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總產值1.8萬億 我國再生資源行業或強勢“跨欄”
從產業鏈上下游來說,主要包括回收與利用兩個部分。其中,回收部分主要包括了廢舊物資物流上的收集運輸集散等,利用部分包括回收之后再制造再循環的加工生產以及深加工階段。
從再生資源品類劃分,主要有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報廢船舶、廢玻璃、廢電池類。
由于來源于人類社會活動,再生資源也被稱為城市礦產。伴隨著人類活動的生生不息,城市礦產永續產出,體現了減量化和資源化理念的再生資源利用產業將是永不消失并保持旺盛成長力的朝陽產業。
截至2015年底,中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有5000多家,回收網點16萬個(未登記注冊或臨時的回收網點近40萬個),回收加工處理工廠3000多家,從業人員140萬人。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再生資源產業總產值達到1.8萬億元,占環保產業總產值約40%,但是總體回收率仍然較低。隨著相關產業政策和一系列措施的出臺,再生資源產業將繼續穩定發展,對照發達國家再生資源占國家GDP比例以及國家再生資源回收規劃,保守估計十三五末期年產值將達到2.7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約9%。
近年來,再生資源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出臺充分表現出了國家對于產業的重視與扶持,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可以看到行業處在早期發展階段,仍然有相當的提升空間。
從立法進程看,我國仍使用以《環境保護法》為主、配套《循環經濟促進法》的搭配形式,但是對于更加細分的領域立法不夠細致,也沒有專門的再生資源立法出臺,導致在具體操作中出現責任不明晰、認定界限模糊的問題,給后續執法管理增加了難度。
從具體政策看,再生資源稅務政策體系仍然沒有建立,相關條例不夠豐富,容易造成行業內稅負不平衡的狀況;另外對產業支持優惠力度不夠,制度設計上沒有充分考慮行業特點,使得企業沒有真正享受到實際好處;同時各環節政策變動過于頻繁,從業者難以準確把握產業發展節奏。
原標題:2016年我國再生資源行業發展概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