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清潔能源】 10月24日,國軒高科發表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簡稱“合肥國軒”)與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淮汽車”)已正式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擬達成超過40億元的電池供應訂單。
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雙方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屬于合作指導性、戰略性約定,交易雙方具體合作內容和金額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本次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國軒”或“乙方”)與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淮汽車”或“甲方”)在山東省青島市就共同推進無補貼時代新能源汽車市場化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并于2018年10月23日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以下簡稱“戰略協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況
1、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工業園緯D路7號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注冊資本:100,000萬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縝
經營范圍:鋰離子電池及材料,太陽能與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產品、設備與系統,節能型光電與電子產品、設備和系統,鋰電應急電源、電動工具、交通工具及鋰電充電器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租賃;自營和代理產品和技術進出口業
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儲能產品、儲能裝置材料及器件研發、生產及銷售;股權投資、資產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公司持有合肥國軒100%的股權。
2、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東流路176號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國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安進
注冊資本:189,331.211,700萬元
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汽車底盤、齒輪箱、汽車零部件開發、制造、銷售;汽車(含小轎車)開發、制造、銷售;工裝、模具、夾具開發、制造、銷售;新技術開發,新產品研制;本企業自產產品和技術進出口及本企業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部件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土地、房屋、設備、汽車租賃。
江淮汽車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戰略協議的主要內容
1、質量保障
乙方確保電芯安全,全力提升產品質量,電芯年故障率降至500PPM以下,電芯與整車同壽命質保。
2、產品類型
1)雙方在新能源乘用車和商用車領域,開發多款能量密度140Wh/kg以上的純電動車動力電池系統。
2)2018年-2020年,基于甲方需求,乙方全面升級磷酸鐵鋰電芯產品,包括圓柱IFR32135-15.h、方形IFP2265146A-23Ah、方形IFP20100140A-30Ah、方形IFP42100140A-70Ah等,滿足年度補貼政策技術要求。
3)針對無補貼時代,雙方共同開發成本符合市場化需求的整車和動力電池
產品。
3、產量保證
1)2018年,乙方在質量保障的前提下,向甲方供應iEVA50車型3500套電池包電芯,電芯為IFR32135-1h產品。
2)2019年,甲方需求乙方提供動力鋰電池共4GWh。
三、戰略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1、江淮汽車是一家集整車及動力總成研發、制造、銷售和服務及相關多元業務于一體的綜合型汽車企業,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具有多年的迭代研發、生產及市場推廣經驗,純電動車市場保有量居于國內水平,與合肥國軒早已形成了良好的戰略合作關系,雙方于2010年共同實現能量密度95Wh/kg磷酸鐵鋰電池批量生產,推出585輛代江淮iEV新能源電動車示范運行。十年來,合作開發了七代技術兩代整車產品,磷酸鐵鋰電芯能量密度提升至190Wh/kg。合肥國軒通過與其建立更加緊密的戰略合作關系,實現強強聯合,必將對公司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戰略機遇,并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2、雙方通過營銷模式創新,共同實踐如電池租賃等營銷模式,探索無補貼時代的整車和電池銷售模式,共同推進無補貼時代新能源汽車市場化。
3、本次協議的簽署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且有利于公司未來業績的提升和公司可持續發展及價值體現。
四、風險提示
1、本次雙方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屬于合作指導性、戰略性約定,交易雙方具體合作內容和金額均以在本協議確定的基本合作原則和內容下,視具體情況,簽訂具體的有獨立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為準。因此,戰略協議付諸實施以及實施過程中均存在變動的可能性。
2、本戰略協議的簽訂符合公司的發展需要及戰略規劃,但仍然面臨市場、經營、管理等各方面不確定因素帶來的風險,本公司將采取適當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強風險管控。
五、其他說明
本戰略協議的具體事項將于簽訂具體的有獨立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后實施。公司將根據合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備查文件
1、《戰略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原標題:國軒高科: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