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山東省是危險廢物產生大省,危險廢物基數大,種類多,分布廣。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和生態山東、美麗山東建設的決策部署,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山東省“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印發出臺。
各市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我廳組織編制了《山東省“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7月29日
附件
山東省“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和生態山東、美麗山東建設的決策部署,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制定本規劃。
一、處置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危險廢物產生與處置現狀
1.工業危險廢物產生現狀
我省是危險廢物產生大省,危險廢物基數大,種類多,分布廣。2015年全省工業危險廢物產生企業10117家,分布在全省17市,除無含碲廢物、含鉈廢物、熱處理含氰廢物外,其他類別危險廢物均有涉及。全年共產生危險廢物1548萬噸,其中造紙黑液964萬噸(主要由產生單位自行處置利用,自行處置利用率接近100%,在分析危險廢物產生與處置情況時將其排除在外),其他危險廢物584萬噸。
從產生行業看,共涉及33個主要行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在全省產生量中占比高,達到24.9%;其次是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占比24.0%;排在第三位的是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占比12.0%;建筑安裝業產生量小,僅占全省產生量的0.0002%。
從產生企業規模看,主要集中在產生量較大的少數企業。產生量在1000噸以上(含1000噸,下同)的企業236家,占產生企業總數的2.9%,產生562.3萬噸,占總產生量的96.2%;產生量在100噸以上、1000噸以下的企業527家,占產生企業總數的6.6%,產生17.8萬噸,占總產生量的3%。年產生量10噸以下的企業數占產生企業總數的78.2%,但產生量僅占全省產生量的0.15%。
從產生區域看,主要集中在煙臺、淄博、臨沂、濰坊、東營、濱州、濟南、菏澤、德州9市,占全省產生量的90.8%。煙臺市產生量大,達196.8萬噸,占全省的33.7%;其次是淄博市,占20.9%;排在第三位的是臨沂市,占15.0%;威海市產生量小,為1.9萬噸,占0.3%。
從危險廢物的種類看,無機氰化物廢物、廢酸、廢堿、染料與涂料廢物、焚燒處置殘渣、醫藥廢物、精(蒸)餾殘渣、廢礦物油、廢有機溶劑、廢鹵化有機溶劑、其他廢物11類危險廢物的產生量較大,占全省產生總量的92.9%。按產生量從大到小順序,排在前3位的危險廢物分別是無機氰化物廢物、廢酸、廢堿,分別占全省產生量的32.5%、16.3%、15.7%,總量占全省的64.5%。
無機氰化物廢物主要分布在煙臺、臨沂2市,分別占全省的90.0%、8.8%。廢酸主要分布在淄博、煙臺、濱州、濟南、日照、萊蕪、聊城、棗莊8市,總量占全省的95.1%,其中淄博市產生量大,占全省的39.2%;其次是煙臺市占15.0%,濱州市占11.7%。廢堿主要分布在臨沂、菏澤、淄博、德州4市,總量占全省的97.3%,其中臨沂市產生量大,占全省的65.4%;其次是菏澤市占13.7%、淄博市占10.4%。
2.工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現狀
2015年我省共有96家工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經營企業,危險廢物年利用處置能力416萬噸,實際利用處置231萬噸。從企業自行利用處置情況看,全年利用處置315.7萬噸,其中綜合利用116.7萬噸、處置199萬噸。從造紙黑液的利用處置情況看,造紙黑液產生量964.1萬噸,企業自行處置964.0萬噸,自行處置率99.9%,累計貯存1.0萬噸。
從危險廢物種類看,全省具有處置資質的危險廢物類別共39種,其中無機氰化物、廢酸、廢堿、染料與涂料廢物等35種危險廢物的處置能力能夠滿足處置需要,焚燒處置殘渣、含鋇廢物、爆炸性廢物和廢催化劑處置能力不足。
從各市處置能力看,設計處置能力大的前7個市分別是煙臺、淄博、東營、菏澤、聊城、濰坊和青島,占全省處置能力的93%。其中煙臺市處理能力大,占全省處置能力的48%。截止2015年底,濟南、青島、淄博、棗莊、煙臺、濰坊、濱州7市能夠處置的危險廢物類別較多,一般在8種以上;東營、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菏澤、威海9市能夠處置的危險廢物類別較少,一般在4種以下,萊蕪市沒有獲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企業。17市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處置類別、數量等能力的缺失。
3.醫療廢物產生與處置現狀
全省11508家醫療衛生機構,產生醫療廢物6.4萬噸。其中感染性廢物產生量大,占產生總量的86.8%,損傷性廢物產生量次之,占11.0%;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藥物性廢物三者合計占2.2%。從產生區域看,主要集中在濟南、青島、煙臺3市,產生量占全省的38.5%。2015年,全省17市均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年設計處置能力6.9萬噸,實際處置醫療廢物6.4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