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治理污染為本職的污水處理廠,竟然成了全省超標排污大戶。如此怪事,近發生在甘肅省。
甘肅省近日點名通報全省14家超標排污企業,污水處理廠居然占了35.7%,其中白銀市平川區清源污水處理廠的氨氮大超標倍數為4.12。專業治污機構成了人人喊打的超標排污大戶,讓人費解。
治污者為何變身排污大戶?直接原因,是這些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管出了問題。一些企業為了節約成本,污水處理環節偷工減料,甚至形同虛設——只在政府部門上門執法檢查時才開機應付一陣,平時所謂的治污,只是對進廠污水中混雜的漂浮物簡單打撈、過濾,里面的氨氮、重金屬等主要污染因子,則沒有實質性的處理。
污水處理廠成了新的污染源,看似讓人匪夷所思,這新聞卻道出了一些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尷尬存在。
“吃不飽”的困擾
何為“吃不飽”?簡單說即污水處理廠建而不運。如何定義“吃不飽”?按照住建部規定,“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在一年內不低于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低于設計能力的75%”。但現實中,“大馬拉小車”的現象屢見不鮮。
與此同時,“管網在地下,一來建設難度大,二來老百姓看不到、績效難凸顯,容易被忽視。”住建部城建司水務處調研員曹燕進指出。不過,“污水管網建設已經引起重視。”她補充說。
如今,更讓她擔憂的是愈發嚴峻的污泥處置問題。“就像廠網并重一樣,泥水也應并重。”曹燕進稱。
作為污水處理過程中的附屬產品,污泥是一種含水率高、富含有機物、病原體、重金屬等物質的特殊城市垃圾。近幾年隨著污水處理業的快速發展,其總量不斷攀升。“只抓污水處理,不抓污泥處置,一下雨,污泥重新進入水體,再次污染土壤,豈不白搭功夫!”陜西省環境執法局局長馬小現說。
現實的確令人擔憂。根據《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應達到70%。按照曹燕進提供的數據,目前我國城市污泥規范化處置率只有50%。同污水處理一樣,缺少資金也是各地污泥處理設施缺乏、進而影響無害化處理率的掣肘之一。
“現在很多地方的污水處理廠保持正常運行都有困難,怎么會搭更多的錢進去處理污泥呢?”一位業內專家強調。
完善檢測懲處 健全配套管網
事實上,污水處理廠治污成“致污”,暴露出背后的雙重缺失。首先,嚴格標準的缺失。現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還是12年前制定的,即使其高水準的一級A排放標準,也僅僅相當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地表水劣5類,屬于不可直接利用甚至接觸的污水。盡管現在的污水處理工藝完全可以將出水水質提高到地表水4類甚至3類,但由于國家標準過低,致使許多污水處理廠安于現狀,改造工藝技術的積極性不高。
其次,政府責任的缺失。曾有一個形象的比喻,“污水廠就像是農村家中的廁所,而自來水廠則像家中的客廳,是要上臺面的項目。”在這種“重供水輕排水”的思維驅使下,不少地方政府不愿意加大對污水處理的投入。一個不爭事實是,各地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速度普遍滯后于人口的膨脹速度,污水處理量擴能趕不上排放量攀升,一些污水處理廠剛投產就面臨“吃不消”。同時,由于管網不配套、運行經費不足等因素,一些污水處理廠長期閑置“曬太陽”,往往只是上級檢查時象征性地開工處理污水,實際處理率與污水處理能力相差甚遠。
不少受訪專家對此建議,應從提升排放標準、完善監測懲處、健全治污設施和配套管網以及探索市場化的融資和污水處理收費模式等方面入手,完善污水處理。
一,逐步提高排放標準,推進技術升級改造。文劍平、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凱軍等人認為,基于城市水資源保護的緊迫任務,應逐步提高國家污水處理排放標準,逐步將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與地表水水質等級接軌。
二,完善檢測監督和懲處機制。2015年環保部通報,北京市通州區漷縣污水處理廠監測數據造假,超標排放污染物。企業在線監測設備未從出水口取樣,而取自于外置的兩個盛水塑料桶,在線監測數據、上傳數據與手工取樣監測數據存在明顯差異。傅濤等業內人士建議,應建立污水處理廠進入超標異常情況的水務、環保、城管等部門聯合檢測監督機制,一旦進水異常即可迅速找出污染源頭并從嚴懲處,要積極搜集證據,對違法行為移交司法處理,還建議將水務運營企業列入“黑名單”,不準其繼續從事污水處理行業。
三,建立健全治污設施和配套管網,保證污水處理廠建得起、轉得開。治污后一道關口的污水處理廠,屢屢成為偷排、直排的污染源。其主要原因是,配套管網嚴重滯后,污水得不到有效收集、處理。因此政府應做好治污配套管網的規劃建設。
后,探索市場化的融資和污水處理收費模式。完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和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價格形成機制,為城市水務工程建設擴能提供資金保障。同時在污水處理廠用電收費、補貼標準等方面出臺激勵政策,激活污水處理廠技術改造升級的積極性。
(本文綜合人民日報、經濟參考報、經濟日報、潮州日報報道)