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紅線幾近失守 土壤修復將迎投資熱潮
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受有機污染物污染的農田已達3600萬公頃,污染物類型包括石油類、多環芳烴、農藥、有機氯等;因油田開采造成的嚴重石油污染土地面積達1萬公頃,石油煉化業也使大面積土地受到污染;在沈撫石油污水灌區,表層和底層土壤多環芳烴含量均超過600mg/kg,造成農作物和地下水的嚴重污染。全國受重金屬污染土地達2000萬公頃,其中嚴重污染土地超過70萬公頃,其中13萬公頃土地因鎘含量超標而被迫棄耕。
耕地質量令人擔憂,耕地紅線幾近失守,保護土壤的健康迫在眉睫。業內專家一致認為,中國土壤污染已對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與農產品生態安全構成威脅。
正因為如此,中國的污染土壤修復研究,正經歷著由實驗室研究向實用階段的過渡,即將進入一個快速、全面的治理時期。
5月31日,國務院印發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土十條”),政府治理土壤污染的力度達到的高度。“土十條”中針對農用地特別是耕地提出一系列嚴格保護措施,其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達到1000萬畝。與會專家認為,土壤修復萬億元級市場盛宴或將開啟。
目前,土壤環境事件進入高發期,耕地土壤環境總體堪憂,局部地區耕地存在高污染風險。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生態環境部副研究員李松認為,基于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考慮,亟需分類施策,強化風險管控,開展農田土壤治理與修復,確保“舌尖上的安全”。
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研究員陳能場認為,“土十條”將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務定為“安全管控”,而非大刀闊斧地治理,這一定位非常切合環境土壤學的原理和土壤污染修復現狀。
在責任主體方面,土壤修復產業遵循“誰污染,誰治理”以及“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即工業污染土地由污染方承擔治理責任,無法溯源的地塊則由政府先行墊資或引導社會資金投入進行開發再利用。污染耕地則主要由政府投資治理。監管上,我國的工業污染土地管理涉及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多個部委,多個部門之間的責任劃分還有待明確,監管體系還需進一步完善。
此外,農資產能過剩,加上經濟形式的低迷,“土十條”的頒布無疑讓從業者看到了新希望。華南農業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學主任王德漢認為,功能性肥料或因農田土壤修復而迎來新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