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動態】隨著近日環境保護稅法(草案)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環保稅開征的腳步越來越近。此次提請大會審議的環保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主要幾大方面形成修改意見,已經不斷成熟。業內預計,按照現有的進展,環保稅法有望在年底正式通過。
12月20日下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開始分組審議環保稅法(草案),這是年內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環保稅法草案,25日將表決該法案是否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草案二審稿已經比較成熟,贊成提請本次會議表決。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表示,此次環保稅法的立法宗旨包括兩個方面:,要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第二,要保護納稅人的權利,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
“在設計環保稅制時應考慮稅負問題。在我看來,不是所有的稅種改革都是以緩解稅負為目標。由于環境保護稅很特殊,所以污染和納稅應呈正比關系,且應當遵循誰污染誰納稅、污染多納稅多的原則,而不能只強調改革是以減輕稅負為目標,這對環保稅并不合適。” 劉劍文說。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環保稅法一審稿,二審稿有幾處改動,其中包括對大氣和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高以10倍為限,以避免地區間稅負差異過大。
為了鼓勵納稅人減排,草案還增加了稅收減免的適用情況。一審稿中,草案規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此次草案增加一檔稅收減免的規定:低于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
總體而言,此次提請大會審議的環保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主要在以下三方面形成修改意見,以期推動環保稅法(草案)更趨成熟、完善,并盡快落地實施:
,對于稅額標準的上浮。根據報告,草案第六條規定,經省級人大常委會決定,省級政府可以在本法規定的稅額標準基礎上,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第二,對于草案第三章章名“稅收優惠”,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環境保護稅是對污染環境的排污行為征稅,將基于特殊政策考慮而給予的稅收減免稱為“優惠”,不是很恰當,建議將這一章的章名改為“稅收減免”,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第三,對于草案第十三條對“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的規定,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企業提出,應當根據減排的幅度確立更多檔次稅收減免,以便更好地激勵企業減排。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飛表示,草案是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在使用范圍上與現行排污費的征收范圍保持一致;今后可根據需要修改法律擴大適用范圍。使用“環境保護稅法”的名稱,有利于今后為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為相應的稅制改革留出空間。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稅收系主任朱為群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從理論上說,排污費和環保稅只是名稱不同而已,作用機理相同。但在現實中,環保稅的征收力度可能會比排污費更大。因此,對于遏制企業污染排放的作用會有所提高。
但需要認清的是,此次環保稅法草案的制定還不。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二審稿在計稅依據、應納稅額、稅收減免、征收管理等方面都做了不少改進。但是,作為一部涉稅法律,應當為以后的稅收立法作出示范。因此,草案文本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總體而言,我認為此草案規定的稅額、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比較適中,有助于環保稅順利征收。開征步驟應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在實施過程中可以擇機擴大范圍。” 劉劍文如是說。
中國環保在線認為,在法律層面,環境保護稅法有些方面應該和環保法進行銜接,特別是涉及一些制度性的安排,要為以后法律的修訂留下空間,避免這些制度存在先天不足。
(參考資料:新華社/郁瓊源、一財網、中國網、中國經濟報告/魏燕妮等)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