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日前聯合印發《<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分工方案》,對《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各項目標任務的部門分工予以明確。要求各部門結合各自職能,認真貫徹落實,并于每年2月底前報送實施進展情況。
根據分工方案,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國管局、能源局20個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聯合發力,共同推動全社會節水,全面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形成節水型生產生活方式,保障國家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不久前,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實施國家節水行動”,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發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聯合印發了《國家節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水是事關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經濟資源,是生態環境的控制性要素,要從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高度認識節水的重要性,大力推進農業、工業、城鎮等領域節水,深入推動缺水地區節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會節水的良好風尚,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方案》提出“總量強度雙控”“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重點地區節水開源”“科技創新”六大重點行動,提出“政策制度推動”“市場機制創新”兩方面改革舉措。
《方案》明確了近遠期主要目標:到2020年,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分別降低23%和20%,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1%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全國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節水效果初步顯現;到2022年,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分別降低30%和28%,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6以上,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節水型生產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到2035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水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方案》提出水利部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等部門建立節約用水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協調解決節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下一步,國務院有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節水工作,強化對各自行業領域的節水監督、指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落實本轄區內節水工作責任,制定發布省級行政區落實國家節水行動實施方案,確保節水行動各項任務完成。
方案全文如下:
《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分工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動全社會節水,全面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形成節水型生產生活方式,保障國家水安全,促進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重大意義
水是事關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經濟資源,是生態環境的控制性要素。我國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全社會節水意識不強、用水粗放、浪費嚴重,水資源利用效率與先進水平存在較大差距,水資源短缺已經成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制約。要從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高度認識節水的重要性,大力推進農業、工業、城鎮等領域節水,深入推動缺水地區節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會節水的良好風尚,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節水優先方針,把節水作為解決我國水資源短缺問題的重要舉措,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強化水資源承載能力剛性約束,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落實目標責任,聚焦重點領域和缺水地區,實施重大節水工程,加強監督管理,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大力推動節水制度、政策、技術、機制創新,加快推進用水方式由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提高用水效率,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優化用水結構,多措并舉,在各領域、各地區全面推進水資源高效利用,在地下水超采地區、缺水地區、沿海地區率先突破。
技術、產業培育。強化科技支撐,推廣先進適用節水技術與工藝,加快成果轉化,推進節水技術裝備產品研發及產業化,大力培育節水產業。
政策引導、兩手發力。建立健全節水政策法規體系,完善市場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全社會節水內生動力。
加強領導、凝聚合力。加強黨和政府對節水工作的領導,建立水資源督察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節水宣傳教育力度,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節水政策法規、市場機制、標準體系趨于完善,技術支撐能力不斷增強,管理機制逐步健全,節水效果初步顯現。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分別降低23%和20%,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1%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全國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
到2022年,節水型生產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節水產業初具規模,非常規水利用占比進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顯著提高,全社會節水意識明顯增強。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分別降低30%和28%,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6以上,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節水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完善的市場調節機制、先進的技術支撐體系,節水護水惜水成為全社會自覺行動,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水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形成水資源利用與發展規模、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等協調發展的現代化新格局。
(牽頭單位:水利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國管局、能源局)
三、重點行動
(一)總量強度雙控
1.強化指標剛性約束。嚴格實行區域流域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健全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用水強度控制指標體系,強化節水約束性指標管理,加快落實主要領域用水指標。劃定水資源承載能力地區分類,實施差別化管控措施,建立監測預警機制。水資源超載地區要制定并實施用水總量削減計劃。到2020年,建立覆蓋主要農作物、工業產品和生活服務業的先進用水定額體系。(牽頭單位:水利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
2.嚴格用水全過程管理。嚴控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完善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產,合理確定經濟布局、結構和規模。2019年底,出臺重大規劃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加強對重點用水戶、特殊用水行業用水戶的監督管理。以縣域為單元,全面開展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縣(區)級行政區達到節水型社會標準。(牽頭單位:水利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管局)
3.強化節水監督考核。逐步建立節水目標責任制,將水資源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實行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監督考核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作,嚴格節水責任追究。嚴重缺水地區要將節水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政績考核。到2020年,建立國家和省級水資源督察和責任追究制度。(牽頭單位:水利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管局)
(二)農業節水增效
4.大力推進節水灌溉。加快灌區續建配套和現代化改造,分區域規模化推進高效節水灌溉。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大田間節水設施建設力度。開展農業用水精細化管理,科學合理確定灌溉定額,推進灌溉試驗及成果轉化。推廣噴灌、微灌、滴灌、低壓管道輸水灌溉、集雨補灌、水肥一體化、覆蓋保墑等技術。加強農田土壤墑情監測,實現測墑灌溉。2020年前,每年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水肥一體化面積2000萬畝。到2022年,創建150個節水型灌區和100個節水農業示范區。(牽頭單位:農業農村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科技部、財政部)
5.優化調整作物種植結構。根據水資源條件,推進適水種植、量水生產。加快發展旱作農業,實現以旱補水。在干旱缺水地區,適度壓減高耗水作物,擴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種植比例,選育推廣耐旱農作物新品種;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實施輪作休耕,適度退減灌溉面積,積極發展集雨節灌,增強蓄水保墑能力,嚴格限制開采深層地下水用于農業灌溉。到2022年,創建一批旱作農業示范區。(牽頭單位:農業農村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
6.推廣畜牧漁業節水方式。實施規模養殖場節水改造和建設,推行先進適用的節水型畜禽養殖方式,推廣節水型飼喂設備、機械干清糞等技術和工藝。發展節水漁業、牧業,大力推進稻漁綜合種養,加強牧區草原節水,推廣應用海淡水工廠化循環水和池塘工程化循環水等養殖技術。到2022年,建設一批畜牧節水示范工程。(牽頭單位:農業農村部;參與單位:科技部、自然資源部)
7.加快推進農村生活節水。在實施農村集中供水、污水處理工程和保障飲用水安全基礎上,加強農村生活用水設施改造,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動計量收費。加快村鎮生活供水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與改造。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創造良好節水條件。(牽頭單位:水利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
(三)工業節水減排
8.大力推進工業節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計量體系和在線監測系統,強化生產用水管理。大力推廣高效冷卻、洗滌、循環用水、廢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產工藝替代等節水工藝和技術。支持企業開展節水技術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點企業要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用水審計及水效對標。對超過取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限期實施節水改造。到2020年,水資源超載地區年用水量1萬立方米及以上的工業企業用水計劃管理實現全覆蓋。(牽頭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科技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
9.推動高耗水行業節水增效。實施節水管理和改造升級,采用差別水價以及樹立節水標桿等措施,促進高耗水企業加強廢水深度處理和達標再利用。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在生態脆弱、嚴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區,嚴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推進高耗水企業向水資源條件允許的工業園區集中。對采用列入淘汰目錄工藝、技術和裝備的項目,不予批準取水許可;未按期淘汰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依法嚴格查處。到2022年,在火力發電、鋼鐵、紡織、造紙、石化和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行業建成一批節水型企業。(牽頭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能源局)
10.積極推行水循環梯級利用。推進現有企業和園區開展以節水為重點內容的綠色高質量轉型升級和循環化改造,加快節水及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促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新建企業和園區要在規劃布局時,統籌供排水、水處理及循環利用設施建設,推動企業間的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到2022年,創建100家節水標桿企業、50家節水標桿園區。(牽頭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參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