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陜西印發《陜西省排污許可制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2019年排污許可證覆蓋涉及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所有重點行業,2020年實現排污許可制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關于印發《陜西省排污許可制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陜環發〔2018〕44號
各設區市環保局,韓城市環保局,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環保局,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落實關于固定污染源的管理要求,加快推動排污許可制實施,我廳制定了《陜西省排污許可制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陜西省排污許可制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陜西省排污許可制
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和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決打好青山、藍天、碧水、凈土四場保衛戰,落實關于固定污染源的管理要求,強化固定污染源環境治理,加快推動排污許可制實施,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9年排污許可證覆蓋涉及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所有重點行業,2020年實現排污許可制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推進固定污染源環境信息數據整合,2020年年底前,實現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全省排污許可數據、監測數據、執法檢查信息實現關聯整合。確立排污許可制在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推動建立固定污染源總量控制制度,實現對污染物排放的“一證式”管理。
二、總體要求
(一)加速推進,全面覆蓋
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完善排污許可管理體系,提前核發重點區域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相關行業。按照“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的要求,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結果,加快推進排污許可制全覆蓋。
(二)總量控制,分類管理
將污染防治攻堅戰各要素、各領域針對固定污染源的治理措施、排放控制、管理規定等內容在排污許可證中進行明確,配合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逐步從主要管四項污染物轉向多污染物協同管控,在排污許可證中規定企事業單位應當滿足的總量控制指標,載明特殊區域、特殊時段的總量控制要求,明確監測要求,加快建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動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發揮減排實效。
(三)持證排污,依法監管
夯實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生態環境部門監管責任。加大排污許可監管執法力度,將持證排污要求列入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行動中,嚴厲打擊無證排污行為。督促排污單位開展自行監測,完善臺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開展執行報告抽查復核,嚴把執行報告的質量,對未按時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報送執行報告或執行報告編制質量差的排污單位進行公開通報。
(四)市場調節,協同推進
排污許可制銜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制度,為環保稅、排污權交易等提供統一的污染物排放數據。綜合行政、經濟和輿論監督等手段,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實現“一證式”管理,引導排污單位按證排污,主動減排,促進企業、政府、公眾協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排污許可證核發
支持藍天保衛戰。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要求排污單位執行更加嚴格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應當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規定。關中地區重點城市要將相關錯峰生產和限產方案要求補充到排污許可證中,其他地區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參照執行。除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要求核發的行業外,2019年1月31日前提前完成關中地區重點涉氣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并完成全省鍋爐工業和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污泥為燃料的火力發電排污單位以及陶瓷磚瓦行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依據相關行業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合理確定許可排放量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提升行業環境治理水平,推動淘汰落后工藝。(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大氣污染防治、環境執法部門配合)
打好碧水保衛戰。按照《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年年底前完成造紙、印染、紡織、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年底前完成焦化(含蘭炭)、農藥、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制革、果汁、煤化工等行業污染物排放。配合黑臭水體整治攻堅戰,2019年6月30日前提前完成全省污水處理及其再生水利用排污許可核發。強化對雨水排放口管控,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對排污單位的雨水排放口進行編碼,提出日常監管要求,全面推動排污單位“雨污分流”,嚴格監管通過雨水排放口偷排漏排污染物行為。配合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實施重點行業氮磷總量控制,控制排污單位總磷、總氮排放,打好碧水保衛戰。(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水污染防治部門配合)
助力凈土保衛戰。加快將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處置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土壤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將相關內容載入排污許可證。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推動涉重金屬的采選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摸清涉重金屬行業固定源重金屬排放底數,提升行業污染防治水平,減少重金屬排放。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集中的縣(區)執行重點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陜政發〔2017〕54號),在我省13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集中的縣(區)執行重點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提前核發重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礦采選業等)、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石法聚氯乙烯行業、鉻鹽行業等)排污許可證,2019年年底完成鉛蓄電池制造業、電鍍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土壤污染防治部門配合)
配合農村污染治理。強化農村固定污染源管理,屠宰及肉類加工、淀粉、畜禽養殖行業等全部實現持證排污。2019年6月30日前,提前完成設有污水排放口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對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的排污單位實施登記備案管理。明確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農村固定污染源排污口排放要求與監測規定,逐步摸清位于農村的固定污染源分布和排放情況。(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自然生態保護、水污染防治、環境監測部門配合)
(二)實施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整頓
配合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清理排查工作,對已經核發排污許可證的行業充分利用工商等部門數據和“二污普”數據開展清理排查,摸清底數,通過陜西環保大數據平臺加快建立污染源檔案,推動實現“一企一檔”。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清單,摸清涉重金屬行業固定源重金屬排放的底數。依法實施分類處置,對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問題的按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處理,采取掛單銷賬、問題清零的方式,逐步將所有固定污染源納入監管。(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土壤污染防治、環境執法部門配合)。
(三)強化排污許可證后管理
加大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力度。申領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申領后三個月內對排污許可證進行自查或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排污許可證質量檢查,并及時向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報送自查報告。核發部門可對自查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變更。對排污單位在自查過程中存在瞞報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依法予以處置。對污染防治攻堅戰涉及的重點行業,分批開展排污許可質量核查,由省生態環境廳統一組織已發證企業質量核查。對未在信息平臺報送執行報告或執行報告編制質量差的排污單位進行通報。對與實際不符的,責令排污單位整改或者更正排污許可證;對拒絕整改或者無法更正的,依法注銷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環境執法、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部門及技術支撐部門配合)
試點推行排污許可證“審計式”檢查。2019年對咸陽市、韓城市開展企業依法排污“審計式”檢查,委托省環境調查評估中心組織技術人員對兩市重點管理排污單位進行排污“審計式”檢查,對檢查存在問題以清單形式移交環境執法部門查處。按照“誰核發,誰監管”的分級監管原則,將試點地區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納入日常監督執法中,2019年4月份集中開展試點地區已核發行業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大檢查,各市(區)環境執法部門將檢查結果上報省級環境執法部門。(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環境執法部門、技術支撐部門配合)
加強自行監測工作檢查和指導。對企業監測數據聯網報送情況和自行監測方案是否符合監測技術指南要求開展分級檢查。自行監測檢查內容按照省生態環境廳年度生態環境監測方案及土壤環境監測相關要求執行并報送。(環境監測、土壤污染防治部門負責)
嚴格落實證后執法檢查。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各專項行動,依據《環境監察辦法》(環保部21號令)相關要求,將排污許可執法檢查納入生態環境執法年度計劃,嚴格依證監管,助力我省污染防治保衛戰。證后管理執法檢查可結合環保督察檢查、雙隨機抽查檢查等工作開展,持證企業每年至少接受1次排污許可執法檢查,對于有多次違規記錄的排污單位,應當提高檢查頻次。對于季節性生產的排污單位,應當在生產季節開展檢查。及時將排污單位違反排污許可管理規定行為查處信息載入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管理端(實施與監管),并依法公布監管執法信息。各級環境執法部門在排污許可證執法檢查工作結束后,應形成工作總結報送上級環境執法部門和同級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環境執法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政策法規部門及技術支撐部門配合)
(四)加快建立固定源總量控制制度
逐步從主要管四項污染物轉向多污染物協同管控,通過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將顆粒物、總磷、總氮、重金屬以及VOCs等污染物納入總量管控范圍。2020年9月底前完成石化行業VOCs總量許可,推進制藥、家具、汽車、農藥、印刷、涂料油墨等其他行業VOCs總量許可;強化對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類污染物的管控;對涉重金屬重點行業提出重金屬許可排放量要求, 確保減排目標和管理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推動建立企事業單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監測要求及實際排放量核算規范,推動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真正落地。(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部門配合)
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向稅務部門提供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引導排污單位按證排污,誠信納稅。探索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二級市場,將排污許可證相關內容作為排污權交易的確權依據,鼓勵排污單位通過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清潔生產、污染治理、技術改造升級等方式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環境執法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環境信息部門配合)
(五)加快信息化進程,支撐“一證式”管理
加快實現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陜西省主要污染物總量管理平臺、陜西省移動執法系統對接,整合各類環境數據資源,開展固定污染源數據的關聯整合,促進業務協同。有機融合陜西環保大數據平臺與陜西省主要污染物總量管理平臺,推動固定污染源的“一證式”管理。(環境信息部門負責,規劃財務、排污許可證核發、環境執法部門配合)
2019年年底前,配合國家推動全國統一的固定污染源數據庫和信息平臺建設,實施火電、造紙等重點行業主要排放口二維碼信息化建設,促進固定污染源的精細化監管,初步實現固定污染源從排污許可、污染源監測、排污許可合規判定到監督執法的閉環管理,強化排污許可大數據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的應用。2020年年底前,實現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全省排污許可數據、監測數據、執法檢查信息實現關聯整合,為固定污染源監測、執法等工作提供統一的污染物排放數據,二維碼信息化建設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主要排放口,實現固定污染源監管、監測、執法聯動,閉環管理,支撐現場執法。(環境信息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規劃財務、環境監測、環境執法部門配合)
基于全國統一的固定污染源數據庫,形成全省固定污染源動態排放清單,為中長期區域環境質量預警、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的調整提供技術支持。(環境信息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營造輿論環境
加強對排污許可制改革相關法律法規及實施的宣傳報道力度,在省生態環境廳網站及相關媒體進行排污許可證政策解讀和宣傳,對在排污許可制改革中政策執行到位并在行業中起到示范作用的企業進行報道,引導企業“自證守法”。同時,曝光一批無證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發揮典型案例的震懾作用,使“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法律要求得到廣泛宣傳,深入人心。(宣傳教育部門負責)
(二)提高核發質量
環保部門組織開展排污許可證發放質量核查時,可利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邏輯篩查。對詳查發現存在疑問的,可視情況組織技術機構開展現場核查。組織開展持證排污單位現場核查時,應當對環境選址敏感、污染物排放量大、環境風險高、環境治理水平低的排污單位實施重點檢查。對于現場核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督促排污單位進行整改。對于涉嫌環境違法行為的排污單位,應移交環境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置。(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環境執法部門配合)
(三)落實執法檢查
各級環保部門應按照本方案證后管理要求,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密切聯動,形成銜接順暢的證后管理體系。證后執法檢查分為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兩種方式,非現場檢查可通過查看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相關數據信息、其它書面材料等方式進行。規范執法要求、統一執法尺度,對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定期公布無證排污和超標超總量排污單位名單。對檢查中發現違證排污的,移交國家和我省相關信用信息平臺。強化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督促排污單位持證排污、按證排污、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環境執法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配合)
(四)做好銜接融合
認真落實原環境保護部《關于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排污許可制銜接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2017〕84號)要求,做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與排污許可制有機銜接相關工作,融合總量控制制度,為環保稅征收、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等工作提供統一的污染物排放數據,減少重復申報,減輕企事業單位負擔,全面提高管理效能。(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部門配合)
(五)保障工作效能
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應及時將新發證企業清單提供給環境監測部門和執法部門,并加強對排污許可證核發、自行監測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人員的業務培訓。按照“一個行業,一張清單”,對已核發行業制定執法檢查流程表,明確檢查環節和技術要點,確保證后執法工作成效。將各市(區)排污許可制落實情況納入環境保護督查工作,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問責。(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環境督察、環境執法部門及技術支撐部門配合)
(六)落實信息公開
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應至少開展一次排污單位信息公開情況檢查,并對信息公開情況檢查結果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公開違法企業名單及查處情況,將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違法情況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環境執法、環境信息部門配合)
原標題:陜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陜西省排污許可制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