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南通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南通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下稱《規劃》)的通知,提出2025、2035年階段性目標,從綠色發展、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等方向確定具體目標為:


為此,將完成一批重點任務,包括:
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推進產業結構綠色轉型。推動紡織印染、化工、火電、船舶、海工等八大行業綠色化改造;2023年底前,廢水排放強度≥10噸/萬元的企業廢水排放量削減60%以上;到2025年,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和省級綠色工廠30家。
構建清潔低碳現代能源體系。嚴格控制建設15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鼓勵現有75蒸噸/小時熱電鍋爐“上大壓小”;持續推廣風能、海洋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力爭超額完成省下達任務。
著力打造綠色交通體系。到2025年,鐵路集裝箱運輸比重和集裝箱鐵水聯運比重實現大幅提高,多式聯運方式廣泛應用,鐵路貨運量比2020年增長15%以上,水運貨運周轉量占比接近70%;新能源等節能環保城市公交車比例達70%。
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
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推進電力、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率先達峰;完成全市重點排放企業歷史數據核查、配額分配等工作,力爭首個履約年份轄區內重點企業履約率不低于95%。
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減排。鼓勵采取原料替代、生產工藝改善、設備改進等措施減碳;加大秸稈還田、節約型農機化裝備技術推廣應用;推動實施“綠色屋頂”計劃,推動城鄉建筑領域太陽能光電技術應用,到2025年,力爭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200萬平方米以上
夯實應對氣候變化基礎——
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與核算。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建立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登記制度;加快建立重點排放單位核算報告員、第三方核查員、碳交易員等碳排放權交易專業技術人才隊伍。
增強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到2025年,全市造林綠化面積完成省下達指標,林木覆蓋率達到24%以上,自然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8%;推進國省干道、鐵路、沿河綠色廊道建設。
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加強PM2.5和O3協同控制。如皋、南通開發區等沿江地區持續開展重點化工園區綜合治理,強化倉儲碼頭VOCs治理;如東、啟東等沿海地區進一步強化設備密閉化改造;推進涉VOCs企業6—9月高溫期間實施錯時錯峰生產。
持續推進VOCs治理。到2025年,全市打造不少于30家源頭替代示范型企業;推進涉VOCs“綠島”項目建設,到2025年,至少建成1個區域活性炭再生基地、1個集中噴涂中心。
車船油路港聯合防控。到2025年,全面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有序推進港口儲存和裝卸、油品裝船油氣回收治理任務;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增加抽查頻次,禁止超標排放工程機械使用,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
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嚴格落實揚塵防控“六個百分之百”的要求;全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系統、環境監測系統,并與相關主管部門聯網;2025年底前,市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重點管控區域面積100平米以上餐飲店(無油煙排放餐飲店除外)和燒烤店安裝在線監控。
固定源深度治理。持續開展生物質鍋爐專項整治,工業集聚區內存在多臺分散生物質鍋爐的,實施拆小并大,4蒸噸/小時以上生物質鍋爐需安裝煙氣在線監測。
其他污染治理。推進“無異味”園區建設,逐步解決化工園區異味擾民問題;圍繞垃圾焚燒發電廠、化工園區等特殊點位和區域,鼓勵實行源頭風險管理,探索開展二噁英、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和深度治理。
鞏固提升水環境質量——
推進長江大保護。加強農場中心河、王子豎河等入江支流水環境提升整治;整治類排污口完善排污許可、排污口設置等手續,規范類排污口做到“一牌一碼”;加強長江沿岸防護林體系建設,打造長江綠色生態廊道。
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繼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組織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保持100%。
區域水污染治理。提高工業園區(集聚區)污水處理水平,加快推進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建立重點園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嚴格監控重金屬、抗生素、持久性有機毒物和內分泌干擾物等有毒有害物質。
港口船舶污染綜合整治。加強港口碼頭和船舶修造廠等的綠色岸電、環衛設施、污水處理設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2025年底前,主要港口和中心漁港全部落實“一港一策”的污染防治措施,實現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置率達100%。
提升水資源利用水平。積極推動中水回用設施建設;普及節水器具,豐富和完善公眾節水宣傳教育體系;到2025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46億立方米以內,規模以上工業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1%,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65以上。
守護海洋生態環境——
改善近岸海域環境質量。持續推進入海排污口監測溯源整治,建立入海排污口動態信息臺賬;開展截污納管建設、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提標改造等工程;推動海水養殖環保設施建設與清潔生產。
提升海洋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分區分段開展“美麗海灣”建設;開展濱海濕地、河口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修復,恢復修復蘆葦、堿蓬等濕地植被。
提升土壤和農村環境——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排查整治;加強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每年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嚴格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管理。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與修復。經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屬于污染地塊的,納入全市污染地塊名錄;組織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氣環境監測。
地下水環境污染防治。2021年底前,完成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如東縣洋口化學工業園、如皋港化工新材料產業園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提升農業農村環境治理水平。在海安市、如皋市試點實施農田排灌系統生態化改造,實現農田退水閉路循環回用與生態攔截;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完善農膜回收利用網絡;全面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規范養殖尾水排放口設置;開展分散農戶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80%;積極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實施精準監管——
提升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能力。持續推進“互聯網+執法”,完善移動執法系統,全面實現執法全程信息化;對鋼鐵、火電、水泥、印染、造紙等重點行業企業的污染物排放、用電工況等實施遠程監管;深化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執法應用,實現監控系統數據異常遠程取證。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完善陸海統籌、天地一體、市縣聯網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網;“十四五”末實現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排污、用能聯網監控全覆蓋;全力推進實驗室智能化系統(LIMS)升級改造建設;“十四五”末實現所有環境監測與監控基礎設施5G網絡全覆蓋。
《規劃》指出,“十四五”時期重點工程投入為:

(詳見附件)
原標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