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于2019年6月30日發布第27號令,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其中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已于2018年7月28日廢止)鼓勵類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同時廢止。
制定《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開放發展部署的重要舉措,在保持鼓勵外商投資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鼓勵外商投資范圍,促進外資在現代農業、先進制造、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投資,促進外資優化區域布局,更好地發揮外資在我國產業發展、技術進步、結構優化中的積極作用。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包括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以下簡稱全國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以下簡稱中西部目錄),分別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鼓勵類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進行了修訂。主要變化:
一是較大幅度增加鼓勵外商投資領域。《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總條目1108條,其中全國目錄415條,與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條、修改45條;中西部目錄693條,與2017版相比增加54條、修改165條。進一步拓展鼓勵外商投資領域。2017年版兩個目錄中外商投資重點領域,除了根據技術、標準變化做必要的調整外,原則上保持不變,確保鼓勵類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
二是鼓勵外資參與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繼續將制造業作為鼓勵外商投資的重點方向,全國目錄新增或修改條目80%以上屬于制造業范疇,支持外資更多投向制造、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領域。在電子信息產業,新增5G核心元組件、集成電路用刻蝕機、芯片封裝設備、云計算設備等條目。在裝備制造業,新增或修改工業機器人、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關鍵零部件等條目。在現代醫藥產業,新增細胞治療藥物關鍵原材料、大規模細胞培養產品等條目。在新材料產業,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單晶硅、大硅片等條目。
三是鼓勵外資投向生產性服務業。全國目錄繼續加大生產性服務業開放發展支持力度,促進服務業轉型升級。在商務服務領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詢、會計、稅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等條目。在商貿流通領域,新增或修改冷鏈物流、電子商務、鐵路專用線等條目。在技術服務領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潔生產、碳捕集、循環經濟等條目。
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區承接外資產業轉移。中西部目錄進一步增加了勞動密集型、先進適用技術產業和配套設施條目,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承接外資產業轉移的支持力度。在云南、內蒙古、湖南等具有特色農業資源、勞動力優勢省份新增或修改農產品加工、紡織服裝、家具制造等條目。在安徽、四川、陜西等電子產業集群加快發展省份新增一般集成電路、平板電腦、通訊終端等條目。在河南、湖南等交通物流網絡密集省份新增物流倉儲設施、汽車加氣站等條目。
本次修訂,通過上網公開征求意見,廣泛聽取并吸收了外國商會、外資企業、行業協會以及各地方的意見。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是我國重要的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屬于《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的外商投資項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享受稅收、土地等優惠待遇。
附環保相關產業部分節選: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
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環保相關產業部分節選)
三、制造
(十八)專用設備制造業
177. 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復設備制造
183. 農作物秸稈收集、打捆及綜合利用設備制造
184. 農用廢物的資源化利用及規模化畜禽養殖廢物的資源化利用設備制造
204. 大氣污染防治設備制造:耐高溫及耐腐蝕濾料、低NOx燃燒裝置、煙氣脫氮催化劑及脫氮成套裝置、煙氣脫硫設備、煙氣除塵設備、工業有機廢氣凈化設備、柴油車排氣凈化裝置、含重金屬廢氣處理裝置
205. 水污染防治設備制造:臥式螺旋離心脫水機、膜及膜材料、50kg/h以上的臭氧發生器、10kg/h以上的二氧化氯發生器、紫外消毒裝置、農村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含重金屬廢水處理裝置
206.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備制造: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及資源利用設備、日處理量500噸以上垃圾焚燒成套設備、垃圾填埋滲濾液處理技術裝備、垃圾填埋場防滲土工膜、建筑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裝備、危險廢物處理裝置、垃圾填埋場沼氣發電裝置、廢鋼鐵處理設備
207. 鋁工業赤泥綜合利用設備開發與制造
208. 尾礦綜合利用設備制造
209. 廢舊塑料、電器、橡膠、電池回收處理再生利用設備制造
210. 廢舊紡織品回收處理設備制造
211. 廢舊機電產品再制造設備制造
212. 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裝置制造
213. 余熱余壓余氣利用設備制造
214. 水生生態系統的環境保護技術、設備制造
215. 移動式組合凈水設備制造
216. 非常規水處理、重復利用設備與水質監測儀器
(二十三)儀器儀表制造業
322. 環境監測儀器制造
(二十四)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
329. 煤炭洗選及粉煤灰(包括脫硫石膏)、煤矸石等綜合利用
331. 廢舊電器電子產品、汽車、機電設備、橡膠、金屬、電池回收處理
332. 赤泥及其他冶煉廢渣綜合利用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345. 海水利用(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苦咸水利用
346. 供水廠建設、經營
347. 再生水廠建設、經營
348. 污水處理廠建設、經營
八、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370. 經濟、科技、環保、物流信息、商務、會計、稅務咨詢服務
九、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381. 綜合利用海水淡化后的濃海水制鹽、提取鉀、溴、鎂、鋰及其深加工等海水化學資源高附加值利用技術
382. 海上石油污染清理與生態修復技術及相關產品開發,海水富營養化防治技術,海洋生物爆發性生長災害防治技術,海岸帶生態環境修復技術
383. 節能環保和循環經濟技術開發與應用
384. 資源再生及綜合利用技術、企業生產排放物的再利用技術開發與應用
385. 環境污染治理及監測技術
389. 放射性廢物處理技術開發與應用
390. 化纖生產及印染加工的節能降耗、三廢治理新技術
391. 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開發與應用
392. 防沙治沙與沙荒修復技術
394. 現代畜牧業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技術開發與應用
397. 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十、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403. 河道、湖泊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和管理保護與經營
404. 城市封閉型道路的建設、經營
405. 城市地鐵、輕軌等軌道交通的建設、經營
406. 垃圾處理廠,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廠(焚燒廠、填埋場)及環境污染治理 設施的建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