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普惠機制是指通過方法學及場景設計,將中小微企業與公眾的減排行為進行記錄、量化,并通過交易變現、政策支持、商業獎勵等消納渠道實現其價值,以引導社會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的一套機制。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建設包含頂層設計、機制完善、政策支持、平臺搭建、系統對接等重點任務,是一項完整的體系建設工作。
一、背景和意義
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雙碳”目標的決策與部署,上海市計劃開展碳普惠體系建設,特制定《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作為建設上海碳普惠體系的政策依據,該《工作方案》對協同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加快推行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引領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具有重要建設意義。
二、政策依據
建設上海市碳普惠體系是積極探索經濟可持續發展轉型路徑,逐步構建綠色生活生產方式,助推國家及上海市“雙碳”目標實現的重要戰略任務。國家方面,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了要“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內容;2022年6月印發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中要求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眾參與機制。上海方面,《上海市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推動建立碳普惠機制”“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導激勵市民積極參與綠色消費、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類等綠色低碳行動”等內容;《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提及“出臺碳普惠總體實施方案,鼓勵公眾節能降碳,積極創建低碳發展實踐和低碳社區”;《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邁向建設美麗上海新征程的實施意見》中提到要“推進碳普惠市場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互銜接”“踐行綠色低碳生活”等內容。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形成碳普惠體系頂層設計,構建相關制度標準和方法學體系,搭建碳普惠平臺,選取基礎好、有代表性的區域及統計基礎好、數據可獲得性強的項目和場景先行開展試點示范,銜接上海碳市場,探索多層次消納渠道,探索建立區域性個人碳賬戶,打造上海碳普惠“樣板間”。
四、重點任務
(一)關于職責分工。一是主管部門,市生態環境局主管碳普惠機制的總體設計和協調推進,負責碳普惠平臺建設運營、方法學開發、項目場景應用的業務指導工作;二是部門協調,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統籌協調,支持與配合上海碳普惠體系的相關建設工作;三是管理和運營中心,本市碳普惠管理及運營機構(中心)承擔上海碳普惠的管理和運營職能,配合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專家委員會論證審定項目和場景減排量核算方法學、項目和場景建設備案申請,負責管理減排量與碳積分核定、減排量與碳積分消納使用渠道,以及平臺建設、管理與運營等工作。
(二)關于參與主體參與方式。一是企事業單位、機構、組織和個人等社會主體可自主研發減排量核算方法學,或基于現有方法學提出修改意見;二是企事業單位、機構、組織可根據經備案的方法學開發建設相對成熟、數據基礎較好的碳普惠項目,也可與管理和運營中心在衣、食、住、行、用等生活領域共同開發標準化的個人低碳場景,未來逐步探索覆蓋多種項目及場景類型,并承擔減排數據報送、項目或場景的維護工作;三是個人可參與經備案的低碳場景,踐行減排行為,并授權相關減排數據的獲取、記錄和追溯。
(三)關于減排行為價值轉化。一是自愿減排交易,企事業單位、機構通過建設、運行項目及場景獲取減排量,可進入上海碳市場進行交易,實現價值轉化,或用于抵消自身經營或活動排放實現碳中和;二是配額履約清繳,已納入本市碳排放配額管理的單位也可購買碳普惠減排量并通過抵消機制完成碳排放權交易的清繳履約;三是碳積分兌換權益商品,個人參與低碳場景,通過踐行減排行為獲取減排量用于自愿公益捐贈或轉換生成碳積分以兌換商業權益、金融產品和服務等。
(四)關于碳普惠價值拓展。一是促進商家平臺活躍度,參與碳普惠市場的商業機構通過完善獎補運營策略,激勵社會公眾消納減排量或使用碳積分,充分發揮碳普惠市場的推廣和引流作用,以此實現全社會減排、公眾獲益、商家平臺用戶互動率提升的碳普惠“生態圈”;二是提升碳普惠價值認可范圍,鼓勵金融機構為碳普惠項目提供金融支持,為個人碳賬戶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同時結合綠色金融手段,探索碳普惠減排量的潛在價值,逐步盤活參與主體所持碳資產。
五、特色亮點
(一)緊扣上海碳普惠“樣板間”,采取多元化激勵機制,發展個人碳賬戶。結合政策鼓勵、減排量交易、商業激勵等,完善激勵措施,實現個人碳賬戶創建與發展,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構建科學合理的減排量開發與消納模式,推動多方參與,促進資源使用閉環。
(二)搭建完善數字化平臺,實現流程高效化,操作簡便化。以數字化平臺為基礎支撐,依托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提供“一站式服務”,實現部分業務流程在線化、自動化,為個人、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社會主體提供上海市碳普惠參與直通道。同時結合項目及場景的特色,實行差異化管理,適當簡化項目及場景建設、減排量核定審批流程,提升管理效率,降低主體參與成本。
(三)對接支持中小微項目和個人低碳場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構建中小微減排項目及個人低碳場景的價值實現新路徑,以“惠民利企”為基本原則,支持中小微減排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減排量核定;對接低碳場景,逐步覆蓋貼合社會公眾生產生活的領域,匯集減排行為數據,挖掘個人減排效益。
(四)碳普惠減排量可用于抵消碳排放,鼓勵社會主體參與碳中和活動。企業、機構、社會組織等社會主體可自愿購買減排量用于抵消自身經營或活動排放實現碳中和,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提升品牌形象,樹立良好標桿。
(五)動員商業平臺積極性,共建碳積分良性循環體系。充分發揮上海碳市場平臺及資源配置優勢,支持碳普惠市場探索共商共建共享模式,實現個人端消納碳積分兌換權益,權益提供端獲取對應減排量回饋的激勵方式,鼓勵各類商業機構拓展碳積分消納渠道,實現碳積分功能化、平臺信息化、渠道多元化、資源商業化的碳普惠“生態圈”,同時結合綠色金融等手段挖掘減排量潛在價值,盤活碳資產,提升碳普惠體系可持續運營能力。
(六)探索長三角碳普惠體系互聯互通,推動碳普惠體系高質量發展。依托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先行實行,加強跨區域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完善并推廣“上海模式”,逐步拓展體系運行地域范圍,促進跨區域規制共建、標準互認,探索平臺對接,逐步實現跨域共治、碳普惠市場擴容的示范體系。
六、部分政策要素說明
關于碳普惠減排量和碳積分屬性。通過公眾減排行為的記錄、量化、核定產生的減排量,可作為企事業單位、機構、社會組織等主體進入上海碳市場進行交易的產品;通過減排量與碳積分轉換規則換算生成的碳積分,可作為個人兌換商業權益和服務的憑證。個人所持碳積分暫時不可直接用于市場交易或個人交易,經兌換后的碳積分由管理和運營中心注銷。
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穩妥有序推進碳普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人人低碳,樂享普惠”為核心理念,堅持“低碳引領、合力推進、公眾參與、逐步深化、示范創新”,積極開發碳普惠減排項目,探索納入個人減排場景,拓寬完善消納渠道,借鑒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機制,豐富項目范疇,助力我國多層次自愿減排市場體系建設,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碳普惠體系,打通上下游碳普惠價值鏈,將碳普惠打造成為上海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品牌,讓綠色成為城市發展最動人的底色。
(二)基本原則
堅持目標引領。緊扣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更好地服務上海市的低碳發展目標。
堅持市場運作。有效發揮碳市場機制的帶動作用,健全市場機制,以市場化手段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堅持精簡便捷。積極運用新興技術,不斷提升管理效率,在確保功能齊備、設計科學的基礎上,簡化碳普惠體系流程閉環,降低碳普惠各類主體的參與成本。
堅持惠民利企。以“人人低碳,樂享普惠”為核心理念,針對個人低碳行為和企業、社區、家庭的中小型減排項目“面廣量大”的特點,通過碳普惠機制幫助其實現價值。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形成碳普惠體系頂層設計,構建相關制度標準和方法學體系,搭建碳普惠平臺,選取基礎好、有代表性的區域及統計基礎好、數據可獲得性強的項目和場景先行開展試點示范,銜接上海碳市場,探索多層次消納渠道,探索建立區域性個人碳賬戶,打造上海碳普惠“樣板間”。
三、重點任務
(一)建設體系平臺,推動管理科學規范
1. 制定碳普惠制度體系。出臺上海碳普惠體系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及相關專項操作細則,明確上海碳普惠體系的頂層設計、技術規范、操作規則、業務流程、平臺對接等,規范各參與主體的權利義務,為碳普惠體系的運行提供政策依據與保障。
2. 設立碳普惠體系管理及運營機構。依托相關機構建立本市碳普惠管理及運營機構(中心),承擔上海碳普惠機制的管理和運營職能,包括組織專家委員會對項目和場景減排量核算方法學的論證審定,項目及減排量的簽發備案,個人低碳場景及減排量的管理,碳普惠減排量消納,碳普惠平臺建設、管理與運營等工作。
3. 建設碳普惠系統平臺。依托“隨申辦”等公共信息平臺,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物聯網等數字技術,建立具備方法學與碳普惠項目備案、減排量簽發與登記、交易、激勵等功能的碳普惠系統平臺。在公平性與開放性基礎上,引入商業資源,整合社會力量,廣泛對接各類碳普惠項目和場景,嘗試與商業碳積分平臺連接。降低系統接入成本,提升碳普惠平臺數據收集的準確性,保障參與方信息、數據的隱私安全,提升項目與場景的審核效率,提升用戶操作的便捷度,并為管理部門決策提供有效支撐。
4. 有序推進碳普惠方法學開發備案。充分借鑒清潔發展機制(CDM)、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以及其他類型的自愿減排方法學,綜合考慮減排項目及行為的額外性、真實性、普惠性、代表性、數據可獲得性等因素,有序引導、逐批開發備案項目類和個人類碳普惠減排方法學。鼓勵企業與社會力量自主開發、申報方法學,建立方法學開發、申報、評審、備案的動態管理機制。
(二)建立評估評價標準,有序做好項目管理
5. 拓展項目評估維度,建立項目評價標準體系。根據上海碳普惠體系規劃目標,率先開發新能源、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公共交通等相對成熟、數據基礎較好的碳普惠項目,探索拓展多種項目類型,逐步從單一的碳減排向多污染物協同減排、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生態環境整體保護等多目標、綜合性評估標準轉換,形成廣泛認可的項目減排評估評價體系,為遴選不同階段的重點開發項目類別提供依據。
6. 完善項目管理制度,為項目爭取廣泛資源支持。建立碳普惠項目信息庫,對各類項目進行統一流程化信息化管理,并提供同政策、金融信息的對接渠道,推動全社會對碳普惠的支持和激勵。細化項目管理體系,完善項目減排評估機制,納入合規合法性考核標準。實現相應邊界界定、基準線等信息數據的持續更新和追蹤。基于不同項目、場景的減排屬性和效果,適當簡化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的額外性論證。
(三)試點個人減排場景,鼓勵公眾參與
7. 逐步建立個人減排場景申報評估機制。在部分區域先行開展個人減排場景可行性評估和申報評估試點工作,結合政策調整、技術進步等因素,定期對各類減排場景進行評估,提升減排量核算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時效性,促進減排場景設計的不斷完善。
8. 有序推動個人減排場景接入與開發。按照“先易后難、逐步擴大”的原則,將個人衣、食、住、行、用等生活中有效的低碳行為逐步開發為標準化的個人減排場景。探索建立面向公眾的個人碳賬戶體系,提升公眾對自身節能降碳行為的感知,為公眾參與碳減排活動提供多元化的路徑選擇。
(四)擴展減量消納渠道,實現價值轉化
9. 建立抵消機制對接上海碳排放交易市場。制定抵消規則,引導碳普惠減排量通過抵消機制進入本市碳排放交易市場,支持與鼓勵本市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單位購買碳普惠減排量并通過抵消機制完成碳排放交易的清繳履約。
10. 鼓勵通過購買和使用碳普惠減排量實現專門場景和活動的碳中和。在生態環境部發布《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等文件的基礎上,充分挖掘雙碳目標下各類組織、產品、服務、活動、建筑、區域等不同維度的自愿碳中和需求,制定以碳普惠減排量作為抵消來源實現碳中和的相關實施指南,鼓勵企業、機構和個人優先使用碳普惠減排量進行碳中和。
11. 優化資源共享的碳普惠生態圈。以“普惠積分換權益、普惠積分換榮譽”等方式實現個人碳普惠減排量的消納,逐步形成個人碳普惠流量與商家經濟效益相互帶動的良性循環,提升上海碳普惠體系的可持續運營能力。
(五)依托區域協作機制,提升協同效益
12. 支撐長三角區域碳普惠機制聯建。根據《長三角區域碳普惠機制聯動建設工作備忘錄》,加強上海與長三角區域其他省市的碳普惠合作,共同推進長三角區域城市間碳普惠機制的建立。堅持優勢互補、資源共享,逐步實現規則共建、方法學互認、信息共享、項目互認,助力地方雙碳目標實現。
13. 建立與長三角以外地區的碳普惠合作機制。加強上海與長三角以外地區在碳普惠制度設計、平臺建設、減排項目與場景開發、商業生態打造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上海碳普惠方法學體系在長三角以外地區的應用,推動上海碳普惠體系與各地碳普惠的互聯互通并在全國范圍內拓展。
(六)利用綠色金融手段,增強項目與場景開發活力
14. 建立碳普惠綠色投融資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參與碳普惠綠色投融資服務。為碳普惠項目提供金融服務,為碳積分高的企業和個人提供優惠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15. 探索碳普惠減排量相關金融產品與服務。挖掘碳普惠減排量的潛在價值,嘗試開發基于碳普惠減排量的各類金融服務,盤活企業與個人等各類主體擁有的碳資產,增加碳普惠價值認可范圍,提升碳普惠項目與場景開發的活力。
(七)探索多領域聯動,加強政策協同
16. 探索碳普惠在減排領域的協同效益實現。識別、遴選具有碳減排和多污染物減排協同效益且評估方法相對成熟的項目碳普惠和個人碳普惠,探索以碳普惠促進碳減排與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效益實現的聯動機制,增強碳普惠體系與其他環境政策的協同性,探索搭建相互銜接的聯動機制。
17. 通過碳普惠支持鄉村振興工作。將碳普惠與“鄉村振興”等政策結合,開發包括林業碳匯、農業廢棄物利用、生態農業等在內的項目方法學,促進生態價值實現,將“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鼓勵針對鄉村振興地區的支援型碳普惠開發,設置優先消納條件、提升激勵力度,將鄉村振興戰略嵌入生態文明建設的過程中。
18. 通過碳普惠激發消費活力。在提升碳普惠公眾參與度的基礎上,鼓勵衣、食、住、行、用各領域商業機構通過提供優惠券、兌換券等方式,在消納減排量的同時激發消費活力,實現公眾獲益、商家增收、全社會減排的良性循環模式。
19. 探索將碳普惠納入企業與個人綜合評價體系。研究探索建立企業、個人低碳行為綜合評價體系,逐步探索與企業、個人相關綠色評價體系與其他政策、商業資源的聯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加強本市碳普惠體系建設的統一組織領導,建立本市碳普惠工作領導推進機制,成立由各部門、各區組成的碳普惠工作專班。市生態環境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碳普惠機制的總體設計和協調推進,對碳普惠平臺建設運營、方法學開發、項目場景應用加強業務指導。
(二)明確責任分工
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統籌協調、分工協作原則,加快推進本市碳普惠體系建設與運營。市生態環境局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協作。相關政府機構應結合部門工作,積極支持與配合上海碳普惠體系的相關工作。
(三)強化支撐保障
落實碳普惠平臺與市大數據中心信息系統對接、數據共享等方面保障工作。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建立公益基金、社會資金等多元化投入機制。
(四)加強跟蹤評估
對碳普惠體系建設推進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跟蹤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不斷優化場景覆蓋領域、方法學設計、項目推廣方式、減排量消納機制等主要內容。
(五)加大宣傳力度
加強碳普惠宣傳推廣工作,提升上海碳普惠的影響力。將碳普惠的宣傳與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等現有活動形式相結合,并通過電視、網絡、平面廣告等多種方式進行市場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