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以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的公告》(以下簡稱《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優惠目錄》《資源綜合利用優惠目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享受“三免三減半”所得稅優惠。
《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優惠目錄》較上一版,調整了優惠項目條件,取消了對項目立項等要求,更加體現可操作性和專業特點;增加了農村污水處理、生態環境監測、有機廢氣收集凈化等項目,擴大了原有煙氣治理等項目優惠領域,拓展了生態環境項目優惠范圍;將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熱泵技術改造等節能減排項目納入優惠,體現了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導向。《資源綜合利用優惠目錄》較上一版增加綜合利用的資源種類等。
具體調整情況詳見下表:

稅收優惠政策關乎環保企業“錢袋子”,《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優惠目錄》和《資源綜合利用優惠目錄》有利于進一步減輕環保企業稅收壓力,引導工業企業開展環保節能節水改造和資源循環利用,有力促進生態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希望廣大環保企業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抓住優惠政策紅利,為減污降碳貢獻更大產業力量。
(注:上述原優惠目錄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7號)以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列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16〕131號),政策調整情況為不完全統計,具體以實際發布政策為準,僅供參考。)
原標題:新版所得稅優惠目錄出臺 農污、監測、碳捕集等項目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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