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生態環境部舉行8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主題——深化環評改革,促進高質量發展。
在通報中,截至7月22日,納入改革試點的44個小行業中,全國已有13374個項目環評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納入豁免的30個小行業中,約7.6萬個項目豁免登記表備案手續。全國共為5499個“三類項目”提供了環評應急服務保障。
生態環境部表示,環評審批正面清單試點是積極探索環評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接下來會總結各地的成效和實施中問題,研究延長執行正面清單的時間、研究擴大范圍。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持續深化環評改革,加快修訂環評分類管理名錄,簡化環評編制;依法嚴懲環評弄虛作假;并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和調度。繼續做好頂層設計,建立“三線一單”應用、評估、更新調整的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等領域規劃環評管理。
另外,生態環境部也將盡快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修訂,將環境影響很小、可以通過其他手段管理的建設項目,不再納入環評管理。
同時,進一步規范環評市場,嚴厲打擊環評文件弄虛作假、粗制濫造、不落實環評要求等違法違規行為。
環評改革,從《“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開始就在全國各地推行。生態環境部曾公開回應稱,在環評制度改革方面,要著力深化審批制度改革,解決環評中一些 “慢、難、繁”問題。
而2018年的《關于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中也提出,“以環評審批為重點,改革環評管理方式,提高環評審批效率”這樣的要求。
當時間線再拉回2020年,雖然有一些特殊應急的需求摻雜其中,但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制度的實施仍是符合環評改革基本路線的,包括著力壓縮環評編制時間,著力簡化不必要的環評內容。
2020年2月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就對“建立和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問題做了明確回應。
提振經濟的同時并不意味著放松環境監管,納入清單也并不意味著一勞永逸。生態環境部“愿意與企業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守法執法并重的良性互動”,也計劃以更大力度推進監管方式轉變。
也就是說,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或將成為環境部門優化監管方式,提高執法效能探索新路線的關鍵一環。
生態環境部統計數據也顯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環評制度改革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等各方面取得積極進展。2020年上半年,“兩新一重”項目建設投資增長強勁;能源行業綠色發展趨勢顯著;助力小微企業發展工作穩步推進。
就地方而言:
海南發布《關于重點園區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10項具體要求;
福建出臺《構建建設項目全鏈條環境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嚴進寬出”模式轉向“全周期、全鏈條、全要素”;
陜西截至2020年7月各市(區)審批涉及下放項目18個,涉及投資約868.6億元,2020年上半年告知承諾審批或豁免環評以上項目59個,總投資約13.03億元;
廣東發布《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進一步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賦予了廣州、深圳、珠海橫琴新區和省改革創新實驗區省級環評審批權限,支持廣州、深圳市及省改革創新實驗區做好環評領域“放管服”相關改革試點示范工作。
諸如此類,環評改革進展喜人。
如今,在“正面清單”的加持下,業界普遍認為這是科學合理配置執法資源,釋放發展活力,把“好鋼用在刀刃”上的體現。同步的,環評改革目標的達成,也會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