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環境監測】不斷涌現出來的環保數據造假使數據失真,進而影響環保治理決策,長此以往終究危及環境。相關專家建議,對這類行為要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通過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整治數據造假產業鏈等手段多管齊下,形成整治合力,真正讓環保違法者無處遁形。
數據造假層出不窮 環境監測管理體系仍需完善
人們常把統計數字比作“晴雨表”,環境監測數據其實也是“晴雨表”,反映著地方環境質量怎樣,是否有所好轉,是否超出了安全范圍,是否有企業在違規生產,是否需要及時調整政策和治理措施等。而對各地“晴雨表”的綜合分析和對比,往往又影響著整個國家的環境治理走向和重心。
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環境監測的預警效應大打折扣,不僅會誤導環境管理決策,貽誤環境治理時機,而且會嚴重影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從這個意義上說,數據被污染,比環境污染本身更可怕,危害更嚴重。
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層出不窮
近年來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可謂層出不窮,讓不少人五味雜陳。既有企業篡改自動監測數據逃避監管行為;也有環境監測部門主動造假者;亦有偷梁換柱,制作“陰陽臺賬”避監管;還有暗度陳倉,暫斷污水注入清水蒙混過關的。
對此類問題,環保部多次要求嚴肅處理,被稱為“史上嚴”的新環保法,也已于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2015年底,環保部制定并出臺《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監測數據造假的諸多具體情形認定。
2016年底,兩高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對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實施或者強令、指使、授意他人實施“修改參數或者監測數據”等行為的,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論處,從事環境監測設施維護、運營的人員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數據造假行為的,應當從重處罰;2017年初,環保部公開了其與公安部、高人民檢察院共同制定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
打破“造假”瓶頸的原因與對策
相關政策接踵而至,紛紛落地,但是,環境監測數據造假這個老問題,似乎依舊還很嚴重。到底是何原因?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站長柏仇勇表示,我國環境監測起步晚,管理體系不盡完善。目前僅有質量監督部門對社會實驗室進行資質評審,尚未有專門的部門、機構、隊伍對從布點采樣到實驗室分析、數據評價的環境監測全過程進行監管。“雖然中央有關文件明確了環保部門對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管職責,但沒有落實相應的機構隊伍、政策法規和指控措施與其他有效辦法。”
專家建議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通過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整治數據造假產業鏈等手段多管齊下,形成整治合力。江蘇省委黨校副教授劉青提醒,對于造假行為,必須嚴懲,同時,也要對地方考察指標做出改變。惟有兩策并舉才能遏制住造假風氣。單純處理容易,但難以根治。這也是造假現象一再出現的原因之一。
據報道,備受關注的“西安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一審近日宣判,涉案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環境保護部發布消息指出,法院依法給予懲處,彰顯了法律的嚴肅性。環境保護部將采取嚴格的質控手段,建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防范和懲治機制,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
不管怎樣,在打擊、整治環境監測數據造假以及環境違法的問題上,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職能部門動作頻頻——從概括表述到規定具體情形、從懲處造假企業到懲處造假職能部門、從行政處罰到刑事責任,法律的紅線和底線愈發清晰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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