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監測數據質量,確保數據真實準確”、“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是監測工作的底線,不能碰”。環保部領導多次對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環保部印發了《“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下文簡稱《方案》),為“十三五”時期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目前,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制機制上存在“考核誰、誰監測”現象,地方環保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在各種考核壓力下,行政干預數據質量的沖動較大。為規范環境監測,環保部將積極推進國家監測事權上收。
根據方案,2016年底前,上收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事權,建立氣態污染物量值溯源體系和顆粒物比對體系,完善空氣質量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建立遠程在線質控系統、數據及儀器參數變化評估及預警體系,保障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的準確可靠。
2017年,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監測質控技術體系,組織開展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活動,保障國家水環境質量監測數據準確可靠;建立土壤樣品采集、制備、分析、數據審核全過程質量控制的有效機制。2020年,全面建成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等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
為此,《方案》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工作內容,具體包括: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防止行政干預;健全管理體系,明確各方職責;完善技術體系,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創新監管機制,引入第三方評估和質控手段;加大懲處力度,嚴厲打擊數據造假行為。
環保部監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6年11月6日,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1436個國家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監測事權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啟動全國地表水2767個國控斷面監測(其中1940個為考核斷面)事權上收的試點工作,均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直接管理。
另據方案,“十三五”期間環境監測質量力求取得兩方面突破:在管理方面,通過完善法律規章、轉變體制機制、加大質量檢查和懲處力度、加強信息公開等措施,保障監測數據的公正性和性,使評價和考核用國控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以及縣域生態考核的環境質量監測數據準確可靠,滿足環境管理需要。
而在技術方面,構建全國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規范體系(覆蓋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等環境要素)、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體系,以保障質量監測數據的科學性、可比性和準確性。
更為值得關注的是,方案還專節強調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懲處。方案提出,建立質量檢查與考核聯動機制,嚴肅整治不規范監測行為,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對發現環境監測行為不規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數據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會環境監測(含運維)機構或監測儀器生產廠商,終止服務合同,列入“黑名單”。對造假行為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強化警示和震懾作用。
雖然環保部上收了監測事權,但是,如何避免地方政府為了監測數據較好,而采取臨時的車輛禁行、灑水降塵等手段,甚至直接干擾監測儀器正常采樣,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話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副站長傅德黔介紹,從2017年起,將在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周圍由國家出錢統一裝探頭,只要進入站點區域周圍,探頭就能捕捉到,這樣更能保障數據真實性。
基于此,環保部“嚴打”,給環境監測檢測企業帶來了商機。誠如國控城市空氣監測站過去都由地方環保局來運營,監測事權上收以后,則通過公開招標由第三方公司負責日常運營維護。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會長趙笠鈞也表示,未來環保部門還要實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通過給企業頒發排污許可證,規定其一年的排污量是多少,企業則通過監測檢測形成自己的審計報告,然后向政府部門“自證清白”。中國現在大約有600多萬個固定污染源,如果每個企業一年要花10萬-20萬元做檢測,就是一萬億規模的市場。
(據每日經濟新聞、上海證券報、京華時報、華夏時報、中國環境報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