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堅行動方案
(2020—2022年)
根據《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條例》精神,為切實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自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圍繞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堅持“規劃、源頭治理、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著力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堅行動,補齊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助力“五彩嘉興”建設。
二、主要目標
經過三年努力,通過納廠一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包括污水處理設施和簡易處理設施)、提標改造一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新建一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整改一批問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打造一批樣板示范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大幅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覆蓋面和水質達標率,全面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水平,實現建設規范、設施完好、管理有序、水質達標的目標。
——治理擴面。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擴面,到2022年底,全市農村生活污水做到“應納盡納、應接盡接、應處盡處”,實現生活污水零直排,其中各地納廠受益戶數達50%以上。
——移交接收。到2020年底,縣級負責建設和運維的主管部門間完成全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移交接收工作。
——提質增效。到2020年底,每個鎮(街道)建成若干污水處理設施樣板示范項目;到2022年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部完成問題整改,日設計處理能力30噸及以上的出水水質不達標的污水處理設施全部完成提標改造,農村新社區和傳統自然村落內的簡易處理設施通過“納廠一批、納終端一批、短期保留一批”,梯次改造,逐年銷號。
——水質達標。提標改造后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年出水水質穩定達標。
三、主要任務
(一)分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城鄉污水治理運維一體化”為目標,以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為依據,不同類型的村莊采取不同處理方式。農村新社區,原則上采用納廠處理方式;傳統自然村落,應優先采用納廠處理方式,不具備納廠條件的,應采用有動力集中處理設施處理;撤并村莊,應綜合考慮村莊規劃、投資規模、撤并時序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確定處理方式。〔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嘉源集團、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二)分批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應納盡納、應接盡接、應處盡處”的要求,精準摸清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受益覆蓋面,對未納入治理的農戶,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先環境敏感區和污染嚴重地區、后一般區域的方式,制訂年度擴面計劃,分區分批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嘉源集團、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三)限時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問題整改。全面開展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大排查,分類梳理處理設施清單、處理設施問題清單、問題整改措施清單、整改落實責任清單等“四張清單”,限時完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問題整改。〔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四)分期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以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為目標,有計劃分批次對現有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施提標改造。重點關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接戶、管網、終端問題,做到雨污分流、預處理設施(隔油池、化糞池)齊全、管網和終端處理設施設計參數和處理工藝選擇合理,確保改造后出水水質達標排放,同時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做好尾水消毒處理。〔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嘉源集團、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五)全面推進全過程監管。強化項目建設管理,規范設計、招標、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確保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質量。鼓勵以縣域或片區為基本單元,引進專業機構,采取BOT(建設-經營-轉讓)、EPC-O(設計、采購、施工、運營一體化)、F-EPC-O(融資、設計、采購、施工、運營一體化)、特許經營等模式,統一實施監管,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規范化、集約化、智能化。〔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嘉源集團、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六)完善運維管理機制。按照《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條例》,由各級建設部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理順各級管理體系,明確部門職責,建立統籌協調、橫向合力、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五位一體”的運維管理模式,推行市、縣、鎮三級運維檢查考核,落實日常運維巡查登記制度等;創新監管手段,運用手機APP、信息平臺等技術手段,有效開展常態化監管。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對破壞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染環境事件進行舉報。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排放的執法監管。〔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七)實行標準化運維。縣級運維主管部門和鎮(街道)要強化對運維企業的監管,使其按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評價標準》對轄區內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批開展標準化運維,監督第三方運維企業開展標準化運維自評,同時做好復核評價,推動第三方運維企業技術能力提升。到2020年底,日設計處理能力30噸及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全部實現標準化運維管理;到2022年底,實現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全覆蓋。〔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八)提升出水達標率。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出水水質檢測,建立日設計處理能力100噸及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完善企業自檢、政府委托檢測和監督性抽測的水質檢測體系。強化運維監管,全面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水質達標率和污染物去除率。〔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九)加強廢棄物管理。充分利用農村生活垃圾、城鎮污泥處理網絡,按照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的處理原則,規范污泥、油渣、糞渣等廢棄物收集處理方式,加強廢棄物收集處置監管,嚴禁廢棄物就地填埋,防止對生態環境的二次污染。〔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十)強化信息化建設和監管。按照省運維監管服務平臺功能技改要求,整合優化運維監管服務平臺和運維企業工作平臺功能,完成基礎信息、項目建設等數據填報更新,強化各級監管服務平臺間的互聯互通,實現水質、水量和監控數據實時可視,到2020年底,日設計處理能力30噸及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在線水量和監控數據實時可視;到2021年底,日設計處理能力200噸及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在線水質數據實時可視;到2022年底,日設計處理能力100噸及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在線水質數據實時可視。通過平臺輔助監管,建立發現問題、整改問題、反饋問題的工作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平臺運行,努力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高效化、信息化、智慧化。〔牽頭部門:市建設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為美麗嘉興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嘉興港區管委會具體負責落實轄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夯實縣級政府為責任主體、鎮(街道)為管理主體、村(社區)為落實主體的三級責任體系,有效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明確職責,協同推進。市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緊密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生態創建辦統籌協調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提標改造和運行維護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移交,配合做好遺留問題的整改,完善相關建設工程檔案,確保工作有序銜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落實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開展污水排放的執法監管;市財政局負責指導督促各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設施運維資金的籌措和撥付等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地的保障工作;市綜合執法局按照職責依法履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嘉源集團和各縣(市、區)要積極參與,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設施運維納入城鄉污水一體化治理體系。
(三)整合要素,強化保障。一是落實建設和運維資金。各縣(市、區)要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所需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拓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資金來源渠道,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在突發狀況下能第一時間維護和搶修運維設施。加大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扶持力度。二是保障用地空間。依據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編制完善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將有關農村生活污水設施規劃布局內容納入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三是加強技術保障。強化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地方規范和技術標準;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積極與研究機構、高校、骨干企業進行交流合作,持續開展業務技能培訓,提升各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運維企業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運維操作水平。
(四)強化監督,嚴格考核。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規劃、建設改造、運維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查巡查考核制度,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目標責任制考核。
(五)注重宣傳,營造氛圍。強化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和村鎮宣傳欄等形式,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實效性。村(社區)要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村規民約,引導村民積極參與生活污水治理,增強村民生態文明意識,營造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