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公開發布。
文件明確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8%、8%、10%、10%以上。節能減排政策措施和體制機制更加健全,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明顯提升,重點行業能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由資源依賴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由粗放高碳型向綠色低碳型轉變、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約高效型轉變取得顯著成效。
未來實施的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如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以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焦化、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為重點,全面推進節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制定節能技術改造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重大節能減排項目。加強重點用能行業節能技術裝備創新和應用,推廣高效精餾系統、高溫高壓干熄焦、富氧強化熔煉等節能技術,鼓勵將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區80%以上的鋼鐵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點區域保留的燃煤鍋爐以及其他地區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含電力)全面實現超低排放。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推進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提升,推動既有數據中心綠色節能改造,鼓勵綠電替代,推廣高效制冷技術、先進通風技術、余熱利用技術、能耗管理系統等。優化數據中心規劃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原則上布局在國家樞紐節點數據中心集群范圍內,達到綠色數據中心建設標準,PUE值(電能利用效率)不超過1.3。“十四五”時期,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3%。到2025年,通過實施節能降碳行動,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電石等重點行業產能和數據中心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比例超過30%。(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大數據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開展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綜合診斷,在綠色產業集聚、能源資源利用、清潔生產等方面查找薄弱環節,系統挖掘園區綠色發展潛力。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原則上要進園區,推進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優化,鼓勵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對園區內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對進水濃度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能力。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鼓勵基礎設施完善、用電負荷較大、自主調峰能力較強的工業園區開展低碳示范建設。到2025年,自治區級以上工業園區循環化水平、節能環保水平顯著提升,建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節能環保示范園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倡導綠色規劃設計理念,全面推進城鎮綠色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項目。在城鎮建筑中推廣太陽能光伏一體化應用。組織實施中央空調、數據中心、產業園區、冷鏈物流等綠色改造重點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推動清潔取暖、工業余熱、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鎮供熱中的規模化應用,城鎮清潔取暖比例和綠色高效制冷產品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開展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爭取國家試點建設。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完成1000萬平方米,綠色建筑從單體、組團向小區化、區域化發展;培育低碳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各1—2個示范試點。(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開展綠色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完善充換電、加注(氣)、加氫、機場岸電等基礎設施,加快運輸結構轉型和出行方式轉變,實施清潔能源替代。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引導公眾優先選擇綠色低碳出行方式。持續推動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提高清潔運輸比例。提升鐵路電氣化水平,推廣低能耗運輸裝備。嚴格執行老舊交通運輸工具報廢、更新制度。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大力推進老舊機動車提前淘汰更新。深入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大力發展智能交通,積極運用大數據優化運輸組織模式。加快綠色倉儲建設,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加快標準化物流周轉箱推廣應用。全面推廣綠色快遞包裝,引導電商企業、郵政快遞企業選購使用獲得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汽車,全區新能源及清潔能源公交車比例達到80%,鐵路貨運量比2020年增長10%左右;12個盟市主城區公共交通出行率達到20%,城市主城區交通綠色出行率達到65%。(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內蒙古郵政管理局、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集通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牧業節能減排工程。推廣使用節油、環保農機和設備,發展節能農業大棚,鼓勵農村住房采用新型建造技術,使用綠色建材,運用光伏發電系統,使用清潔取暖設備。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提高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能力,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村容村貌顯著提升。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化肥化學農藥減量化、秸稈綜合利用,加快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深入推進規模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2%左右,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4%以上,綠色防控、統防統治覆蓋率分別達到55%、45%。(自治區農牧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鄉村振興局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推廣使用節能新產品新技術。創新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模式,鼓勵采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公共機構辦公、生活用能清潔化水平,推廣使用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積極開展綠色低碳技術應用示范案例宣傳,促進綠色低碳技術應用。嚴格執行節能環保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公共機構帶頭采購節能、低碳、循環再生等綠色產品。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積極推廣節能高效的辦公設備,合理使用空調、電梯等耗能設備。持續開展示范創建活動,積極遴選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和能效“領跑者”。到2025年,力爭80%以上黨政機關創建為節約型機關,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廳、教育廳、科技廳、衛生健康委、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秋冬季攻堅行動,加大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自治區中西部地區為重點,著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扎實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農業面源、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工程,著力打好黃河生態保護治理攻堅戰;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加強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黃河干流水質達到Ⅱ類。(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水利廳牽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立足內蒙古作為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的定位,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電力供應安全的前提下,堅持先立后破,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穩妥有序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持續推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小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含自備電廠)淘汰力度,完成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關停整合任務。加強鋼鐵、鑄造、建材等重點耗煤行業管理,推進電能替代。持續擴大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面積,推廣工業余熱集中供熱,科學有序推進“散煤雙替代”,在城鄉結合部和熱力管網無法到達的老舊城區,推廣應用電鍋爐、熱泵、分散式電采暖,減少取暖用煤需求。到2025年,完成煤電機組節能改造2000萬千瓦、靈活性改造3000萬千瓦;推進包頭市、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等清潔供暖示范城市建設,推進“氣化內蒙古”行動,內蒙古西部地區基本實現管道天然氣“縣縣通氣”、東部地區實現管道天然氣“市市通氣”;全區煤炭消費比重降至75%以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8%左右。(自治區能源局、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推進低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實施全過程污染物治理。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推動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深化石化、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對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實施改造,對浮頂罐推廣采用全接液浮盤和高效雙重密封技術,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推進城鎮排水管網建設,推動老舊管網更新改造,大力推進黃河干流沿線城市建成區管網混錯接改造,因地制宜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資源化水平。持續推進工業園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加強可回收物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體系和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補齊分類收集轉運設施短板。到202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65%左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文件全文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