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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土壤污染治理的環保風暴正在蓄勢待發。
實施近21年,歷經近10年修訂過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下文簡稱“新標準”)開始第三次公開征求意見。
土壤環境質量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菜籃子”、“米袋子”和“水缸子”安全。因此,環保部指出,新標準將農用地土壤污染物控制項目由10項增加至21項。新標準規定21項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含量限值。同時,取消現行標準中土壤環境背景值標準“一刀切”的規定。
針對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特點,環保部還分別制訂《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指導值》。兩個標準的作用服務于土壤環境管理,定位于識別土壤污染風險、啟動土壤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之用,相當于土壤環境的“體檢”標準。
【《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迎來21年大修】利好的消息不止如此。由發改委、環保部、國土資源部、住建部、農業部等多部委共同參與制定的“土十條”(《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經過幾十稿的修改完善,征求了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意見,已將修改完善后的文件提交國務院審議,目前已經進入方案編制關鍵時期,有望在2016年內出臺。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表示,這項工作始于2013年5月,兩年多來已修改了50多稿,目前文稿已經基本成熟,下一步將按程序報批后實施。陳吉寧說,解決土壤污染問題,首先要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重點解決農用地和污染的建設用地,提出明確的管控要求。“土十條”將分別針對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經污染的土地分類做好風險管控,在風險管控的條件下做好修復。
【嚴治土風暴搭弓上弦】陳吉寧進而指出,“土十條”治理土壤污染,是個“大治理”過程,并非要直接投入幾萬億元。“這其中強調的是風險管控,要管控土壤污染風險,通過改變土地使用方式,而非簡單依靠巨大資金投入。”
而在上海財經大學環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樹義看來,這一系列頂層設計的背后,是我國日趨嚴峻的土壤環境狀況。
王樹義列舉了一組數據:2014年4月全國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總超標率16.1%,污染以無機型為主,占超標點位的82.8%,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部分地區土壤污染比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廢棄地突出一些,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地區。
中國環境修復研究院院長高勝達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土壤污染一旦出現,危害十分嚴重。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累積性和長期性。高勝達強調,污染物一開始往往很難檢測出來,同時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氣和水體中那么容易擴散和稀釋,它會在土壤中不斷積累而逐步超標。“而且土壤污染有非常強的區域性,一個污染場地的不同區域,污染程度和類型會有很大不同,有可能要同時采取不同的修復策略和手段。”
然而縱觀土壤修復行業,目前并沒有哪家公司取得了特別的核心技術,“各個公司都相差無幾”。環境領域投融資資深人士邊賀認為,這與土壤修復的復雜性有關,每宗土壤的污染因素、污染程度都不一樣,采取的修復技術也不一樣;這也說明土壤修復的市場化程度太低。
此外,什么樣的修復才算修復好?是把污染土壤挖走,還是把污染物從土壤中提取出來?
實際上,我國場地修復領域并沒有國家統一的標準,主要是根據風險評估倒推出的目標值要求進行修復,目前不少是對重金屬污染土壤挖運,并進行穩定固化,但效果需待時間檢驗。而將污染物從土壤中提取出來的成本太高。
那么,“土十條”出臺后,會不會有全國統一的治理標準?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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