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規范廢棄口罩處置工作指引
根據全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要求,切實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確保廢棄口罩得到安全有效處置,全力配合做好應對疫情的相關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指引。
一、廣泛引導市民規范投放
通過新聞媒體及各種宣傳媒介,大力引導市民規范投放,大限度降低廢棄口罩造成二次污染。
(一)對于普通人日常使用口罩,因風險較低,使用過的口罩可折疊扎緊裝袋后投放至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附近無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的,也可折疊扎緊裝袋后直接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二)對于存在發熱、咳嗽、咳痰、打噴嚏等癥狀的人,或接觸過此類人群的人,可將廢棄口罩丟入垃圾袋,再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進行處理。如無消毒液可使用密封袋或保鮮袋,將廢棄口罩密封后投放至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
(三)對于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護理人員,應在就診或集中隔離處置時,將使用過的口罩作為醫療廢棄物進行專業處置。
(四)在醫療機構時,可將使用過的口罩直接投入醫療廢棄物收集容器中,作為醫療廢棄物由專業機構進行規范處置。
二、規范收集運輸處置工作
依托我市現有生活垃圾終端焚燒處置系統,加強全流程廢棄口罩的收集運輸處置管理。
(一)設置專用收集容器
各鎮街(園區)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區、公共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區域,在原有垃圾收集點增設專門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廢棄口罩。容器應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設置文字標識(標明廢棄口罩專用),內設塑料袋內襯,避免廢棄口罩與容器直接接觸。容器設置工作1月31日前完成。
(二)加強全流程密閉管理
各鎮街(園區)要將轄區內所有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進行統一編號,廢棄口罩的收集、運輸直至終端焚燒處理,需實行全流程密閉管理,嚴禁回收及分揀。建立廢棄口罩清運處理臺賬管理制度,確保收集點、轉運站都有袋數登記和交接簽收記錄。要求各鎮街(園區)城管部門每周一10:00前將上一周廢棄口罩收集處理量報送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容環衛科0A郵箱。
(三)加強消殺及時清運
1.加強生活垃圾清運消殺,特別是加強廢棄口罩專用容器消殺工作;收集容器內的廢棄口罩需先行消殺后扎緊打包,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2.加強垃圾轉運站管理,嚴格作業流程,強化標準化管理,定期開展清洗、消殺、除臭工作,有效控制“污水、灰塵、噪音、臭氣”等環境污染。
3.加強垃圾運輸車清洗消毒,垃圾運輸車必須全程密閉,在垃圾中轉處理后要及時對垃圾運輸車進行消殺。
4.加強環保熱電廠作業流水線的消殺工作。
(四)強化規范處置工作
1.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揮部指定的新型肺炎定點收治醫院及各鎮街(園區)防控隔離點的廢棄口罩及其他生活垃圾,一并納入醫療廢棄物管理,由生態環境部門按照醫療廢棄物規范處置。
2.各鎮街(園區)居家隔離觀察點(戶)產生的廢棄口罩及其他生活垃圾,由當地防疫部門會同城管部門共同收集,及時運往環保熱電廠進行無害化焚燒處理。
3.其他區域收集的廢棄口罩按照其他垃圾,及時運往環保熱電廠進行無害化焚燒處理。
4.醫療機構收集的廢棄口罩由生態環境部門按照醫療廢棄物規范處置,嚴禁醫療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收運系統。
三、加強環衛作業人員防護
各鎮街(園區)要督促環衛企業加強從事收集、轉運、處理的環衛作業人員及環保熱電廠工作人員的防護保障,及時足量提供口罩和手套等防護用具,并嚴格監督作業人員按要求佩戴和使用。衛健部門會同城管部門積極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意識、防護用具和作業程序的專業培訓,增強環衛工人自我保護意識。
環衛作業人員要做到勤洗手、充分洗、洗干凈,注意個人衛生;一次性防護用品使用后,棄置于垃圾運輸車中一并運送到環保熱電廠焚燒處理;勞動保護防護用品要及時清洗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劑(如84消毒液)、過氧乙酸消毒液等(按說明書使用),做好消毒滅菌。
本指引適用時間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防控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