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自2017年啟動浙江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以來,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搶抓大拆大整、大建大美、鄉村振興戰略、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等重大機遇,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綠色高質量發展。近5年來,龍灣社會經濟穩步發展、城市環境有效改善、污染治理成效明顯、環境質量逐年提升,今年(2022年)9月通過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專家評審和公示,11月正式獲批第六批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一、防治攻堅出實效,環境質量大飛躍。
近5年來,龍灣堅持重拳出擊、護美綠水青山,開展了藍天保衛戰、碧水澄清戰、凈土開拓戰、清廢規范戰等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空氣環境質量連續8年穩步提升。
一是借力科技“全閉環”保衛藍天。以PM10和PM2.5整治為重心,加強建筑工地揚塵管理、拆后工地揚塵防治,加大污染源巡查督辦力度,常態化開展聯合檢查。充分借助無人機、激光雷達、高空了望自動報警等科技手段輔助開展揚塵治理。引入大氣環保管家,試點探索碼頭堆場揚塵管控“全閉環”措施。2021年,全區PM2.5平均值為23µg/m3,同比2017年下降約32.4%;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為98.3%,同比2017年提升5.3個百分點,實現連續8年穩步提升。
二是整治塘河“零直排”護衛碧水。國控龍灣斷面年度水質由III類提升至II類,全區監測斷面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升至80%。積極謀劃永強塘河流域水生態系統綜合整治項目,成功獲批中央資金補助4600萬元。全面完成6個街道“污水零直排區”鎮街創建,累計投入5.83億元,完成建設項目240個,多次奪得“五水共治”大禹鼎。
三是獲批試點“修復廠”開拓凈土。圓滿完成全區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涉及疑似污染地塊62個,被生態環境部授予“表現突出的集體”,為全省唯一受表彰區縣級單位。獲批土壤“修復工廠”省級改革試點,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危廢規范化管理達標率、危廢利用處置無害化率均保持100%。獲評全省首批全域“無廢城市”,達到三星標準。
二、轉型升級結碩果,綠色動能大迸發。
龍灣進一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重污染行業集中入園管理,同時深入推動數字經濟、智能裝備、生命健康、新能源產業等四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積蓄綠色發展新動能。
一是分批整治“散亂污”消除痛點。持續推進污染行業整治,全面清理整頓“散亂污”企業。如開展工業涂裝、制鞋、廢塑料、有色金屬、汽車維修等特色行業整治,規范提升1000余家企業。其中,著力消除工藝裝備落后、發展不規范、污染防治能力低下、減排效益較差、布局不合理等行業痛點問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區域環境質量。
二是梯次轉移“重污染”減污降碳。以重污染行業整治促進傳統優勢產業梯次轉移。如關停藍田拉管基地,實施電鍍行業深度治理;推進精鑄、特殊鋼、銅加工等小微園建設,實現重污染行業集中入園管理。特殊鋼小微園還被列入省級減污降碳協同試點標桿項目,每年將削減廢水排放7.86萬噸,減少化學需氧量49.8噸,減少重金屬鎳排放1.1噸,減少危廢污泥排放4800噸,減少溫室氣體排放9599.85噸,減污降碳協同效益顯著。
三是招引落地“新產業”激發動能。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為引入新興綠色產業做好土地、能耗等資源保障。龍灣深入推動數字經濟、智能裝備、生命健康、新能源產業等四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先后招引落地總投資超300億元的瑞浦新能源產業基地、總投資191億元的溫州鋰電池新材料產業基地等一系列重大項目,兩個項目聯動產業鏈上下游,有望沖擊2000億元工業產值。
三、共建共享優意識,機制創新大提升。
龍灣合力推進機制創新,構建“四有”大生態保護格局,率全省之先建立企業環保自律巡邏機制,充實環境治理體系全民力量。
一是協同構建“大生態”聚力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以數字化轉型為依托,進一步完善組織領導和協同配合機制、考核評價機制、資金投入和科技支撐機制、社會聯動和全民行動機制,構建“政府有為、企業有責、市場有效、社會有序”的大生態保護格局。
二是全省首創“大巡邏”聚合全民。率先全市探索建立“民間企業河長”體系,落實144家企業擔任“企業河長”,引導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轉變,形成“百企治水”氛圍。率先全省建立企業環保自律巡邏機制,建成3支巡邏隊(參與企業88家),累計發現問題478個、涉刑事案件4起。成立龍灣區生態環境協會,整合中介機構、企業河長、自律巡邏隊等民間力量,進一步充實環境治理體系的全民力量。
三是精心謀劃“大宣傳”聚焦滿意。創新謀劃推出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各類主題宣傳活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環保定向賽”“新聞發布會”“環保宣傳進機關”“環保公益課”“公眾設施開放”“無廢新風尚”等百余場活動,累計參與者達數十萬人次。2021年龍灣區生態環境公眾滿意度評分達到84.33分,較2017年的73.89分提升14.1%。
原標題:生態優先一體作戰 綠色低碳打造典范 溫州龍灣區獲批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