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通過突出重點集中治理城鄉水環境、完善制度強化水環境管理、落實責任健全監督考核機制,本市水生態環境面貌得到顯著改善,為提升區域發展空間、建設生態宜居城市打下良好基礎。
當前,本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又有哪些新進展?還存在哪些問題,下一步防治舉措是什么?
近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聽取并審議本市實施《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情況的報告時,采取了專題詢問的方式,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通過深入調研,匯集了許多人大代表和市民普遍關注的問題。孫敬忠、李春峰、齊朝暉、王玉佩、劉曉琴、李燁勃、陳樹新、沈家聰委員先后發表審議意見并提出詢問,市水務局局長景悅、市環保局局長溫武瑞、市農委主任沈欣、市建委總工程師吳冬粵一一作出認真回答。
防治工業污染:
嚴格分類治理嚴打違法行為
從污染源頭看,本市水污染源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畜禽養殖糞水。
“本市作為工業體量較大、工業種類又比較齊全的城市,從源頭治理工業廢水更顯重要。”溫武瑞表示,首先是推動工業企業向園區集中,解決分散污染問題。“從2013年起,全市一律停止工業園區外工業項目環評審批。”
同時,對現有工業污染項目,嚴格實行分類分批治理,對1144家廢水直排工業企業實行關停一批、遷入園區一批、接入污水處理廠一批、升級改造一批,目前已完成1127家,還有17家可年底完成治理;大力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了企業超標排放、偷排偷放等違法行為。
溫武瑞說,下一步,將開展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繼續開展市級及以下工業集聚區詳查,積極推進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管理,嚴格按照新排放標準執行。
提標改造污水處理廠:
今年起三年完成110座
污水處理廠是水污染物排放的大戶,可以說占到了全市污水排放量的絕大多數。去年10月,本市實施了新修訂的污水處理廠排放地方標準,要求既有污水處理廠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改造的總體安排及進展情況如何?這個新地標的執行對水生態環境改善將起到什么作用?”
“本市需要提標改造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共有110座,計劃今年完成55座,明年完成53座,2018年完成2座。”景悅介紹,目前,提標改造工作已全面啟動,14座已經完工、運行穩定,5座正在建設,4座正在進行招標。
景悅說,執行新地標以后,出水主要污染物含量要減少一半,水質將明顯改善,“這種改善不只體現在數據上,色度、懸浮物等感觀上比較明顯的項目,用肉眼就可以看得到。”
那么如何利用好提標后的出水?景悅表示,一是進入再生水廠進行深度處理,之后進入管網,用于工業生產、市政雜用和景觀環境,二是通過河道調蓄、輸配,用于生態和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