行政村建設污水處理站、氧化塘、公共衛生間,鋪設管網,并配套吸糞車等設備。開展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購置垃圾收集車、鏟車等。
農業農村污染源頭防控項目。強化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加強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支持“秸稈變肉”暨千萬頭肉牛建設工程。
農業農村污染風險管控項目。加強農村飲用水源保護,開展水源地環境風險排查整治,2025年底,完成“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任務。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落實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
四、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實施農林廢物收儲項目。建立儲運中轉站,采取村收集、鎮轉運、企業再利用的運營模式,對秸稈及農林廢棄物實現循環資源化再利用,有效解決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實施農資廢棄物處理工程,農資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解決農藥廢棄物污染土地等問題。
第七章 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切實維護生態安全
深入打好草原濕地保衛戰,強化長白山森林生態系統的保護和修復,鞏固長白山森林生態屏障。加強自然保護地管理,完善森林資源、自然濕地、野生動植物等保護長效機制。加強礦區生態修復及生物多樣性保護,構建穩固的生態安全屏障。
第一節 筑牢生態安全格局
筑牢東部生態安全屏障。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推行林(草)長制,構建“兩園、四屏、七廊、多節點”的生態安全格局。以長白山為主體,推進長白山森林生態保育,筑牢長白山生態安全屏障,加強天然林后備資源培育、森林撫育和退化林修復,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地質災害治理。(州林草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森林生態系統保護修復。以生態保育為主,強化對天然林的保護和修復;加強森林撫育和退化林修復,培育以生態服務為主的多功能兼用林;加大林地清收還林力度,對大于25度的坡耕地落實退耕還林措施;推進《長白山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方案》,提升區域生態系統服務供給能力,保障東部森林帶生態安全。2025年底,全州國有林區計劃更新造林173.16萬畝,森林撫育207.81萬畝,林木良種培育8萬畝。全州八縣(市)計劃更新造林7.8萬畝,森林撫育12.5萬畝。(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草原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全面落實草原保護制度,實施草原圍欄、退化草原補播改良、人工草地建設,提升草原生態功能和生產能力。加快“三化”草原植被恢復,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覆蓋度和生物量,逐步提升草原生態功能和生產能力,維護草原生物多樣性、群落均勻性。將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納入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健全重大草原有害生物監管和聯防聯治機制。2025年底,草原綜合植被覆蓋度達到72%。(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以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科學確定濕地總量管控目標,嚴格濕地用途監管,維持全州國土空間濕地保有量。在有條件的區域開展退耕還濕,實施流域濕地生態部署補水工程,修復濕地生態系統結構,提高固碳釋氧能力。以敬信濕地為試點,全面加強原始沼澤濕地的保護。實施河岸帶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濕地植被恢復、人工濕地減污等措施,加快濕地綜合治理。2025年底,自然濕地保護率提高到35%。(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流域綜合治理。強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種生態要素的協同治理,將治水與治山、治林、治田、治湖有機結合。加強坡耕地和發展型侵蝕溝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重點開展溝頭、坡面、溝道綜合防治。2025年底,水土流失治理面積達到248平方公里。(州林草局、州水利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城市生態建設與修復。實施城市增綠行動,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入園”的要求,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生態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完善城市綠色空間體系。推進城市建設和市容環境整治工程建設,維護生態廊道,建設生態公園,全面提高城市綠化率。強化對城市山體自然風貌的保護,開展城市受損山體、廢棄工礦用地修復。2025年底,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州住建局、州自然資源局、州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 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
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以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自然公園為補充,全面構建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施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實施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監控與救助,加強東北虎豹生活習性的監測與保護,不斷優化東北虎豹的生存環境,擴大東北虎豹的生態范圍、增加東北虎豹的繁衍數量。以自然恢復為主,輔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區分類開展自然保護地內受損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加強自然保護地能力建設,著重野外保護站點、巡護路網、監測監控、應急救災、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護管理設施建設。2025年底,全州自然保護地面積占全州總面積的比例不低于35%。(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有序解決自然保護地歷史遺留問題。結合精準扶貧、生態扶貧,穩妥推進自然保護地核心內原住居民有序搬遷,對暫時不能搬遷的,可以設立過渡期,允許開展必要的、基本的生產活動,但不能再擴大發展。清理整治自然保護地、探礦采礦、水電開發、工業建設等項目,以分類處置方式有序退出;根據歷史沿革與保護需要,依法依規對自然保護地內的耕地實施退田還林還草還湖還濕。(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探索自然保護地發展新途徑。在保護的前提下,在自然保護地控制區內劃定適當區域開展生態教育、自然體驗、生態旅游等活動,構建高品質、多樣化的生態產品體系。以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為龍頭,發揮集聚輻射作用,探索生態保護和生態旅游相得益彰新途徑,打造延邊的生態名片和形象窗口。(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生態系統固碳能力。探索包裝一批林業碳匯項目,穩步推進林業碳匯交易,實施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固碳工程,在“加法”上,依靠新增森林面積和提升森林質量增加固碳能力;在“減法”上,通過森林改造提升、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停伐、病蟲害防治等措施防止因森林減少而造成碳排放。(州自然資源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優化生物多樣性就地保護空間網絡體系。在國土空間規劃和管控中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推進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小區等保護地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加強珍稀瀕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保護,開展濕地修復,連通其生態廊道,擴大棲息地范圍;以候鳥遷徙沿線重點濕地保護修復和東北虎豹等旗艦物種生境保護恢復為主,連通物種遷徙擴散生態廊道。(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推進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系統性保護,摸清珍稀瀕危動物分布情況、種群數量、棲息地狀況。對極度瀕危、生存繁衍面臨困境的東北虎豹等野生動物及其地理種群進行搶救性保護。提高東北虎豹、中華秋沙鴨等重要保護動物的野外種群數量。提升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能力、疫病監測和預警水平。健全野生動物救護網絡,增強救護繁育能力,建立穩定的人工種群。組織朝鮮崖柏專項資源調查,保護東北紅豆杉、朝鮮崖柏等珍貴瀕危野生植物。2025年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率達到95%以上。(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 完善生態保護監管制度
制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措施。明確各級黨委和政府是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責任主體,建立目標責任制。以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政策和探索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為重點,加大對生態保護紅線的支持力度,加快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著眼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管試點,探索建立“監控發現-受理處置-督促整改-反饋上報”的監管工作流程。(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長白山森工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完善自然生態保護現代化監管體系。推進全州自然生態保護監管網絡體系建設。加大自然生態破壞問題監督檢查力度,提高自然生態綜合執法水平,強化生態保護綜合執法與相關執法隊伍的協同聯動。積極落實生態破壞督察整改問責制度,深化“綠盾”行動、全州侵占破壞生態環境問題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成果,緊盯生態破壞問題后續整改工作,確保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到位。(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草局、長白山森工集團、州水利局、州交通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 完善生態示范創建體系
提升生態強州建設。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開展敦化市爭創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圖們市和延吉市爭創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工作;圖們市開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工作。(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州直相關部門參與)
強化生態創建引領作用。通過生態文明示范建設,切實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現實問題、長遠問題,把“綠色發展、生態優先”理念融入生態經濟、生態文化、人居環境、生態保護、生態制度等生態文明建設的各方面,使創建工作進家庭、進學校、進社區、進工廠,統籌推進生態鄉鎮、生態村、文明家庭建設,夯實創建的“細胞工程”。加快構建全州生態文明體系,充分發揮生態創建引領作用和生態資源優勢,發展生態產業,改變不合理的空間布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州農業農村局、州住建局、州教育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6 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
一、城市及森林公園建設
推進吉林和龍金達萊省級森林公園、和龍朝鮮族森林小鎮及延吉市街道綠化工程建設,提供自然和諧的人居環境。
二、自然保護區建設
推進吉林海蘭江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開展濕地水源保護恢拖復工程和鳥類棲息地恢復工程。在東北虎豹國家公園建設視頻監控系統、森林防火視頻監控系統、智能監測系統、生態因子監測系統等。
三、濕地保護
建設吉林和龍古城里湖省級濕地公園,總面積213.37公頃,其中濕地面積68.7公頃。
四、防治水土流失
在安圖縣二道白河鎮進行生態護坡工作,在琿春市春化鎮對小東河流域進行生態綜合治理,進一步防止水土流失。
第八章 妥善應對氣候變化,加強應對管理措施
聚焦國家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積極執行應對氣候變化任務,構建減緩氣候變化體系,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管理,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構建應對氣候變化綜合體系。全面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統籌融合,建立健全統籌融合規劃和行動體系,促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協同增效。積極開展碳達峰行動,高位統籌經濟增長速度和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協同發展,全面構建低碳產業體系、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增加生態系統碳匯、推動城鎮化低碳發展,加快構建涵蓋經濟社會生態重點領域的、全民參與的減緩氣候變化綜合體系。(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相關管理制度融合。開展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工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建立完善低碳產品政府采購、企業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州生態環境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九章 堅持風險防控,保障環境安全底線
牢固樹立環境風險防控底線思維,突出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強化危險廢物、重金屬、化學品和尾礦庫等風險防控,提升預警、排查和應對水平,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第一節 加強輻射環境安全監管
加強核與輻射、放射性廢物監管。加強核與輻射安全許可管理和核技術利用單位安全監管,提升核與輻射環境監管水平。開展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專項檢查。強化廢舊放射源送貯和放射性廢物處置監管工作,確保當年產生廢舊放射源送貯率保持100%,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完善核與輻射應急響應體系。落實邊境環境安全風險防范工作部署,及時修訂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裝備配備及保障機制。加強現有輻射環境自動站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做好核與輻射應急備勤,提升核與輻射應急響應能力。(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 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和處置
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推動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納入到政府績效考核,以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經營許可證管理為中心,動態更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突出化工園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單位、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的監督和檢查。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局、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科學布局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統籌推進危險廢物資源化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做好源頭分類。健全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建立以鄉鎮中心衛生院及大中型醫療衛生機構為節點的醫療廢物中轉貯存體系,各縣(市)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覆蓋至農村地區;做到應收盡收和及時收運,保障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穩定運行。建立疫情期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環境監管要求,補齊延邊州無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短板。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率達到100%。(州生態環境局、州衛健委、州市場監管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明確各類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轉移、利用、處置等環節的部門職責邊界,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形成分工明確、權責明晰、協同增效的綜合管理體制機制。嚴格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三同時”和危險廢物排污許可制度,推進危險廢物鑒別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第三節 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加強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全面提升,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強化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安全處置和焚燒廠飛灰無害化處置。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推動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促進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保持打擊洋垃圾走私高壓態勢不放松。2025年底,綜合管理體系與監管體系全面建成,各類固體廢物安全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全面提升。(州住建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以綠色生活方式為引領,建設生活垃圾分類城市、示范街道,全面提高生活垃圾的資源化處理率、無害化處理率及減量化水平。(州住建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以城市污水處理廠為重點,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配套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深化污染處理處置的科技創新,大力實施污泥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重點科技項目,探索經濟合理的處理處置技術,不斷提高污泥處置利用水平。2025年底,各縣(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州住建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白色污染治理。推廣替代產品,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綠色產品供給。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持續減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的使用。(州發改委、州商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固體廢物治理。加強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協同治理。統籌長遠發展,提升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能力及粉煤灰等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2025年底,完成延吉市固廢處理產業園項目建設。(州住建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 強化重金屬等風險防控
強化重金屬污染風險防控。堅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原則,嚴格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準入管理,定期開展涉重金屬排查,實施分級分類管控,動態更新完善涉重企業清單。以結構調整、升級改造和深度治理為主要手段,嚴格實施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開展重點河流湖庫、水源地、農田等環境敏感區域周邊涉重金屬企業排查整治,對超標排放、超過重點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從嚴處理。2025年底,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有所下降。(州生態環境局、州發改委、州水利局、州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建立有毒有害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體系,防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環境風險,嚴格履行化學品環境國際公約要求。查清危險廢物化學品生產企業底數,落實“一企一策”。(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尾礦庫環境風險管控。建立尾礦庫分級分類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新建(改、擴建)尾礦庫環境準入。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及時消除隱患。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前提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州自然資源局、州應急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強化新污染物治理基礎,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制度。開展新污染物篩查、評估與研究性監測,識別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加強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或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業,全面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大涂料、紡織印染、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州商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排查
加強企業預警體系建設。加強化工園區、化工企業預警體系建設,開展“鄰避”風險隱患排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清、問題清、責任清、措施清等“五清”。(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局、州工信局、州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生態環境安全保障工作。加強生態環境預測預警能力及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更新應急物資庫及應急專家庫,完善企業及園區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提升生態環境應急監測響應水平。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快速核報、科學妥善處置、信息公開等突發環境事件全過程應對的能力,堅決守住環境安全底線。(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州應急局、州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探索建立生態環境與健康方面風險評估制度,研究開展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識別與排查,加強生物安全、室內環境健康等領域環境與健康科學研究。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活動,全面提高公眾環境健康保障水平。(州生態環境局、州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7 風險防范能力提升工程
一、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工程
推動敦化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工程建設,新增污泥處理能力30噸/天。
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工程
實施圖們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建設工程,新增危廢處置量2.1萬噸/年。
三、固體廢物處置能力提升工程
延吉市固廢處理產業園項目建設,提升一般固體廢物(建筑垃圾)處置能力。
四、“無廢城市”建設工程
推動圖們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實施城市垃圾分類處理項目,開展龍井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生化預處理。
第十章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提升環境綜合治理
以完善體系、提升治理效能為核心,以制度建設和科技創新為手段,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節 健全生態環境責任體系
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堅持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來抓,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積極推動州政府常務會定期研究生態環保工作,及時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動州及縣(市)人大每年聽取本級政府生態環保工作情況匯報,對生態環保工作進行視察。
嚴格執行《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及時督促、組織相關部門強化剛性指標約束和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引導黨政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倒逼生態環保督察整改責任落實。
在全州范圍內,每年至少召開1次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理論中心組學習會,積極溝通州委黨校,在全州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內容的比重,全方位、多角度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引導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州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生態環境監管機制。完善立法與執法聯動機制、執法與公檢法聯動機制、跨區域執法聯動機制、跨部門聯合執法監管機制。構建以“三線一單”為環境空間管控基礎,以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為環境準入關口,以排污許可為企業運行守法依據,以環境執法、環境監測、政府督查為監管手段的全過程環境管理框架,健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落實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的主體責任,規范自身生態環境保護行為,嚴格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損害賠償、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制度,加強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推動落實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信息法定義務。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領域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扎實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州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健全完善高位推進、精準管理、預警督辦、跟蹤問效“四項機制”和領導包保、清單管理、定期調度、銷號驗收、通報預警、督察督辦、考核問責、信息公開等制度。定期開展督察整改復查復核,強化監督幫扶,杜絕虛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等,防止問題“反彈”。(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第二節 強化法規標準政策保障
修訂完善法規規章標準規范。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修訂完善《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維護生態環境安全,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態環境需要,促進延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推進環境司法聯動。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和審判力度。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案例線索篩查、重大案件追蹤辦理和修復效果評估。推動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進行銜接。(州公安局、州檢察院、州司法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財稅支持。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健全重要生態功能區及重點流域水質生態補償機制,研究建立森林、草原、濕地、水流和耕地五大生態保護補償體系。發展綠色金融,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加快建立州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用足用好現行促進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稅收優惠政策。制定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的相關政策。(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林草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工信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 提升綜合執法監測能力
推進包容審慎精準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模式,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對違法情節輕微、環境影響較小并及時完成整改的環境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使生態環境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完善不予處罰案件“一案三書”制度,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以處罰的案件,要向違法企業下達行政建議書并要求企業簽訂信用承諾書,防止繼續發生環境違法行為,保障延邊的綠水青山不受污染。(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提升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監管能力。開展執法能力規范化建設,嚴格實施生態環境執法資格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統一著裝、證件、車輛及執法裝備。整合并統一行使州級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水利、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行政執法職責,由單一的環保執法向綜合執法轉變。加強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能力,推進生態環境執法的隊伍建設,進一步理順執法事權關系,推動縣(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向參公管理過渡,徹底解決執法人員的身份障礙問題。從保護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生態環境安全角度出發保留州級執法層級,切實增強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效能,補齊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短板。(州生態環境局、州委組織部、州委編辦、州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和考核。創新執法“大練兵”方式,表彰鐵軍標兵集體和個人,加強縣(市)等基層生態環境執法隊伍能力建設,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掛職鍛煉、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升執法隊伍專業化水平。結合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改革,加快提升生態環境執法用房、用車、用船、無人機以及移動化、信息化裝備水平,保障執法過程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籌構建污染源監測網絡。規范排污單位和工業園區污染源自行監測監控,推動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等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完善污染源執法監測機制,提升測管融合協同效能。在已經建設的大氣環境質量、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的基礎上,逐步建設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測站、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控制監測站等自動監測網絡。(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和水平。加強全州環境自動監控和人工監測能力的建設。注重監測管理體系整體水平的提高,使環境監測的工作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積極推動縣(市)分局生態環境監測站改革,充分整合利用現有縣(市)生態環境監測資源,建設適應新形勢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制定監測能力建設方案,重點加強人工監測監管車輛和儀器配置。提升監測站現場監督監測能力,加強環境質量、污染源監督監測能力。適時引進第三方檢測機構,在環境質量、污染源、信訪監測中逐步成為有效補充。加強應急監測裝備配置,定期開展應急監測演練,增強實戰能力。(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提升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和監督預警預報水平。整合現有的各類生態環保相關數據平臺,新建需要補齊的數據平臺,建設延邊生態大數據平臺,提升延邊州的生態環保的綜合管理水平和執法監督水平以及環境預警預報、應急處置能力。(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第四節 強化環保科技創新引領
提升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開展細顆粒物與臭氧污染成因及協同控制、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技術和路徑等研究,實施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與區域協同處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與面源污染防治等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加強生態環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構建服務型科技創新體系。(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多方交流合作。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界河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國際合作。穩固推進與延邊大學等高校專業專家的交流合作工作。(州科技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環保產業支撐。加快推進環保產業集聚發展,支持整合產業鏈資源。鼓勵中小型環保企業集中發展,加快提高環保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對符合國家建設管理規定、安裝環保設施的燃煤發電機組全面落實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政策,對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運行企業生產用電給予大工業用電政策。(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州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 發揮市場機制激勵作用
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區、行業壁壘,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規范市場秩序,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減少惡意競爭,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支持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區域一體化服務模式、園區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試點等創新發展。(州生態環境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開展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完善確權、登記、抵押、流轉等配套管理制度。(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生態環境價格改革。統籌市場供求、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等因素的資源價格機制,完善并落實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征收標準。鼓勵探索將管網運營費、污泥處置費納入城鎮污水處理費,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鼓勵建立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收費制度。合理確定再生水價格,鼓勵建立差別化電價機制,完善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完善清潔取暖、天然氣門站價格政策,穩定居民“煤改氣”氣價。(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住建局、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綠色稅制改革。推進綠色稅制改革,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對涂料征收消費稅。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涂料,按照文件規定免征消費稅。納稅人從事“污水處理廠出水、工業排水(礦井水)、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廠滲透(濾)液等”、“垃圾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勞務”、“污水處理勞務”項目,可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選擇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一經選定,36個月內不得變更。(州稅務局負責)
專欄8 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在圖們市化工園區地下水主要風險源、重要地下水水源附近鉆探地下水環境監測井并配套相應采產設備。
第十一章 加大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生態意識
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教力度,在全社會廣泛深入進行生態文明理念、生態文化知識、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等宣傳教育,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風尚。
第一節 加大生態環保宣教力度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將生態文明納入國民通識教育體系、職業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將生態文明納入各級各類學樣教育活動安排。根據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設置生態文明教育目標,將生態文明教育與學科教學、德育教育、思政課有機融合,鼓勵學校開發校本課程。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培訓班開設生態文明教育課程。推動各類職業培訓學校、職業培訓班積極開展生態文明教育。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學科建設和高層次人才培養力度,推進環境保護職業教育發展。結合“世界環境日”、“植樹節”、“吉林生態日宣傳周”等,大力開展生態文明教育進校園、進課堂活動。(州教育局、州委宣傳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意識拓寬宣傳渠道。結合“六五環境日”“吉林生態日”等節日針對不同群體參與環保的需求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加強環境文化建設,推進生態文明向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延伸,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社會風尚。
定期組織州委理論中心組學習、青年干部培訓班、生態環境知識競賽等活動,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廣大市民的環保宣傳,形成政府主導推進、企業自覺守法、公眾廣泛參與的環境保護格局。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面向各類群體的環保公眾參與項目,帶動、團結公眾自覺、自愿、自主地參與環境保護。以重要環境保護紀念日為契機,協調社會力量開展環保公益活動,建立整合調動社會力量共同策劃開展環保公益活動的機制,鼓勵引導公眾深入參與環境保護。增強環境宣傳與信息服務的實用性,增進與公眾的互動,提高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能力水平。(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加強生態文化基礎理論研究與學習,豐富新時代生態文化體系,推動形成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思想觀念、精神面貌、文明風尚、行為規范。加大生態環境宣傳產品的制作和傳播力度,結合地區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態文化品牌,研發推廣生態環境文化產品。加大對生態文明建設題材文學創作、影視創作、詞曲創作等的支持力度,開發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的網絡文學、動漫、有聲讀物、短視頻等,提高全民生態文化素養。(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第二節 推進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發揮政府機關作用。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推行綠色辦公,黨政機關帶頭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大綠色采購力度,提高政府采購綠色產品比例。縣級以上各級黨政機關要率先創建節約型機關。(州生態環境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企業環境治理信息公開。排污企業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全面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信息,規范落實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引導企業以綠色技術發展生產,以綠色產品服務社會,以綠色形象融入環境。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深入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應積極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行業協會、商會應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社會工作者等參與環境社會治理的途徑,搭建平臺和載體。廣泛發展生態環保志愿服務項目和志愿者隊伍。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鼓勵公益慈善基金會助推生態環保公益發展。鼓勵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州總工會、共青團延邊州委、州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公眾監督與參與。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利用信、訪、網、電、微等渠道,充分發揮信訪信息作用,暢通環保監督渠道,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加大生態環境宣傳力度,完善例行新聞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充分發揮“一臺一報一網”主流媒體和各類新媒體矩陣作用,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參與、監督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第十二章 強化實施保障,奮力實現生態目標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強化規劃引領,健全組織、資金、制度等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精準施策,狠抓落實,形成全社會推動規劃實施的強大合力,全面完成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第一節 強化責任落實
州人民政府與各縣(市)人民政府簽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各縣(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責,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解落實本報告規劃指標,調動各相關部門,統籌謀劃,認真組織實施污染防治項目,定期調度、研究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形成縣(市)按屬地管理、部門按領域管理相結合的環境改善與污染減排機制。
貫徹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齊抓共管,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實施問責。(州生態環境局牽頭,各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 加大資金投入
建立與完善污染防治投融資機制,通過財政資金引導及機制創新,建立“政府搭臺、市場運作、多元投入、社會參與”的環保投融資機制,鼓勵不同經濟成分和各類投資主體參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創新環保投資機制,拓寬環境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渠道和企業環保投入籌資渠道,建立符合延邊州實際的環保投資平臺和融資平臺,推進環保系統同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積極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社會捐贈資金等各類投資方增加投入。(州財政局、州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 加強跟蹤評估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情況年度調度機制,將各縣(市)環境質量改善、重點污染物排放及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進展情況列入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內,定期進行調度、組織開展評價考核,并及時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整合各類生態環境評估考核,在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
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環保重點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同時作為對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完成目標任務考核的縣(市),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考核的縣(市)實施區域限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州生態環境局、州人大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 加強宣傳引導
加大規劃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公眾參與規劃實施,暢通公眾反饋生態環境問題的渠道,鼓勵公眾對政府推動環保工作、企業落實治理責任進行監督。積極發揮環保團體和志愿者作用,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進展成效、實踐經驗的宣傳與交流。充分運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體、新平臺,大力宣傳規劃實施的先進經驗與做法,樹立先進典型,挖掘一批先進集體的優秀事跡。(州生態環境局負責)
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清單(見附件)
原標題: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延邊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